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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初始的虹(蜕变)(26)

 


勋爵酒屋

在历史的某个时间段里,无论是伯爵、子爵和男爵,有些地方,把这些高贵的爵位统称为勋爵。后来人类大迁移之后,有些习俗并未带到新的时空,勋爵这个称呼成为历史书本里的东西。

在隶属皇家特种侍卫营的特选中心,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新从军校学院里脱颖而出的毕业生,还有各地区,各星域选出的优秀军官在此待命训练。

这些对未来充满梦想的年轻人,怀抱着对皇室的绝对忠诚,带着成为未来骑士的梦想,以及对这个国家的最高佩戴章(金章,银扣,皇家蔷薇)的向往,他们集结于此。在此意味着距离龙门,他们只差一步。

只不过,每个月份一批又一批的少年军官、青年军官从世界各地被人像牲口一样拉来,在此等待筛选。他们在军营一般会呆上整三个月,十万人的流动,最多大约只有二十到五十人能留下。在诺曼十世的时期,由于那位伟大的贵人喜欢被簇拥,当时特选中心出过二百人的记录,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位贵人破过这个记录了。

勋爵酒屋寓意高贵,有贵族氛围,深受那些学员的喜欢,有些人就喜欢追求这样的感觉,所以,这里是特选中心附近生意最好的地方。

酒屋的主人,叫E·布利,他是位男爵,他有一块很大的蓝色丝帕,每次情绪激动的时候,他会拽出那块丝帕擦他额头的汗滴,每次用完他都小心的收起那块丝帕,他把绣有金蔷薇徽记的那面,小心的折在最上一面。对于这块丝帕,男爵先生已经热爱至疯狂,越是人多,他越要作出这样的举止。当然,他的确是一位贵族,真正的贵族,真正的徘徊在贵族与平民中间的可怜贵族。

对于未经龙门的学员们,男爵先生的故事总是充满吸引力。他消息灵通,据说整个卡蒙嘉上流社会,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知道所有淑女们闺房的摆设,他知道绣金蔷薇的丝线从哪里进货。所以,勋爵酒吧生意兴隆非常,人们聚集在此,听他讲故事,说那些上流社会的事情,不管来此,或者是离开,人们都是愉快的。

路易用银灰色的染发剂喷了头发,艾登也染了亚麻色。随意染是今年的流行项目,城里的贵人们,喜欢随身装一支随意染,他们不停用头发的颜色提醒别人自己的心情。就拿那位母妃死于意外,突然开始叛逆的亲王殿下诺曼·托波祈·菲茨杰拉德来说,他喜欢往脑袋上喷恶心的绿色,每次喷完,他必然要去他亲爱的父王面前晃悠,诺曼十四从不生气,每次他都说,他亲爱的小儿子只是叛逆期来的晚了一些。

路易和艾登跟随着一群趾高气扬的学员走进勋爵酒馆,前面的那群学员实在过于热情活泼,他们吸引走了所有的眼球,没人注意新来的军官,这里最不缺乏的就是军官。

“喝点什么?”穿着淡黄色泡泡裙子的小酒馆女招待,走到坐在角落里的两位王子面前问。

对于这两位英俊的军官,她完全没流露出任何讨好之意,在勋爵酒馆,最不缺乏的,便是年轻的军官和在低等生活水平上徘徊的所谓贵族。

艾登有些慌乱,第一次被人这样问,他看下路易,路易正盯着那边货架上少得可怜的几种酒选择着。

“两杯黑普罗尼。”路易在空间站喝过这种低度酒。

“要现钱。”女招待毫不客气的说,那边军营的年轻的军官们,总是在发薪日之前把现金花得精当光,他们总是为了能够赊账在她面前说尽好话,甚至一些军品会作为抵押物被拿到酒馆里,像靴子,皮带,军用水壶等等之类。

路易摸下口袋,拿出一卷纸钞,中心区这边一直流通这样的现钱,而不是信用点,他抽出一张递给女招待。

女招待挺意外的看下这两位军官,他们的靴子擦得很干净,衬衣领子也是洁白的。不过她很自信的相信,不用一个月,这些志向高远的所谓未来的高尚人,就会拿他们的新衬衣来换酒了。

“布利先生,给我们讲讲那些前辈们的事情吧!什么都好啦,我们这些可怜人,钱也花完了,训练日马上也要结束了,假如返回原来的部队再带不走一肚子贵族们的故事了,那么我们真的白来中心城了。”

这位年轻的军官,说话总是带着很厚重的乡下尾音“了”来确定自己的语气。路易知道筛选规矩,无论你多么英俊合体,只要说话带有口音,第一次考试的考官就不会优先考虑你,路易不知道这个规矩是怎么兴起来的,在他看来,这有些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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