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宫少的专属:Hello,小傲妻(187)

作者: 骨思玦 阅读记录

这两个孩子,骂谁自己都是不忍心的。

宫凌泽是馨儿的孩子,自己疼爱还来不及呢。

露出慈母样的笑容,招呼他们坐下吃饭,“坐下吃饭吧,也都饿了,别客气。”

吃饭时,大家话都很少,倒不是都在埋头吃饭,而是突然安静了下来了,不知道该说啥好。

季良羽夹了块酸胡萝卜干,正要往嘴里送的时候想起时光姐姐是最喜欢吃酸胡萝卜的,包子饺子馅,她都喜欢吃那口味的。

便是夹了几块酸胡萝卜放唐时光碗里,“姐姐。”

一声姐姐,这也是辈分的关系,唐时光多希望这一声是喊嫂嫂,要是喊嫂嫂,那多好啊。

一声姐姐,唐时光抬眼看向旁边的季良羽,时间过的真快,小屁孩都长大了,那个时候,他才这么一丁点儿。

“你也吃。”

像小时候一样,唐时光摸了摸他的头发,因为季良羽已经发育了,身高更高,她就要挺直腰杆子伸长手才能触到。

季良羽模样已经长开了,虽然和宫凌泽虽然是两兄弟,却也是有自己的特色的,性格也迥然不同。他性格更温和些,凌泽偏向凛冽。唐时光想,宫凌泽要是能和良羽换下性子就好了,那样,就是另一番境遇了。

宫凌泽拿起筷子,夹了些肉片放在唐时光碗里,“你瘦,多吃吃肉。”

季良羽:“……”

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开口了,时光姐姐是不喜欢吃羊肉的。虽然她以前做饭会炒羊肉,但她从来不是,都是给哥哥准备的。

唐时光,“……”

心里一阵凉凉,果然心不在自己这里的人,自己做再多的事情都是徒然无功。

自己不吃羊肉的,不仅仅是不喜欢吃的原因,还因为吃了会过敏。

一次酒会,见他特别喜欢吃羊肉,自己就记下来了,在别墅里给他做饭的时候就买了羊肉。

自己不太喜欢羊肉的味道,所以从来不尝,只是以为那是不喜欢,没想到竟然会过敏。

那次,羊肉炒好后,自己怕味道不好,便夹了一小块尝了一下,那是自己第一次做羊肉,靠手机百度来的做法,这对不对自己是没有经验的。

那次,只是吃了一小块的羊肉,自己便起疹子了,脸颊上多了几个疹子,背上也有,小腿和手臂上都有。

从那之后,炒羊肉,自己就不敢再试吃了,都是让良羽来尝尝味道。

以为吃羊肉是他的喜好,在江城市,到他公司里,见他和餐厅的阿姨说羊肉要多放点辣时,阿棠喜欢吃辣的羊肉,自己才知道,他喜欢吃羊肉是因为唐棠。

唐棠是真的很喜欢吃羊肉,点了两个素菜,一个汤,一个羊肉,羊肉她吃得多,听东方笑说唐棠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吃羊肉了,所有的肉类中,她最喜欢吃的是羊肉。

东方笑还把一件事情当笑话讲给自己听,那就是宫凌泽在唐家时,第一次吃羊肉,唐棠不知道他不喜欢吃羊肉,结果把羊肉都给他,宫凌泽啊又不拒绝,不能吃还吃,直接吃得住院了。后来是吃了药,机体才没那么大的反应呢。

唐时光知道,对一些东西过敏不耐受是天生存在的,后天要逆转,很难。

而宫凌泽的逆转,就是每次吃羊肉前吃一粒药,降低胃肠道的敏感性,降低恶心呕吐的敏感性。

唐棠喜欢吃羊肉,他不想拂她的兴致,所以没告诉他自己对羊肉过敏的事情。

现在,药吃多了,他机体对羊肉的敏感性都没了,他和正常人一样吃羊肉了。

由而可见,他吃了多少次药,才逆转了先天的对羊肉敏感这一事情。

唐时光夹起羊肉,要放进嘴里时又放了下来,罢了,强扭的瓜不甜,这强装起来的温柔也会被现实的风扇吹得糜烂。

不想不念,淡去躁动、浮华。

在座的所有人除了宫凌泽外,都注意到了唐时光的情绪变化,内心沉浮,见她放下羊肉,心里都舒了一口气。

与其比着羊肉流泪,倒不如换个其他的东西吃,这样还更美味。

宫凌泽和季良羽离开时,唐时光送了他一件礼物,一对戒指,她仿照唐棠手里的订婚戒指请人打造的。

宫凌泽把它留在了北常市的展览馆里,自己留着也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不如留给学姐开的展览馆里,戒指一只刻的SG,一只刻的CH,留在这里,等某一天有缘人恰巧需要了便让学姐送出去罢了。

“哥,你有没有喜欢过时光姐姐?说句心里话,在别墅时,她对哥真的很好,哥对她也有照顾的。”

季良羽觉得哥哥和时光姐姐挺般配的,时光姐姐很会照顾人,挺适合照顾工作狂的他的。他熬夜,她煮清粥相伴,他要开会,她会准备好所有的材料,不让他为一些琐碎的事情担忧。

那几年,时光姐姐从来都是替哥哥解决事情,不曾制造麻烦。

那样的“一家三口”,自己还是很期许的。

“良羽,感情的事情,很奇妙,等你遇见了就知道,它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怦然心动的那一瞬间,便是往后的全力以赴,因为心动在,爱在,人便在,我对唐棠便是如此,从她十二岁那年笑着扑过来我怀里时,便注定了这一世的情愿。”

“时光是个好女孩,如果不曾遇到阿棠,我会娶她的,她对你有扶养之恩,落魄之中相助,我会承她的情,还她的恩。”

季良羽靠在他肩膀,眯着眼睛休息,片刻后,握住宫凌泽的手腕,“哥,你觉得好就行,在感情上,你终于自己了一次,哥,时光姐姐是对我扶养之恩,我会常去看她的,哥,你就好好过你的甜蜜日子,小嫂子年龄太小了,你可得好好看住。”

“好!”

事情,从来都没有十全十美这一说话,事情,也没有从来能够永久瞒住的这一可能。

季来森终是察觉到了异常之处,从江城市血液总系统中调出了宫凌泽的血液分析情况,拿去看管所抽了季向东的血液,一鉴定,是亲生孩子。

原先听人说季良羽住在江城市了,有了一位哥哥,叫宫凌泽。

自己未曾放在心上,宫凌泽嘛,自己知道,在北常市留学过,还创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公司。

自己只当季良羽聪明,知道为后来的路打算,知道认个有背景有实力的人当哥哥,有先见之明。

未曾注意到这其中的血缘关系。

季长赫早死了,和那该死的母亲一起葬身在火海之中,火势很大,绝无生还的可能。

这小子,竟然能活到现在,还在江城市混得有声有色,一定是和自己那该死的宫明秀有关,她可真是个好母亲,当初一手培养季向东,把公司交给他管理,如今培养季长赫,是培养他来夺回公司吗?

当年季长赫才六岁,小屁孩一个,若不是她出手,他怎么可能逃出大火,又怎么可能去了江城市改名换姓的活着呢。

“季董,现在该怎么办?”

季来森的心腹小声的询问到。

公司里已经很多人知道季向东的儿子季长赫还活着,还活得很不错,他们的心也跟着动摇起来,是季向东培养的人果然是墙头草两边倒,一听说季长赫来活着,在商业这一块有重大成绩,他们就心神泛滥了,恨不得立刻把人给请回来。

“季董,向着季向东的人很多,当然我们处置了一些,只是冰山一角,这毕竟是他接手培养的人,他们的心还是向着他的。明面上他们是听安排的,但心里却是不服输的。”

他们都在等季良羽长大呢,这是他们的少主,如今出现一个更具备接任的人,他们怎么可能放弃这个机会呢。

“他们怕是联合一体已经秘密过去联系宫凌泽了。”

季来森一怒,掀翻了整个茶桌,陶瓷的茶壶茶盘纷纷落地,霹雳哐啷的响声差点没把人的耳朵震聋。

“他们这些墙头草,当年就应该揪出来全部遣散出去,原念在他们的功劳上不计前嫌重用他们,谁料是这等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