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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71)

作者: 音若笛 阅读记录

一提起这件事,张秀琴就不由想起了自己挨了一锅铲的事儿以及王哑子那件事,当下心里升起对姜淑兰的那点儿好印象灰飞烟灭,只剩下浓浓的嫉恨。

“那……那也不能那么下咱们沈家的面子,以后……以后你让她注意点,尤其是过了门后,对我和你爹,必须尊重。”

沈凌风忙扯了扯嘴角,“行了,你是我妈,我不向着你向着谁?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是来找你们商量,我四哥给我找的那活计,我是去干还是不去?”

“去,当然要去!”

张秀琴一拍钱匣子,眼珠子瞪得直直的,就差喷出火来。

那阵仗,吓得沈凌风整个人都愣了一下。

隔了好一会儿,沈茂追才缓缓的回过头来,“他要是进城去干活了,那家里的工分,就我一个人去挣吗?”

他们一家人的工分不少,难道要靠他一个人去抢吗?

“工分工分,你眼里就只有工分是不是?你看凌云,家里四嫂和淑兰两个人抢了多少工分了?还不是靠着凌云的工资攒起来,等年末的时候结算工分,差的用钱买?他们可以买,咱们为什么不可以买?更何况凌云工资才十几块不到二十,凌风这一去就能一个月挣二十,不比抢工分轻松些?”

沈茂追听着耸了耸眉头,“可是你没听儿子说吗?凌云说了,那活不轻松,码头卸货,你以为那么好干呢?二十块,你眼里就只有二十块了,把儿子累坏了可怎么办?”

张秀琴哽了一下,还是觉得机会难得,梗着脖子朝着沈茂追瞪了回去。

“那……那就先去试试呗,如果成的话,就干,不成,就再回来呗。那地里的工分又跑不了,可这活计就不同了……”

沈茂追张了张嘴,还想说点儿什么,那边沈凌风就点了点头。

“妈说得对,我先去试试再说吧。实在不行,我回家来就是了,妈,那就说定了,我明早就跟四哥说去。”

☆、第91章 放开我的腰

见沈凌风同意了自己的话,张秀琴立马乐呵起来,锁了钱匣子,跳下床开始张罗起沈凌风明天要穿的衣服来。

沈凌风见状,急忙拦着她。

“妈,也不用这么着急吧?”

张秀琴顿时白了他一眼,“怎么不急?早出去一天,就早一天拿到二十块钱的工资,明儿一早,你就跟你四哥一块儿坐他的自行车出去。”

沈凌风张了张嘴,对上张秀琴瞪大的双眼,一脸兴奋的表情,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得无奈的耸了耸肩,摊了摊手。

“随便你吧,我累了,先回房睡觉了。”

张秀琴急忙笑眯了眼,拍了拍他的后背。

“去吧儿子,好好休息,明天还得早起呢。”

可不是早起,虽然沈凌云八点半才上班,从家里到单位也不过二十分钟车程,加上吃饭的时间,也要不到一个小时,七点半甚至等到八点姜淑兰做好饭再起床都来得及。

可因为当初在外面求学艰难,他经常起早贪黑的念书,养成了早起的习惯。

每天早上七点,他就起来了。

姜淑兰也跟着起了床,走到厨房,开了碗柜看了一眼,发现面条已经不多了,绍子也没有了,姜淑兰抿了抿唇,从地上捡起了几个小红苕。

这年头,粮食难得。

吃红苕都舍不得削皮,尽管削皮技术再好,少不得要刮掉一些红苕丢掉浪费。姜淑兰将红苕放到了洋瓷盆里,舀了一瓢水进去,就用力的搓了起来。

洗净之后,用菜刀切成了厚薄适度的片儿,准备煮一碗红苕粑汤给沈凌云吃。

沈凌云穿好衣服,顺便刮了个胡子走出来,就看到姜淑兰在捣腾为数不多的面粉,又看了一眼案板上的红苕片。

“大早上弄粑汤那么麻烦的东西做什么?就把红苕煮一碗给我吃就行了,那面粉留着你和妈等会儿煮来吃吧。”

姜淑兰摇了摇头,开始加水和面。

“我和妈在家里随时都可以吃,你去上班一上就是一上午,光是红苕可经不起饿,你多吃点儿吧。”

沈凌云抿了抿唇,看了看姜淑兰手边瘪瘪的面粉袋子。

“面粉是不是要吃完了?家里还有麦子的吧,等下装上一些我带到作坊去磨回来。”

很快,邓宁心也不知道从哪儿走了进来,就看到姜淑兰忙活着捏麦粑汤,沈凌云则穿着干净的衣服坐在灶门口烧火,急忙走上前抢过了他手里的火钳。

“走走走,你这衣服还得穿着去上班,跑到灶门口凑什么热闹。”

沈凌云顿了顿,一伸手,重新拿回了火钳。

“妈,我怎么就不能烧火了?淑兰在煮饭,你去把麦子装一装吧,我带着去作坊磨了面粉带回来。”

邓宁心急忙挥了挥手,“带什么麦子,我刚刚去洗衣服回来,就看凌风蹲在阶沿上吃饭呢。看见我,让我跟你说一会儿去上班等等他,他要跟你一起去,你说有了他,你那车子还能载什么麦子?”

沈凌云这才想起来,昨天跟沈凌风说的事儿。

“那……那就等我礼拜天再去吧,淑兰,那点面粉你也别省着了,跟妈做来吃了。我每天中午还能在食堂吃一顿,怎么都比家里的伙食强些。”

姜淑兰忙点了点头,从锅里舀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麦粑汤递给了他。

“你快吃吧,别担心我们了,多吃点儿,吃饱了才有力气工作。”

沈凌云很快吃完了早饭,准备去骑车的时候,就看到沈凌风穿着一身蓝色衣裤,站在了堂屋门口。

“四哥,你吃完早饭了?四哥,我跟我爸妈商量了,他们让我去你说的地方干活,今天能带我过去吗?”

沈凌云一边往外推着自行车,一边颔了颔首。

“嗯,走吧,今天我带你过去熟悉熟悉。”

言下之意……言下之意沈凌风太高兴了,根本没留心到沈凌云的言下之意。

沈凌云也不急,将车子推到了路上,长腿一伸,直接跨坐在了座位上,双脚脚尖点地,显得整个人更加的手长脚长,那么一座,骨子里的潇洒挥洒自如。

连沈凌风都忍不住被他身上那种气质和气势惊艳了一下。

“四哥,你这模样,是不是走在大街上可招那种小姑娘稀罕了?”

他也想走在街上招小姑娘稀罕,虽然不能都娶回家,可那种感觉很爽啊。

可惜啊,他没有这个机会。

他别的都不差四哥什么,唯独就差了一份学历,一份工作,一身行头啊。

沈凌云听着他轻佻的话语,脸色不悦,声音也沉了几分。

“别胡说八道!城里小姑娘是多,可你别忘了,你是快要结婚的人,千万别在外面乱来,知道吗?”

听姜淑兰说起,樊春芳那性子虽然不怎么好,可毕竟都已经去提亲了,再闹出事情来不仅仅是他们那一房丢人,整个沈家都丢人。

所以,尽管不太想管沈凌风,但关键时刻还得约束一二。

想起樊春芳,沈凌风脸上露出了几分笑意。

“我知道了,我就是那么一说。那些小姑娘当然不能随便碰,可是我看看总可以吧,好看的姑娘,谁还不想看怎的。”

沈凌云锁了锁眉头,“我不想,好好坐着,时间不早了,我要骑快点。”

说着,脚下蹬踩的速度顿时快了起来,吓得沈凌风身子一晃,急忙一把抱住了沈凌云的腰……

沈凌云手上一抖,面色瞬间黑了下来,腾出一只手就朝着他的手背拍了一把。

“扶着我的肩膀就可以了,你这样抱着干什么?”

沈凌风手背一疼,忙缩了回来,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嘴角微瘪,略显无辜道。

“我这不是看四嫂之前都是这样抱的吗?”

“……”沈凌云无言以对,干脆不再搭理沈凌风,快速骑着车子消失在了家门口。

沈凌风发现,沈凌云的心情似乎有些不妙,歪了歪头,透过侧脸,看到沈凌云紧抿的唇角,更加确定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