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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欢欢(古穿今)(55)+番外

裁剪好需要的毛料,顾欢欢一边飞快的穿针走线,一边语带担忧地看向萧风暮雨:“师兄,这个任务的时间恐怕会很长,不会耽误帮战吧?要不你就回去吧?之后的路我可以自己走的。”本就是对她的考验,何必连累了他呢,顾欢欢心里总归过意不去,所以对这个师兄,她越发的柔顺起来,对他的关心也越来越多。

单纯的女孩还没注意到这样的关心有多危险。

“不用,按照现在的速度三天就可以到缥缈峰,不会耽误的。”萧风暮雨咽下食物,虽然看似在专心的进食,其实他的目光一直隐晦的注意着女孩,灯光下垂首缝制衣物的女孩越发的娴雅,让他有种可爱的妻子在为丈夫张罗衣物的错觉,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好,让他的心里被满足填满,他又怎么会错过这次的二人行?而且他也是真的不放心女孩独自上路。

见顾欢欢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萧风暮雨转了话题:“怎么不早点休息?这是在做什么?”似乎他总能看到她摆弄针线,每当这个时候,他总能忘记自己所在的时代,错觉的以为面前的女孩是真正的古代闺秀,还是那种贤良淑德,最适合娶来当贤妻良母的温婉美人。

顾欢欢看出他是不想多谈,终究是顺着他的意思:“是手套和长靴,之前没想到这里的风雪这么大,所以很多东西都没准备,所以趁现在赶紧做出来,明日正好派上用场。”

没有准备周全也不能怪顾欢欢没想到,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顾欢欢都未曾见过雪山,谁让身为女子,她能去的地方有限,清河镇更是位处江南,一直是个风景秀丽的地方,一年里难得下几场雪,而B市呢,虽然每年冬季都会下雪,但她时常呆在温暖的室内,在寒冷的室外呆着的时间太少,也就渐渐忘了那种寒冷的感觉。

“不过皮料剩下的不多,恐怕师兄不会喜欢这个颜色,就将就着用吧。”顾欢欢歉意一笑,她收藏的料子自然都是自己喜欢的颜色,之前仅有的黑狼皮已经给萧风暮雨做了斗篷,剩下的也就只剩下喜庆的火狐皮以及纯白的雪狐皮了。而且雪狐的料子少,只够做一双手套,剩下的都得用火狐皮了。

一想到白发黑衣的萧风暮雨脚上穿着一双火红的长靴,顾欢欢就有些忍俊不禁。

“你做的我都喜欢。”萧风暮雨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着,眼底的宠溺与恋慕再也不隐藏。

顾欢欢盯着那双寒星似的双眸一阵发愣,最后缓缓地低下头。

火烧的热度从脸上传来,低着头的女孩整个人似被煮熟了,唯一露出的耳朵都热得发红。

唯一见到这幅画面的年轻剑那张冷冰冰的脸第一次完全柔和下来,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露出一抹发自内心的喜悦笑容。

看来他也不是单相思嘛……

帐篷外的暴风雪已经来临,可帐篷里却是浓的化不开的春风暖意。

作者有话要说:XDD感情戏终于开始了……

PS:我是五区斗转星移御姐秀,虽然很水,表示YXZB只是陪朋友这个外观党打亲友团而已,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致力于带小号渣游戏的人太多了==

☆、52花语

一句暧昧不明的话,听不懂的人只会笑笑了事,而听懂的人就很难装作不知道了。

顾欢欢不再说话,低着头看似专心的做着女红,她不是笨蛋,近来萧风暮雨的表现太过明显,被如此示好,她又怎么会不明白?

顾欢欢对他也是有好感的,萧风暮雨长得不错,对她也好,他是她第一个独自相处的外男,也是第一个如此照顾她的人,要说顾欢欢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比较她真实的年龄才16岁睡了三年浪费过去了,正是春心易动的时候,如果这是在古代,她的父母没有去世的话,怕已经谈婚论嫁,嫁作他人妇了。

萧风暮雨也没打算现在就告白什么的,只是想试探一下女孩的感情而已。

查看了下系统时间,萧风暮雨若无其事地对顾欢欢说道:“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

顾欢欢:“我做完就睡。”

“不是还要复健吗?晚上也要补习,不早点休息会没精神吧?”

“这样一说恐怕我明日没时间赶路了。”顾欢欢停下手,有些苦恼。

“晚一些也没事,你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萧风暮雨伸长手,把她手里的东西取走,“我明天也不会上来,所以现在就下线吧,剩下的之后在做。”

“好,那师兄明天见。”既然他这么说,顾欢欢也不坚持,同他道别以后,就下线休息了。

依旧是早餐——复健——午餐——散步——午睡————晚餐,顾欢欢的生活就像一张时刻表,规律的一目了然。

这次萧暮没有在顾欢欢吃饭的时候到来,他很好的卡在了她用餐结束的时候。

萧暮进来时,手里抱着不少东西,还有一束漂亮的牡丹花。

“给我的?”坐在轮椅上正准备去散步的顾欢欢看着被递到面前的花束,十多朵扎在一起的牡丹颜色深浅不一,却能看出每一朵都是精挑细选,形态完好,开的十分美丽。

“嗯。”

“谢谢。”顾欢欢眉目含羞的收下了花,把它放进了花瓶里,这还是她第一次收到花呢。

“我帮你挑了几本习题集,里面的内容很不错,你有时间就做做吧。 ”萧暮把几本习题集拿了出来,放在桌上。

“啊,我会的,谢谢师兄。”顾欢欢推着轮椅到病床前,打开抽屉拿出课本,“那我们开始上课吧?”

“我们的课程是七点开始,现在还早。”萧暮拦住了她,他站在轮椅后,扶住轮椅后的把手,“不是要出去吗?要去哪儿?”

“原本打算去花园散步的。”

“那么带着我们今天就在花园上课好了。”萧暮让顾欢欢把课本和文具带上,推着轮椅往外走。

这时候的花园里有不少病人和家属,安静的医院难得的多了些热闹,因为美化好又远离闹市,这里的空气也很舒服,顾欢欢让萧暮推着自己到了池塘边,这儿有一座小亭,因为地方有些偏僻,所以平时很少有人来,不过却是个看风景的好地方。

幸运的是他们来时正好没人。

“复健的情况怎么样?”萧暮放开轮椅的把手,坐在一旁供人休息的长椅上。

“情况良好,最近正要开始练习走路了。”说道这个顾欢欢就很高兴,“医生说这个也没问题了就能出院了,爸爸和妈妈也说帮我收拾好房间了呢。”

萧暮双手交叠着托住下巴,看着她:“如果确定了出院的日子,我能来接你出院吗?”

顾欢欢眨眨眼,微微一笑:“好啊。”

“那么说定了。”

“嗯。”

接下来就是上课的时间了,凉亭里,萧暮靠着顾欢欢坐着,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远,却又不会让她感觉到紧张。

顾欢欢认真的听着萧暮用他的那副好嗓子讲着课,手上也努力的记着笔记,她是真的认为萧暮讲得好,比自己自学要快多了。

“师兄为什么会想当老师呢?”顾欢欢问着这个让她有些疑惑的问题,虽然并不清楚萧暮的家庭背景,但她也曾听顾青鸿隐约提过,萧暮家的条件很不错,是富家子弟,而他学的也是计算机,这样的人会想当老师真有些意外。

“也许是耳闻目染吧。”萧暮说道,“从小我父母就很忙,我是我奶奶带大的,她是一名退休的高中老师,最喜欢和我说的就是教学时的各种有趣的事情,还有她的那些学生,我一直很向往那种为了师表的感觉。”

顾欢欢歪着头:“那又为什么学计算机呢?老师的话不是文科更合适吗?”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想了解面前这个男人,越多越好。

萧暮耸耸肩:“我想当老师,但对计算机也很有兴趣,反正这个也可以当老师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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