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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娶夫(4)

作者: 百叶草 阅读记录

民众们见我莫名大怒,又齐齐地跪了一地,我四只爪子直立站起,摆了个四十五度的忧伤,拿着鼻孔看了一眼他们,此刻我庆幸的是因有两颗内丹强撑着,愣是没晕,抬起我的大爪子捂上额头,擦擦融进毛发里的两滴汗水,一颗好不容易拼凑起的少女心又碎成了渣渣。

“这便是闻名六州的大凶,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寻常。”

这声音是个慈和平扬的妙音,虽未见真人,可必定极美,我抬头看他,唇红齿白,好一个美丽的桃花少年郎,我还想着要不趁着自己大凶的身份,把他押回洞窟当男宠,刚还拜着我的一众民众听了声音就转身过去拜他,高呼:“穷奇大人。”

我一个趔趄,泪眼汪汪地看着他,你一个大男人好意思比我长得美吗?你让我如何好意思在你眼前变化出一个比你长得丑的女人。这番话我憋在心里不敢问他,因我当年是一头含水分的大凶,而他是从远古时代神魔大战活下来,是货真价实的超级大凶。

我耸拉着脑袋泪眼汪汪地瞥了他一眼,这货在我登临这日来,莫不是找茬的?正胡思乱想中,他笑得如同一朵桃花,拱拱手道:“穷奇仰慕许久饕餮兄台许久,特此前来祝贺。”

我歪头对他挤出一个友好的笑,又瞪着一对铜铃大的血红眼睛看着他:“我是一只母饕餮。”

“哦!原来如此。”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随即在拱拱手道:“饕餮妹妹看似真是巾帼女将。”

巾帼女将在异世是女大将军,是大大的女英雄。我听了这话无比受用,当即就把他纳入了自己人的行列。过了几百年,偶尔听魔巨鳄和灵犀牛的交谈才知道,在远古时代的第三场神魔大战中,有一名性巾帼名女英雄的大魔头,她生得魁梧,又坏事做尽,喜好男宠,怎么混账怎么来,且结局也不太好,最重要的是她是一头红毛狗魔。

当年我虽与四大凶兽齐名,但也是万万不敢惹穷奇,只得努力修炼已报当年羞辱之耻。这对我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身为一个女人,居然没有一个男人好看,以至于我做了十万年的凶兽,也没有好意思化成人形,更没有长出一朵的桃花。

四万年前,我成功飞升上神,深知苦日子熬出了头,受了七七四十九道天火淬体后,浑身的天火未灭我就从我的小洞窟冲出,跟穷奇狠狠地打上一顿,天火蔓延到他身上,把他一张小白脸都烧了小黑脸,他怕被毁容,主动签了一万年的卖身契,自认做是我的小弟,以平息我的怒火。

此事又一次震惊了四海六州,从此我成为四大凶兽之首,风光一时无两。

因他断了我的桃花源,我便记恨他,谁知让他捉住了我此生唯一的把柄,我明着是他的主,实则是他的仆,被他狠狠地使唤了三万年,说起这些辛酸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一万年前他莫名地就失踪了,我好不容易自由了,这厮怎么又回来了?我幽怨地看了他一眼,他的桃花眼眨了几下,我认命地从神羚羊绒皮地毯上站起,又换了个姿势站在忧伤。天啊!来一个龙卷风把他卷走吧。

在我期盼的眼神下,他坐在我洞窟里唯一一张美人榻上,见我目光透着不舍,一时伤怀:“我不该丢下你的,我下次去哪儿都带着你,可好?”

我浑身红毛竖起,吓得趴在地上,表示自己会乖乖地留守在大凶之州,你爱去哪儿就去吧!我一点儿都不惦记。

事实证明同为走兽,不同物种还是有很大的代沟的,比如他将我期盼他死的眼神,看成舍不得他走的眼神一样,他素来是个懒人,平日里躺在就不愿意起来,还狠狠地使唤我给他倒茶捶背按摩,这次他居然站了起来,虎摸我的大脑袋,对我的乖表示很欣慰:“小雷雷,你如此乖,我更是舍不得你了。”

我把自个儿的身体缩成狗的大小,后退蹬着,退到他碰不到我的角落。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穷奇亦然。他每次性情一变,对我一好,准时要坑我。

穷奇这老套的把戏他自个儿玩了三万年,许是也腻歪了,唇红齿白的风流小哥嘴角勾出了一个讥笑。

我怒,他这分明是因逮着我的把柄,料定我明知是个坑还不敢不跳。我铜铃大的大眼睛瞪大了,估算我们此刻的距离,若是我突然化成了真身般的大小,一口吞了这小子有几成的机会。

☆、福尔摩斯转世

穷奇知道我的威力,在我飞升上神那日他就深深体会过了,若是惹恼了我,大家都不好过,他神色又一变,又成了个忧郁的少年郎。我感叹这厮有一日死了,若是有幸能到我出生的科技网络发达的世界一定能混成影帝,真是生不逢时啊!

角落这种地方不是我这种伟大的凶兽趴的,我默默地又挪到神羚羊绒皮地毯上,与他保持一段距离,听他墨迹。

话说穷奇当年离开,与我也有些渊源,一万年前我苦于他的压迫,明里暗里害了他不少,有些他躲过了,有些他躲不过。而一万年前我最后一次害他时,他那次明显没躲过。

我平日里出门极少看黄历,若是出门害人,为求顺风顺水却是看了不少,每到“宜安葬、动土、行丧”这些大日子,我总要提前琢磨一番,如何害人才能不留痕迹,害得彻底。

经过我与穷奇斗智斗勇的这三万年,我受益良多,若是要气人,最好的态度就是不理会;若是要害人,定要害得彻底一了百了,最好是连尸体都不用自己清理就能自动消失。

穷奇是神魔大战一战成名的超级大凶兽,远古时代的第三十九场神魔大战,是魔族的女灭神将军率领众多女魔兵包围神族一清公主率领一众女神兵展开的大战。

双方正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穷奇身穿蓝色羽仙铠甲,端的是玉树临风,英姿飒爽,让战场一众神魔女子爱得他痴狂。痴狂的程度在于,没有他时,双方很是文雅地进行法术较量,你一个火球砸去,我一个水鞭挥来,满场烟花飘舞,很是养眼。他一来,双方就进行了肉体搏斗,打耳光的啪啪响让前去营救的将领顿时明白了方向,但他们赶来时,惊得合不拢嘴,满是泥泞的道路滚了满满的一地神魔女兵。

她们的头头,颇有风度地在云彩里滚着,没有丢失了神魔的面子。

这离奇的一战之所以能归类为神魔大战,是因为当时出兵规模较大,领军人物分量够重,还横空出世了一只穷奇,很是有名头。

我知道那场大战很不简单,偷偷探了几次穷奇的口风,这小子怕我捉住他的把柄,总是支支吾吾,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的晚上,我灌醉了他,并套出他的秘密。

原来他爹是神族,他娘是魔族。四海六州的物种许多,但不同物种的□□很难被人接受,且□□下的后代变异极大,十个死了九个,况且还在神魔大战,神魔势如水火。他爹是神族将领,男人皆薄情,接了他这个烫手的芋头怕被神族发现,就忘了对他娘的承诺,把他关进小黑屋。

他从小被关着,不知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好不可怜。许是上天怜悯他,给他送来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妹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也是让人钦羡。只是好景不长,他娘知道他爹把亲生儿子关了,恨得冲去砍了他爹一条胳膊,救了亲生儿子走。

粉雕玉琢的小妹妹抱着他喊哥哥,喊得喉咙都沙哑了,好不可怜。

穷奇去了魔族,忘了他爹倒是没忘那粉雕玉琢的小妹妹,每每想起又是一阵挂念。如此几千年过去了,他娘给他张罗了一门亲事,那魔族姑娘就是大名鼎鼎的女灭神将军。不过彼时,她还不是女灭神将军,而且还有个委婉好听的魔族名字叫黑莺莺,是一个美丽动人的魔灵鸟,唱歌最是好听。

穷奇是个男人,也是个爱好美色的男人,面对美丽的魔族姑娘不可能拒绝,就娶了。大婚当日,他一身大红喜服,胸口还系了朵骚包的黑牡丹,黑莺莺胸口也系了朵骚包的红牡丹,本是骚包的一对儿,却遇到了前来抢亲的一清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