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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成婚:老公,轻轻亲(28)

作者: 乔麦 阅读记录

方晓当时就躲在席凌恒教授的办公室门外,听见他这样的回答时感动得热泪盈眶,猛然间觉得,其实这穷小子是非常不错的,做她的男人完全合格。

那天,席凌恒从教授办公室出来,逮住了躲在外边还没有跑掉的她,即刻拉了她的手,跑向球场,而球场上此时很多人正在打球。

露天乒乓球场就在篮球场和足球场的中间,他一脚跨上一张乒乓球桌,再用手把她给拉上去,用手臂搂紧她的腰,向众人大声的宣布;“从今天开始,黑妞方晓就是我的女朋友,谁再敢去骚扰她纠缠她,就是跟我席凌恒过不去!”

那一刻,篮球场和足球场都安静下来,众人在稍微惊愕片刻后响起热烈般的掌声,而她则被席凌恒搂得紧紧的,脸在瞬间涨的通红。

后来,珍妮和露丝都问她,你觉得跟着席凌恒那样的穷小子会幸福吗?亦或是,你觉得他以后会给你带来幸福吗?

她总是微笑着回答,“我相信我们会幸福的,因为真正的幸福和金钱的关系不大,最重要的是两个人是否心意相通,是否把彼此都放在自己的心里。”

她相信她和席凌恒会幸福,她也相信席凌恒会带给她幸福,所以,自从席凌恒公开宣布她是他的女朋友后,他们俩就开始正大光明的走在一起了。

当然她还是在学校住宿舍,不过每天下课后,她会陪席凌恒去上班,而席凌恒新找到的工作是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做的是传菜员。

第72章 专门留给她的

而她则去餐厅做接待员,也就是客人来了帮忙摆茶水帮忙写单之类的事情,俩人一起去上班,下班后又一起坐他那辆破脚踏车回来。

餐馆生意不错,每天晚上九点才下班,而他们离开餐馆时一般都是九点半了,于是他们俩就共同骑着那辆破脚踏车一起朝他那小小的公寓驶去。

是冬天,晚上的风大,她总是在后面搂抱着他的劲腰,而他则一边踩脚踏车一边唱着荒腔版的《我想去桂林》:“我要赚大钱啊我要赚大钱,等我有了钱的时候我就娶方晓!”

她就在后面笑得咯咯的,把脸贴在他的背上,轻声的对他道:“别唱了,你家公寓里的臭袜子还没洗呢,臭死了。”

“那不是留给你的吗?”他一点惭愧心都没有,振振有词的道:“你以为是个人都能帮我洗臭袜子吗?”

她当即笑着用手捶他的背,骂他:“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比你脸皮更厚的,谁愿意帮你洗臭袜子?”

“那你愿意帮我洗哪里?”他在公寓前停下脚踏车,然后把嘴凑到她耳边戏谑的道:“要不,今晚我们俩把饭给煮熟了,我让你帮我洗那个地方?”

她当即气得狠狠的踢他一脚,愤愤的丢下一句:“做梦啊!”

骂完这句,她即刻朝他楼上的公寓走去,而他在后面锁脚踏车,笑得哈哈哈的,貌似心情非常的好。

这样的日子看似很平淡但也非常的欢乐,方晓渐渐的不给珍妮和露丝教汉语了,而是天天跟着席凌恒在一起,俩人跟块口香糖似的,除了上课和睡觉,其它时间几乎都黏糊在一起。

那时,席凌恒最常对她说的一句话就是:“方晓,等我们领了工资,我就送你一件礼物。”

而他们领工资刚好是圣诞节前两天,于是,在平安夜这晚,席凌恒就特神秘的说要送件礼物给她,让她猜他给她准备了什么样的礼物。

她当然猜不到,不过想着最近一个月他们晚上都在那家餐馆上班,而白天周一至周五还要上课,只有周六和周日的白天,他们俩会踩了脚踏车去附近转转。

“是一双筷子。”她试探着的开口。

他忍不住笑出声来,把一块肉夹到她碗里,“我们不是已经有筷子用了么?”

对,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吃饭都是用刀叉的,他的公寓里也一样,某天她突发奇想要吃筷子,俩人便去了附近的店里寻找,居然还没找到。

最终去买了几串大大的土耳其烤肉,那串烤肉的竹棍很粗,于是席凌恒把那竹棍用水果刀削了削了,便做了两双筷子。

“是一个发卡?”她再次试探着的开口。

他白了她一眼:“你不是有发卡用么?何况,你的头发自然的散着不是更好看?要什么发卡?”

于是,她便猜测不出来了,因为他好穷,穷脾气又还臭,坚决不要她给的钱,每次一起出去玩什么的,都不让她付费,硬是要他自己来,死要面子活受罪。

第73章 记忆中的项链

“我是你的男人,赚钱给你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所以,她和他恋爱后,不仅没能减轻他的负担,反而在无形中加重了他的生活负担,于是她就越发的过不去,便去和他一起上班。

可她是富家小姐,在家以前不仅没做工事,而且家里还有佣人,所以刚去餐馆上班时,不仅不能赚到钱,还因为把茶水洒客人衣服上,因为收拾碗筷时摔烂盘子,因为走路时撞倒传菜员手里的托盘等。

总之,一个月下来,他倒是领了点工资,而她也领了点,只不过扣除那些后,居然只剩下九十九块钱了。

所以,她对他的礼物不敢往奢侈里想,怎么着就那点钱,何况这里过新年,餐馆放假了,那点钱还得省着花,否则不够他们俩用的。

最近两天,她学精了,早上在学校里吃了早餐才过来,故意买一套餐,她吃不完,于是秉承着浪费可耻的环抱精神提过来给他做早餐,否则的话他就又不吃早餐了。

而中午俩人在一起,免不了要吃饭,可出去吃根本消费不起,于是她就学着下厨,和他在附近的超市买了打折的菜过来,按照菜谱学做饭菜。

结果他比她手艺好,每每都是她积极的去买食材,而最终是他在厨房里把饭菜忙活出来,俩人坐在矮几前吃得香喷喷的。

那个时候,席凌恒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要赚大钱,赚了大钱好娶方晓做老婆!

她猜不出他会送上门礼物给她,最终摇摇头,表示自己的想象力缺乏,顶天了也就能想到筷子发卡类的。

他就得意的笑,和她吃了自己做的晚餐,然后来到她的身后,把她抱起来坐他腿上,让她闭上眼睛,说要送礼物给她了。

她坐在他的大腿上,而他的大腿微微张开,她的臀部本能的感觉到被一根火热的硬物抵住,而那硬物还在活活的跳动着。

那一刻,她大脑突然冒出一个吓人的想法:他不会把他自己当做礼物送给她吧?

她被自己这个想法给雷倒了,于是本能的想要挣扎着从他腿上滑下来,而他则用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低声的道:“别动,马上就好了。”

马上就好了?她再次觉得好奇,她和他都穿得周五正王的,连衣服都还没有脱呢,怎么可能马上就好?

难不成,他那玩意儿还具有刺破俩人身上布料的功能?亦或是,他送的礼物并不是他自己?

就在方晓胡思乱想时,猛然间觉得脖颈上有微凉的物体贴着,那物体给人的感觉木木的,硬硬的,却又不是金属的质感。

“好了,”随着席凌恒的声音,她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对面就是那个带了镜子的衣柜,距离她们也就隔着一个矮几,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脖颈上多了一串项链。

这是一串珍珠项链,只不过每一颗珍珠的形状都不一样,颜色也参差各异,却被一根透明的线串联在一起,戴在她的脖颈上甚是好看。

第74章 他送的礼物

这样的珍珠项链当然算不得上乘,几乎可以说是最劣质的,最不起眼的珍珠做的,一般市面上卖的最廉价的珍珠项链都比这漂亮了十倍不止。

“你在哪里来的钱买的珍珠啊?”她即刻回头问他。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她知道,项链估计是他自己用手工穿起来的,因为卖的项链不可能用这么参差各异的珍珠串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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