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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恋(167)+番外

作者: 莉籽 阅读记录

真是美色惑人啊,她暗暗感叹,你不得不承认男人有时是尤物,然后将睡房的门重重一关,把他关在了外面。

第127章 “同居”生活

或许高级驿站就这点好, 可以订套间,一个人睡里间,另一人睡外间,大家互不干扰。

她就这样一觉睡到了天亮。

光脚踩着地毯,蹑手蹑脚来到外间,却见空无一人,暗暗松了口气。

看到安乐椅上叠放得整整齐齐的衣物,她不禁拿起其中一两件,不见一丝污渍, 柔软整洁,暗叹凯洛特的侍女十分能干。

她除了第一晚是自己洗衣服外,其他每日都有侍女抢先收去洗净, 且洗得比她洗的要干净得多。

忽然觉得自己与英诺森陷入某种怪异的“同居”生活。

她逐渐开始了解他的生活习惯。他每日起得极早,虽不确定具体时间, 但天还没有亮是肯定的。

他用温热的玫瑰香水净脸,用最精致的乌木梳子梳头, 晨起沐浴时身边通常环绕四五个侍女;他早餐一般特别简单,除了水果外就便是奶酪面包,喝的便是鲜血一般颜色的红葡萄酒。

她起初看到他手指缝里那杯红葡萄酒时,还以为骷髅们像吸血鬼一样是用鲜血来饱腹,吓了一大跳。

而他看到她惊恐表情莞尔一笑, 将水晶酒杯放到她身前,一股淡雅香醇的酒香飘来,犹如空谷幽兰, 让人只觉心神一振。

她本是滴酒不沾的,可闻到醇厚酒香后居然会有可一试之的想法。但她不愿看到他得意的表情,便扭过头装作不感兴趣,却错过了他唇角浓郁的笑意。

她的早餐则是她教由精灵美少年来做,不过也很简单,酸辣面、鸡蛋饼、简易三明治或小米粥,只喝白开水。现在行路不便,她不可能喝牛奶,也不可能喝英诺森的红葡萄酒。她还是受不了酒精味。

她有时早起会亲自做鸡蛋饼,那清香扑鼻的香味让方友恒忍不住过来蹭上了一块,可却仅此一次。之后她再做他就不过来了,给他吃他都死活不肯,实在是莫名其妙。

她知道他有时喜欢穿利落禁欲气质的黑色军装,有时喜欢优雅贵气的黑袍,不过可能因为一直在路上的缘故,他穿军装制服居多。

他当然也知道她日常爱穿最简单款式但舒适柔软面料的棉麻衣服,喜欢梳两条简单的发辫,喜欢外出时用长帽遮住面容,不大喜欢被人注目或紧盯。

“在发什么呆?”正想东想西时,身后被宽厚温暖的胸膛环住,隐带血腥味的熟悉炽热气息飘入她的鼻息,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她竟一点都未察觉。

她立刻挣脱,就要逃离,“没……”

他却轻松拉回她的手,揽她入怀,低哑问:“去哪里?”

“洗漱间,梳头发。”她简单回答,没有挣脱,因为知道挣脱不掉。

“我来帮你。”竟强行将梳子从她手中拿走,然后微笑着为她梳理。

他们同坐宽大红色安乐椅上,他的侧脸在投射的阳光星点下俊美非凡,冰蓝眼眸更似蓝宝石般熠熠生辉,修长白皙手指拿着那柄白色象牙梳,神情十分专注。

她微微转脸看向他,克服起初羞涩后,好奇问道:“你是怎么学会梳辫子的?”

“天天看你梳,自然就会了。”他唇角牵起的笑意璀璨盎然,语气更是温柔似水。

见她不说话,他又微笑道:“记得我第一次在爱琳城看到你时,你就梳着两条发辫,我当时就觉得你是那么亲切,甚至失控地想要碰你,那时没有想到原来就是你。”

她嗤地冷笑一下,“那又怎么样呢?你如果当时知道是我,难不成还能立刻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求我原谅?”

“跪在地上不至于,”他暧昧地蹭上了她的脖子,惹得她不舒服地躲了下,他却又立刻蹭了过来,轻咬住她的耳垂,“但可能会痛哭流涕,然后把你宠上天。”

她哑然失笑,用力一推,“狗屁宠上天!我不需要你的宠。”

他微微蹙眉,又拥住她,还腾出一只手继续为她梳发辫,“你们那里女孩子说话都这么粗鲁吗?”

“我是最粗鲁的。”她嘲弄地笑,“你最好再去找一个温尔文雅的,别缠着我,我很忙。”

“我也很忙,忙着陪你。”他半拥着她梳完了一条发辫,又梳另一条,“每日只有趁你睡午觉或晚上睡觉时,我才能处理公务。”

“你赶紧回凯洛特吧,不要老跟着我,你跟着我干吗呢?”

“如果我回凯洛特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你在我身边,跟我一起回去。”

“我还没离婚呢。”

她前几日已偷问过方友恒,像她这种分居情况,不可能再嫁人,那种签下婚书的嫁人,只能做情人。

但她不想做别人的情人,听着就暧昧,还有出来卖的感觉。

“那有什么关系,”他温和缓缓地道,“五年后便能签下离婚书,我等得起。”

“那五年后我们再见吧,若有缘,也许会在一起。”她哄着他说。

他扑哧笑出声,手中象牙梳也一颤,抚摸上她的发辫,仍笑个不停,似是听到世上最好笑的事情,“那怎么可能?我的宝贝,我一天都不会与你分开。”

她冷着脸拍掉他抚摸发辫的手,“那你就没有想过我是否愿意与你一起?”

接下来,他说出了最让她觉得这里男人厚颜无耻的一句话,“你总有一天会愿意,而且会像我一样,连分开一天都会觉得痛苦不堪。”

她的头皮发麻,借口尿遁逃脱。。。。

春季的雨水绵绵,阴云密布,连着几天都难见到太阳。

他们进入了一座宽阔无比的原始森林,四处高耸入云的参天大树,茂密绿叶与粗壮枝叶纵横交错,几乎遮住半边天空。

密密的草丛里点缀着五颜六色蘑菇和野花,偶有灰色或白色兔子从草丛里蹿过。

骑在高大俊逸的白马上,她正翻看着薄薄的地图,看了好一会儿,问方友恒,“出了这片森林的话,是不是就快途经原来的图尔城了?”

“对。”方友恒先是看了眼稍稍落后的正与一个骷髅护卫交谈的英诺森,才低低回答她,“你现在走的这条路是对的。”

然后立刻与她拉开距离。

她哑然失笑,又唤来了精灵美少年,问起了她之前想问但一直抽不出空问的事,“亚岱尔,我们一路上的衣食住行是花我们自己的钱,还是英诺森王的?”

精灵美少年亚岱尔稍作犹豫后才道:“英诺森王的护卫每次都提前支付。”

“你就不能抢先一步吗?”她压住内心火气。

“不能的。”亚岱尔的神色不变,却是慢吞吞地回答,“如果我与英诺森王的护卫同时去付钱,我抢了先的话,护卫便会直接用刀抵住我的脖子。”

这个男人实在太霸道。她憋着火,直待英诺森骑马靠近她时,一怒冲天,“我说你是什么意思?我有要你养吗?我手上有钱,不需要你抢着付。英诺森,从现在开始,我们俩各付各的,还有我之前用了你的钱,我会立马还给你。”

英诺森微微抬眸,似是不置可否,“你从前救过我多次,还曾在我落难成小猫时帮过我,我现在只是在报答你,能够用钱偿还已经是我占了你的便宜。”

“一笔归一笔。”她怒道,“金钱上的得另算。从现在开始起,你不要再抢着为我付账了,省得不清不楚的。”

“那不可能的,”英诺森脸上的笑容狡黠如狐,“我就是要与你牵扯不清,扯上一笔糊涂账,与你这辈子纠缠到底。”

“你……”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却又无从发泄,只得用力抽了两下马鞭,骑马飞快地向前跑去。

一路疾行,跑得飞快,只觉耳边风声呼呼作响,不一会儿竟将身后一行人远远甩在后面。

半个钟头后,觉得有点累了,才慢慢放慢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