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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吻玫瑰(19)

酒红妹冲上来:“你干什么——”

她瞪圆了眼睛,扬手朝方明曦的脸挥去。

方明曦抓住她的手腕,猛地推开,她踉跄摔倒坐在地上。

方明曦看着她,笑意未达眼底,模样有些骇人。

酒红妹理亏,气得胸口起伏,一时却不敢在方明曦这番表情下再有动作。

良久,她起身冲下楼去捡被子。

几件衣服落在宿舍楼前的花坛和草坪上,沾上泥灰得重洗一遍。

酒红妹一口闷气憋在胸口,忽听楼上响起一声口哨。她抱着被褥抬头一看,方明曦站在栏杆前,静静看着她,唇边挂着笑。

“——不好意思,我也手滑。”

她拎起酒红妹挂在竹竿上的最后一件外套,扬手从楼上扔下。高高抛起,刺眼的颜色在明媚阳光下,和她的笑容一样,别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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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傍晚时候的插曲,方明曦看书的计划被破坏,周娣叫了外卖小吃,还偷偷买了几瓶酒拉方明曦一起喝。

怕方明曦拒绝,忙不迭抢先说:“就这一次!”

方明曦只好陪她上楼顶天台,两个人在冷风下喝酒。

喝着喝着暖和了。

周娣啧声说:“我没想到你发起飙来还挺唬人的。平时看着冷静,看习惯了,一下子生气真是很有气魄。”

方明曦笑笑,没说话。

周娣道:“真的,你多凶几次,多凶几次她们就不敢天天背后议论你!”

“没用的,你也说了是唬人。一次两次还行,多了……”方明曦耸肩,闷头喝酒。

周娣想反驳,又不知从哪说起,嘀咕:“你哪都好,就是太悲观。”

方明曦没接话。

周娣顿了顿,恨其不争加上一句,“还有就是太好欺负!”

“好欺负?”方明曦轻笑,“那是你以前不认识我,没看过我叛逆的时候……”

周娣忍不住抢白:“你还有叛逆的时候?”

“我也是人,当然了。”

周娣觉得不可思议。

方明曦喝干净最后一口酒,放下空易拉罐,吃小菜不再说。

冷风嗖嗖,吃着吃着手机响,方明曦看来电显示,是往常在金落霞夜宵摊旁摆摊的阿姨。

这段时间金落霞改了出摊时间,现在还没到点。

她皱眉,摁下接通。

周娣往嘴里塞了一口炸排骨,还没问什么,方明曦脸色就变了。

第15章 十五朵

和金落霞一起出摊卖夜宵的阿姨在电话里道:“落霞发烧,打来找我帮她买药,我到你家,她一个人躺在床上病得说话都没力气,你怎么搞的跑去哪了?怎么连妈妈也不照顾?”

叹声气又抱怨:“我这边忙得团团转还要抽空去给你妈送药,脚都不沾地了!她一个人,我又没办法留下看她,我哪里忙得过来……”

方明曦回神,迭声道谢,“麻烦您了,我人在学校,现在马上回去。”

她边说边起身,周娣见她挂了电话往天台楼梯门去,问:“怎么了?什么情况?”

“我家里有点事,得回去一趟。这里你收一下。”她一刻不多留,提腿就走。

“哎?你……”

周娣没能叫住她,只得自己留下收拾残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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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回去一看,金落霞昏昏沉沉在床上睡。方明曦探她额头,叫醒她,“难不难受?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金落霞摇头,嘴唇有点干,“我吃过药了。”

“可是……”

“你给我换匹毛巾。”

方明曦抿唇,“那你等我,我再给你量一量体温。”

方明曦出去浸了匹冰凉毛巾回来,带上一支备在家里的体温计。她给金落霞敷上毛巾,体温计夹好,静等几分钟拿出来一看,大概是吃的药起作用,烧得不严重,已经开始在退热。

想想方明曦又问一遍:“还是去医院吧,嗯?”

“我就想睡觉。”金落霞喉咙不舒服,声音很轻,在枕上摇头,蓬松头发随着动作更乱几分。

方明曦见她执意,一个人也不好挪动她,只得守着,间歇不停给她更换毛巾。

毛巾热了就换,两条轮流,来来回回换了十多遍,靠着物理降温,金落霞的体温终于降下来。

方明曦不打算回学校,去楼上拿了本书下来,坐在她床边,守着看。

金落霞睡过又醒,说要喝水。方明曦倒了杯温的,喂她喝完,坐回地上。

侧头看见她盘腿坐在地上的姿势,金落霞眼睛闭了睁,睁了闭,最后颤颤眨着。

“我没事,你回学校吧……”

方明曦瞥她一眼,“你觉得我现在可能走吗?”言毕继续看书。

金落霞瞧着她低头的专注模样,嘴里苦涩。

安静半晌,金落霞出声:“明曦,你会不会怪我。”

方明曦翻书的手一顿。又听金落霞说:“你是不是还在怨我……”

“我没怪你,也没怨你。”方明曦打断,“以前不懂事时候的那些事情不要再提。”

金落霞想说话,方明曦起身给她又换一条毛巾,坐在床边睇她病容,放软口气:“前几天梁叔那件事不要放在心上,是我语气太冲,我不对,你不要生气。”

金落霞抓住她的手,掌心发烫,“我没生气,我知道你苦,你是为了我……”不知是不是生病情绪低落,眼角渗出眼泪,“都是我不好,我没本事……”

方明曦反握住金落霞的手,帮她塞回被子里,“不要再说这些了。睡觉,听我的。”

金落霞含着泪,无言闭上眼睛。

室内重新归于沉静。

方明曦坐回地上看书,金落霞的呼吸渐渐趋于平稳,确定她睡着了,方明曦才转头看过去。

合上手里的书,方明曦抬手给床上的金落霞掖被角。这么多年,她们一起过来,她苦,金落霞又何尝容易。

读初二那年是她们最难的时候,也是方明曦最叛逆的时候。

就是在那年,她发现金落霞除了平时给人做零散小工以外的另一条挣钱营生——

陪席妹。

通城有很多小酒楼,比不上大酒店,又强过小饭馆许多,因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客人大多是那些做小生意的中年男人。口袋里有两个钱,但也不经细数。

这些小酒楼为招揽生意,和很多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合作,有客人点席吃饭,店家就打电话给她们,喊她们来陪席,吃吃饭、喝喝酒——当然,摸腿搂腰、捏捏手抱一抱,都是必不可少的席间助兴调剂。

吃完饭客人会给小费,一个陪席妹一餐一般是六十块,或者八十块,遇上出手大方的,一次也会给一百。

金落霞年轻的时候很漂亮,即使如今被岁月浸染,脸上也依稀可见当年风情。

那时方明曦读初中,她才三十出头,正是最有风韵的年纪。她总出门吃饭,方明曦问过,一次一次被她搪塞过去。

夜路走多总会湿鞋。直至在路边碰上金落霞,方明曦亲眼看见散席后被酒酣食足的男人搂着的她。那一刻毫无防备,街边路灯天旋地转,晃得人头晕眼花。

她们大吵一架,关系降到冰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过一句话。

没多久,金落霞陪席,遇上了方明曦同级同学的父亲。

那个男人离婚几年,有点闲钱,看上金落霞的脸,也不计较她的行当出身,接触几次后便对金落霞透露亲近意思,还托媒人到她们家。

邻居家常年不来往的大妈为了给金落霞做媒,频频上门。

因为媒人在客厅说的一句:

“人家条件真的不错,你一个人讨生活多不容易自己清楚,该好好考虑,还带着一个女孩,何况还不是你的亲女儿,谁知道老了靠不靠得住。”

方明曦逃课三天。

没去学校,三天后才回家,被急得几宿没睡的金落霞一巴掌甩在脸上。一通吵架,方明曦又在外面躲了四五天,不曾回家也并未去学校上课,闹到差点停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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