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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暮雪说爱你(4)+番外

作者: 祝九弄 阅读记录

周念听到方遥喋喋不休的吐槽,忍不住大笑几声。

方遥翻了个白眼,“别笑了好不好,我承认我这是在作死,你说到底是谁规定的女人必须要找个男人才能过一辈子,马克思列宁也没说过这些话啊!我跟电脑过一辈子,也不要和那种猥琐的人在一起。”

“人家列宁艳福可多着呢,你别拖人家老爷子下水啊!”,周念的语气差点没把方遥给气死。

因为入秋天气较冷,方遥又踩着高跟鞋,露着脚踝,周身上下便加的冷,不过方遥这个人方向感一向很准,她清楚的知道,走到这条路路的尽头拐个弯就是地铁站。

周念咯咯的笑,“就是嘛,方遥大小姐,你曾经好歹也是喜欢过程易轲那样的人,现在眼光怎么从头顶掉到了臭水沟里?看到你愿意和那样的人约会,我真的相信,你得恐老症了。”

方遥怔忡了一下,听到程易轲这三个字,方遥很想用开玩笑的语气一带而过,但是话都到了嘴边,她硬是活生生吞下去,时日至今,方遥无法把程易轲这三个字变成一个过去的名字,然后像太多永远醉醺醺的城市男女一样,一夜笙歌,去各种酒吧里流转,互相说着彼此听不懂的话,干杯跳舞,最后愉悦地互相说goodbye。第二天酒醒后当做一切是一场预谋已久的梦。

告诉自己昨日种种,昨日已死。

这很可笑,并且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当虚伪。

在她心里,程易轲这三个字是一场心惊胆战的战役。

她踩着高跟鞋走在柏油马路上,对着手机失神,差点没撞到前面的人,那人转过身子。

他穿着灰色的羊绒高领毛衣,黑色的机车外套,站在夜色渐浓的街道上,右手拿着一颗烟。

比过去更瘦,脸颊几乎瘦脱了相,皮肤黑了点,不再是当年x院里人人追羡的面如冠玉公子相。

虽然早已对这段无疾而终的荒唐暗恋没有任何的指望,可看到他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时,方遥心中还是漏了一小拍,漏掉的那声心跳被路边狡猾的小猫叼走了,躲在草丛里的小猫扬眉吐气地对她“喵”了一声。

小花猫似乎在说,“方遥,你完蛋啦!喵喵喵~”

方遥做梦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他,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或者说,她从没想过,他们还能遇见,久违了。

☆、4

4

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怔忡住,看来这不是谁的预谋,男人手中一抖,夹在手指间的烟啪嗒折成两端,断在了地上,冒着火星的烟头掉在地上,很快消散掉一丁点的火光。

方遥想离开,可是她的脚不听使唤,面对这个男人,她的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发出的命令,身体各个部位,全部罢工,没一个听得进去的。

一个娇嗔的声音切断了他们俩的对望,“易轲?“

方遥朝声音的来处望去,虽然时隔多年,但是方遥还是能记得这个人,她是徐嘉依。

方遥大脑乱成一锅粥,竟然是她。徐嘉依,方遥高中的校花,除了这个头衔,徐嘉依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能让方遥对她咬牙切齿的,徐嘉依抢了周念的初恋。

明目张胆的,当初美艳绝伦即使不化妆也姿色高一筹的徐嘉依,一脸淡漠又胜卷在握地站在周念面前,“我也不想这样。”

她稍微靠近了些,大而闪烁的眼睛看着周念微胖的脸颊,笑了一下,“谁叫他爱我?”

周念一脸窘迫地低下了头,双手不知觉地绞在一起。

当时站在周念身边的方遥,看了一会儿她好看到让全校男生都日思夜想的脸蛋,细声细语地说了一句,“无耻。”

所以注定的,方遥对徐嘉依的憎恨是事实,无法更改。

可此时徐嘉依和程易轲依偎在一起也是事实,活生生、血淋淋的事实。

可能这个世界都属于好看的女生吧?方遥嘴角轻轻地笑了一下,像是认命。

方遥以为她对程易轲已经毫无感觉了,虽然她从初二就开始暗恋这个男人,但是已经分开这么多年,她心里的小心思早就灰飞烟灭了,剩下的只有空白的岁月,还有无法填充的情感罅隙。

可是面对徐嘉依对他的亲密举动,方遥心里居然有了恶毒的声音,“易轲你妹啊!”

虽然已值深秋,徐嘉依仍然露出光洁白皙的小腿,一身香奈儿套装,淡雅的妆容衬得她原本就漂亮的五官越发精致。

徐嘉依扭着曼妙的身姿,走过来什么也没干,只轻轻地把手搭在了程易轲的臂弯里,然后歪歪头,微笑着看着准备落荒而逃的方遥。

局面太清楚了,胜利者和失败者的对比。

程易轲还没从方遥的脸孔里回过神来,来不及看徐嘉依,他们多年未见,这个人见到他居然半句话都没有,并且还准备要逃跑。

“方遥!”,他的声音低沉,里面透着几分肃穆。

他目光深沉,像是要把方遥看穿才罢,方遥不回答,她看了眼这个男人,这个她从少女时代就默默喜欢的人。

程易轲一贯优秀,他比方遥大两岁,他高一时,方遥初二;

他大一时,方遥高二。

那时渺小普通的方遥,为了能够站在他身边,拼命学习,弃文从理,考上和他一样的大学,一样的新闻系。

他们的结局,荒诞又可笑,在程易轲的声声质问中:“方遥,你是不是喜欢我?”

北方天气寒冷,方遥的牙齿打颤,“不,我不喜欢。”

他的气息逼近,厉音正色,语气恳切,“你很冷吗?我看到你在发抖。”

“不,没有。”,方遥的眼神注视在他的第三颗纽扣上,那颗纽扣上的金线缝制得很精致。

她已经不能连续地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像个刚学说话的小孩一样,单个蹦词。

“骗人。”,程易轲笃定的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程易轲低头吻了她的唇角,覆盖上去,许久之后才在她面前低声说,“明明很冷。”

是啊,仿佛在说,明明就是喜欢我。

第二天,程易轲就走了,远渡重洋,去了举世闻名的,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

普利策新闻奖是以他们学院的创始人的名字命名。

在所有新闻系的学生眼里,那里是至高无上的学术殿堂,人人心向往之,只不过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去,申请哥大新闻系的难度跟考上清华北大没什么区别。

而现在,七年了,他的面孔没有半分变化,棱角更加分明,短而窄的双眼皮、高挺的鼻梁、眉骨也比一般人高,

他是有美貌的,不然当年的方遥小姑娘也不会那么快上钩。

程易轲没说话,只是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火星。

倒是徐嘉依先开口,“你?好眼熟,我们在哪里见过?”

方遥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只看见她那涂着土橘色指甲油的手紧紧地挽着程易轲。

方遥眼睛死死盯在她可恶的手上,表情冷静心中却波澜壮阔,“你给我放开他。”

也许是方遥的怨念太深,化作电磁波在空气中流转,有人闻到了这阵可疑的酸臭味儿。

这时,程易轲像是意识到什么,毫无破绽地从她的胳膊中挣脱开来,望着街对面的街景,不言一语。

“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方遥这话是对徐嘉依说的,她并不想和她有过多的纠缠,也不想和她来个旧友重逢。

更何况,方遥和徐嘉依算什么旧友,旧敌还差不多。

另一方面,方遥压根不相信徐嘉依不认得自己的。

因为在徐嘉依还在电台做主播的那几个月,方遥因为文笔流畅受到领导的看中,调到直属电台的文艺台里,给徐嘉依做过几年的文案编辑,徐嘉依说的所有话都是方遥晚上一个字一个敲出来的。

当然了,方遥这么腹黑的人,怎么会真心帮徐嘉依,她写的稿子里,揉杂了许许多多虚伪矫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