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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娶夫(6)

作者: 百叶草 阅读记录

我浑身毛发倒竖,太惊悚了。

他给了我一个白眼,自顾地说着:“第三场神魔大战曾有无数神族被诛杀,后被魔族女魃祭练成魔丹,你我吃了可肉身不朽,凡人吃了可多活一万年,且容颜不老,记忆不散。因此她万年后阳寿尽,投胎时,落到阴间,她哭喊着喝了几十碗孟婆汤都还没有忘记我,十分痛苦。”

我从阴暗的小角落里瞪大了铜铃大的血红色眼睛,并非震惊于那女子的遇到穷奇真的倒了八辈子的血霉,而是他竟然可以得到魔族女魃祭练的丹药。

魔族女魃所生存的时代比远古时代还要远古,被称为洪荒时代,而她是洪荒时代所有活化石中最古老的那颗,古老到神魔各占四海九州各一半的时代,她所做过的事,唯一一件有记载的就是在第三场神魔大战中,她曾出过一次手,一声轻哨,四海九州魔音弥漫,世界通天通地的血红,瞬间死了八十个神族的上神,很是恐怖。

虽然从那次后,她就从四海九州消失了,但那个恐怖的时代,那些高傲的神魔扔把她尊称为四海九州第一魔神。而能得到她练的丹药更好比是天方夜谭。

我耸拉着个毛绒绒地大脑袋,接受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半响我终于懂得了,穷奇这小子一点儿都不可怜,明明是个有钱有势的富二代。忧郁悲伤的美少年不等我从震惊缓过神来,就抓住我一双爪子,神情款款地道:“小雷雷,你定要帮我。”

我看他悲惨的模样实在是不忍心:“我这就去找人间找几个和尚为你心爱的姑娘超度,让她一路好走。”

他捉住我的小爪子,我慢慢地变得个头比他高,企图用我威武的身躯恐吓他,但对于刚受过情殇的男人难免有些不厚道,因此我语气放缓了不少:“我去神族找几个成仙的真人超度她。”说完我就像甩开他强按住我爪子的大手,他痛心地道:“小雷雷,请借你内丹给我一用。”

我愣了一会儿,毫不犹豫地丢给他一个白眼:“你怎么不用自己的内丹救他。”修炼到我们这种层次的凶兽,内丹比魔族女魃用神尸祭练成魔丹还要珍贵,至于有什么功效呢?从神魔大战至今,还未曾有人有幸可以吃过。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事,女魃一生练了许多丹药,肯定是两个巴掌加上十只脚趾都数不完,而四海六州自神魔大战至今,凶兽就那么几只,一只巴掌都数完了。

他用一只悲愤不厚道的目光看着我,泪眼汪汪:“你没了一颗内丹不用死,我没了却要死,如此我的女人不是要嫁别人?我不是自己给自己带了绿帽子?我不依。”

我抖了抖自己手上的鸡皮疙瘩:“不依也得依,要老娘同意也成,你把你的内丹给我,我把我的内丹给你心爱的姑娘。”

穷奇额头滑下三根黑线,如此他不是也得死,见我这铁石心肠的凶兽不同于一般女人,就想威胁我。我一双大爪子握住的大耳,趴在地上表示我不听。

穷奇知道要求我,蹲着地上,泪眼汪汪:“小雷雷,你爹找你找了十万年,想你至极,你就不想他吗?”

我捂住了耳朵,可这小子用道法把声音传进了我的识海,我听到了我爹,吓得浑身一个哆嗦,思量了片刻还是败下阵来,泪眼汪汪地道:“你那凡人姑娘入土为安后,记得归还,可不能把我的宝贝占为己有。”

他对着我一通保证,我从自己的嘴巴吐出了一颗金光闪闪的内丹,泪汪汪地才抚摸了几下,就被穷奇那个龟孙子抢到手心。我追着他的脚步趴在洞门口,目光依依不舍地凝视着陪伴了十万年的内丹一下子就要去一个凡人的肚子。

我是何其的不甘,但若是要与寻了我十万年的亲爹见面,咬咬牙,还是把从穷奇身上的怨愤目光收了回来。

往事不堪回首啊!我摆完了个四十五度的忧伤姿势,就把凤凰唤到了眼前,它咕咕咕地叫着,其实它的本体乃是一只山鸡,因长得惨不忍睹,严重影响我的审美观,我便不让它变幻,为此它还伤心了几日,它觉得自己变幻的人形还是挺帅的。

凤凰一边咕咕地叫嚷一边赶来,先把手中的几只豺狼食物放到地上,擦擦手中的鸡翅,做了个拱手的姿势:“雷老大威武。”

我在穷奇那里受的气一下子就散了,嘚瑟地摆了个威武的姿势:“人间是哪个神族掌管寿命的?”

凤凰琢磨了一会儿还是说了:“穷奇老大说,若是雷老大要改人的寿命,恐怕有些难度。”

我磨磨牙:“为何?”

凤凰被我身上升起的一撮血红色火焰吓得退后了几步,拍拍翅膀上的一层灰,心有余悸地道:“神族掌管人间寿命的神正是穷奇老大的亲爹。”

我愤怒地咆哮:“该死的官二代。”

整个大凶之州震了一震,担心的魔兽往窝里躲了几日,表示很怕怕。

几日后,我修炼时发现我修炼的速度并没有变得缓慢,我感叹了一下我的天赋异禀,又十分地忧伤,因从前世起我王大雷就不是一个爱好学习的积极分子,来到四海九州我一下子就如此勇猛,更是不爱学习,尤其是修炼,能偷懒就偷懒。

许是我本是就是个异类,老天爷特别厚爱,先不说我如何的勇猛,就是吃金乌这样的乌龙事件都能被上天厚爱,着实不易。十万年前,自我吞了几只金乌,我的丹田就长了一颗金灿灿的内丹,每当进食肉类,那金内丹总能让调动我周身的灵力,把食物的精华华为力量,蔓延的我全身。

一句话说完,我吃肉就是修炼。

如今少了这个开挂的功能,我不得不躲进我的洞窟,趴在我神羚羊绒皮地毯上,又是一阵忧郁,因为忧郁事关我日后是只懒惰的凶兽,还是只勤奋的凶兽,我足足思考了一日一夜,这几日,除了给我送三餐的凤凰,无一人知道我的摇摆。

在我还是摇摆不定的时候,凤凰咕咕地跑进来,拱手道:“雷老大威武。”

我蔫蔫地抬起眼皮子看了它一眼,见他一双山鸡翅膀没有拧着食物,几分忧郁地道:“我的午饭呢?”

凤凰呆鸡了一刻,立马撒着鸡爪奔出我的窝,半响又冲进来,一双鸡翅拱了拱:“报告老大,如今是夜晚,您一炷香前就吃过了晚饭。”

☆、蚕宝宝

我合起眼皮子,陷入了又一波的忧伤,没想到我王大雷作为一枚资深的吃货,竟然忘记了晚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凤凰跟了我十万年,十分清楚我的脾气,又拱了拱鸡翅:“报告老大,穷奇老大带了个凡人丑八怪来了,还拧了几个铜板,说要感谢老大的成全,若是他有了儿子,就让老大做干妈。”

我心口堵着一口闷气,唰地睁开血红色的大眼,浑身油光油亮的红毛燃起了熊熊的大火,穷奇这小子居然还敢来,我四只爪子站起,威武地抖抖我身上的鬃毛,咧开血盆大口:“穷奇那小子一万年都没生出儿子,吃了老娘的内丹就想生儿子,欺我太甚。”

在我身上燃起大火的时候,凤凰那只机灵的鸡怕烧到它身上,早就跑了。我一年四季都不关的洞门口,慢慢地出现了两个影子,我寻思着应该摆个凶狠的威武架势,把穷奇心爱的姑娘吓死。

如此,这般,我的内丹能物归原主。

“啊!好威武!”

我听到穷奇家美人的赞美,不知道是个高兴还是不高兴,抖了抖脖子上的一撮红火,看着面前这个胆大的凡人姑娘,其实人家也没什么错,都是穷奇都小子不好,女人何必为难女人。我收起了一身血红色的大火,威猛的兽形小了几圈,软趴趴地趴在角落里,像一只被遗的小狗。

穷奇长得像个小白脸,因又见过神魔两族的美女,眼光是极为挑剔,瞧这个美人,红唇黑眸,皮肤像是能掐出水来,比起十万年前我那美冠一绝的亲娘就差了那么一丢丢。我对着美人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美人大喜,欢喜地从角落里把我抱在怀里,十分喜欢我:“穷奇,你的宠物好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