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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王者:英雄,我来撩!(53)

作者: 北芽 阅读记录

正文 第129章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1)

尸体,触目所及的都是尸体。

这里是一片乱葬岗,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坟包,以及森森白骨,和发霉发臭的尸体。

血液在泥土上凝固,开出一朵朵妖冶的彼岸花,璀璨夺目的红色美得让人心颤。

叶简柠醒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她先是懵了一会儿,随后咽了咽唾沫,艰难地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缓慢地移动。

“酸菜你个辣鸡,干嘛要把我弄到这个地方来……”叶简柠一边念叨着,一边给自己加油打气,跨过重重尸体,眼看着马上就要出乱葬岗了。

一只冰凉的手突然抓住了她的脚。

“啊啊啊啊啊!”叶简柠吓得跳了起来,尖叫着低头,看着拉她脚的人。

那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长的头发乱蓬蓬地搭在脸前,看不清模样,只露出一只极为漂亮的眼睛。他穿的衣服看布料是极好的,可是沾满了血渍,在这阴森的月光下犹为恐怖。

“救我……”他吐出两个字,声音沙哑晦涩,随后晕倒过去,那只握着叶简柠脚的手却没有松开。

叶简柠蹬了两脚发现无济于事,只好颤颤巍巍地蹲下来,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指头,然后拼命地往前跑。

可是跑了两步,她又觉得不大道德,再加上多一个同伴也好,于是她又走回去,扒开重重尸体,把那个孩子背上。

可背的时候,叶简柠却突然发现,那个孩子,居然比自己还要高。

叶简柠嘴角一抽,问酸菜:“我这是变成了个什么鬼?”

【六岁的小孩子,姓名未知,身份未知,一切未知。】

“去你丫的!”叶简柠只好把他放下来,一路拖着往前走。

不远处是一条小溪,溪水不算干净,但洗洗脸还算是可以的。

她把男孩子拖到水边,借着月光,扒开他乱蓬蓬的头发,想要看一眼他的长相。

但是扒开那一刻,叶简柠嘴角猛地一抽。

那脸上全是灰和土,压根看不清长相。

她捧起溪水,浇到男孩子的脸上,半张脸慢慢露出原本的模样。

稚嫩的脸颊,白得近乎透明,五官精致得挑不出一丝错处,美得让人找不到词语来形容。

如果非要找个词,大概是——

妖孽。

叶简柠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仅仅半张脸,就美得让人有一种流鼻血的冲动,很难想象,若是露出全貌,又是怎样一番惊鸿。

她急忙扒开另一边的头发,浇上溪水,从眼睛往脸下边洗,却发现泥土消失后,他的眼睛下面露出一条细细的红痕。

叶简柠皱皱眉,继续往下面洗,当整张脸彻底露出时,她愣了许久。

那半张脸上,根本就不是什么红痕,而是诡异的花纹。

通体红色,绕来绕去,织成美丽的图案,那个形状,像极了一种花——红莲。

可是这诡异的花纹在他脸上并没有违和,而是越发的妖冶绚烂,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如妖如魅。

勾人心魄。

叶简柠的鼻子里流下两行温热的液体,她急忙把鼻血擦掉,然后把他的头发重新拢好,遮住脸。

她仰着头,呆呆地望着天空。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正文 第130章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2)

呆愣了一会儿,鼻血总算是不流了,叶简柠这才蹑手蹑脚地走进河里面,把衣服脱下来洗干净放到河岸上,再借着河水,把身上脏兮兮的污渍擦干净。

做完这些,她穿上湿淋淋的衣服,站到一块石头上,夜风凉凉,衣服很快就被吹干了。

没办法,这片森林郁郁葱葱的,压根就找不到干树枝,烧不起火来。

她找了些大叶子,铺在地上,当做简易的床,再把男孩拖上去,自己也躺了上去。

这一夜睡得极不安稳,四处都是蚊子苍蝇,远处偶尔还传来几声怪叫。

折腾了许久,叶简柠才睡着。醒来的时候,男孩正露出半张脸,漂亮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着看她。

那半张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沾了泥土,脏兮兮地看不清脸的轮廓。

叶简柠吓了一跳,指着男孩问:“你什么时候醒的?”

“天刚亮就醒了,谢谢你救了我。”男孩笑了起来,声音依旧沙哑,“我叫长恭,高长恭。你叫什么名字?”

叶简柠的心脏又停了一下。

高长恭……这丫就是兰陵王?

瞎猫碰上死耗子了,她随手一捡,就是一个兰陵王。

不行,她的心脏受不住。

叶简柠漫不经心地看看四周,正巧前面有棵木兰树,她便指着那树:“我叫木兰,就是那个花,木兰。”

“花木兰?名字挺好听。”高长恭点点头,自顾自地说道。

叶简柠急忙摇头,她可不敢说自己是巾帼英雄花木兰,她连战场都没上过:“我说木兰,你叫我木兰就好。”

“刚认识,就叫昵称,不大好吧。”高长恭想了想,又忽地笑了起来:“不过你救了我,这点小事,也是可以的。”

叶简柠嘴角一抽,放弃了辩解。

“木兰,我饿了。”高长恭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眨巴着眼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我也饿啊。叶简柠暗自腹诽一句,拉着他的手,往河边走。

按理来说,一般的村庄都会依附河流建造,他们要是一直沿着河走,应该就能找到村庄。

但他们两个的运气显然很好,走到了大街上,街头还有好心人摆的救助摊,发放食物和衣服。

叶简柠上去领了两碗白粥,和高长恭一起蹲在墙角,小口小口地喝着。

从路人口中,叶简柠大概得知了她所处的地方。这里不是大唐,是个偏僻的小国家,与楼兰,南蛮两国相邻。

叶简柠喝完粥,把碗还回去。两个人站在她身后,讨论得热火朝天。

“听说了吗?楼兰被盛唐灭了,整个皇族全被扔进了乱葬岗。”

“是呀,盛唐的那个王爷还说,要把楼兰的小太子找出来,做他的小妾。”

“什么?那个王爷对小男孩子感兴趣?”

“你懂什么,我听说,那个小太子生得一副雌雄莫辨的美貌,右脸还有红莲花印,得之者,得天下。”

“切,你还信这些。”

叶简柠听得认真,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吓得跳了起来,回头一看,原来是高长恭。

高长恭微微笑着,将她拉到了一旁。

“你见过我的脸么?”他笑得天真无害,那半张脸即便是沾了泥土,依旧美得让人心颤。

“没有!”叶简柠的心脏跳得很厉害,“那天是别人救了你,又恰好遇见我,把你交给了我。我都还没来得及看你长什么样子。”

高长恭笑眯眯地抱住叶简柠的胳膊,在她身上蹭蹭,就像软绵绵的小兔子:“以后有空给你看啊,木兰你最好了,你要照顾我哟~”

但是叶简柠心底却依旧凉凉的,甚至凉意从头顶灌到脚底。

因为高长恭表现出来的样子,就像是跟她很好很好似的。

可是好感度,是零。

那就说明——他是装出来的。

正文 第131章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3)

叶简柠打了个冷颤,忽然就想起那些年玩游戏时,被神出鬼没的兰陵王支配的恐惧。

可是高长恭满脸都是甜甜的笑容,却又让叶简柠格外纠结。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应该没有什么心机的吧。

“木兰你在干嘛?不要发呆呀。”高长恭一边摇着她的手臂,一边指着前面的告示牌:“咱们去看看有没有招工的,去挣点钱也好啊。”

“好吧好吧。”叶简柠跟着他往那边走,心里却暗暗腹诽,两个屁大的小孩子能找到什么工作,只能去当叫花子了。

告示牌边上全是人,他俩花了好大功夫才挤进去。叶简柠不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只好假装看得懂的样子,东瞅瞅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