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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神明啊!(3)

作者: 颜雪晴 阅读记录

回想在四合院里听到的对话,屋内的暖气明明没问题,气氛一如既往的随意。

谁也不会去注意角落里的秦笙在做什么。

她认真的写了一会儿,笔尖点在‘神仙’两个字旁边,停下,自若的从包里掏出早先在食堂买的三明治,撕装,慢条斯理的吃起来。

……没有在课上吃过早餐的大学是不完整的。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大半思绪沉浸在关键词上的秦笙冷不防一抬头,只见教室斜下方半开的门口依稀露出半个突兀的红影。

有那么两秒钟,她以为眼花。

逃避似的闭上眼,再睁开,定睛一看,民国小姐姐那双含着委屈的眸子正跨越万水千山,直勾勾的向自己凝望来。

秦笙脖子一僵,喉咙一哽,紧着面部表情痛苦挣扎,勾起背捶胸口!

……谁说大白天见不着鬼的,电视剧害人啊!

“你慢点儿,快喝水。”余光里挤进一片红白相间的衣影,小姐姐一秒顺移到身边,柔声细语的关切。

秦笙被噎得死去活来,什么都顾不上了。

手忙脚乱的拧开矿泉水,仰头猛灌,终于把咔在喉咙里的食物咽下去,冰凉的水又让她一阵咳嗽。

一顿折腾下来,狼狈至极。

“坐在倒数第二排的那个女同学,你慢慢吃,我又不跟你抢,你要是在我的课上出了意外,影响下个学期的上座率就不好了。”老教授慢悠悠的调侃,众人跟着哄笑。

秦笙面皮再厚也挂不住了,恨不得把脸嵌进桌子里。

等到课堂秩序恢复,她悄悄侧首,目光顺着胳膊肘向左瞄去,小姐姐娉婷的站在身旁的空位上。

秦笙:“……”

小姐姐:“妾身……”

秦笙:“安静,别说话。”

她想一个人静静。

稍适,做好心理建设,秦笙缓缓直起身,克制着情绪抬头,正视眼前的局面……

今天依旧延续了北方冬日惯有的阴沉。

早晨9点多,灰色的天光从身后洒来,与教室里的白炽灯交融在一起,视线像是被自动装了柔光系统,看什么都带着些许模糊。

老教授用充满催眠特质的嗓音讲着中世纪欧洲发展史,偌大的阶梯教室内,连暖气的波动都是平缓而温柔的。

这一刻,秦笙无比确定,除了她之外,没有人看得见站在自己面前的女人。

……

约莫一个小时后,多媒体大楼旁边的足球场。

“所以,我家租客的真实身份是古代神话传说里的司命星君,这次下界办差被你得知,你不请自来,希望他能应你的心愿。我这么理解,对吗?”秦笙坐在冷清的环形看台上,手里摊着一本四级英语词汇书,假装大清早来这里埋头苦读上进青年。

……被路人发现她一个人自言自语也太奇怪了。

在她的身侧左边,坐的是一位身着红旗袍、肩披白狐裘披肩的民国女子。

女子年轻且貌美,楚楚动人的面庞上浮着一缕难以消散的愁绪。

她望着球场上正在做训练的校队队员,对周遭的一切始终保持着一种敬畏的向往。

显然她知道,她不属于这个年代。

☆、第4章一别就是一生

“小姐姐,别走神呀。”秦笙半响等不到回声,侧目看到一张认真走神的脸,想起彼此都没有做过介绍,大方道:“对了,我叫秦笙,秦朝的秦,笙箫的笙。不知道怎么称呼您?”

总叫她‘小姐姐’也不是办法,就凭人家这身考究的打扮,要是活到现如今,至少也是奶奶辈的。

收到秦笙的友好,女子羞赧一笑,“妾身名唤孙碧华,祖籍上海,三个月前刚到这儿落脚。”

合着还是个北漂呐!

秦笙稀奇的眨了眨明亮的眸子,又不适的蹙起眉,“看你也不像古代人,民国来的吧?怎么开口闭口‘妾身、妾身’的,那会儿的女性不是已经独立自主了么?”

孙碧华是个温顺性子,这便改了自称,用那一口吴侬软语讲述起生前经历……

她生在民国八年,原本家境也算殷实,奈何父母早亡,亲友不善,家业很快就散光了。

为了供弟弟读书,她在上海法租界的一家歌舞厅做起舞小姐。

许是怕秦笙误会,她特意解释,舞小姐就真的是陪跳舞,租界里的客人非富即贵,大多还是很有涵养的。

是以,虽偶时会被指指点点说闲话,但只要能支持弟弟的学业,什么苦和委屈她都能忍受。

对孙碧华来说,弟弟不仅是唯一的亲人,还是孙家的希望。

一直到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在她的命运里,另一个重要的人出现了。

和所有英雄救美的故事一样,新年舞会上,孙碧华被酒醉的客人缠上,年轻的副官许明义挺身而出,为她解难。

两人因此在乱世中结识。

许明义英俊,幽默,正直,骨子里流淌着军人的血性。

孙碧华美丽,坚韧,勇敢,是被不幸的时代蒙上尘埃的珍珠。

他们从相识到相知,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彼此惺惺相惜,如同天注定。

“许给我在报社里找了一份接待员的工作,隔三差五的给我们姐弟两送来吃的、穿的,对我们照顾有加。可惜没过多久,许就告诉我,他要去打仗了。”说到这,孙碧华垂下头露出一抹伤感。

战乱年代,活着都是奢侈,有幸相遇,无缘相守的故事太多太多。

秦笙对近代史的了解多来自历史课本和电视剧,像这样近距离的听当事者讲述,心境相当微妙。

她生在安稳现世,没有体会过兵荒马乱的不安岁月,说一句不知感恩的话,每年国庆节对于她最大的意义无非是能多睡几天懒觉……

而此刻,身旁的一缕魂魄正用亲身经历告诉她,如今的和平是前辈们用无数生死离别换来的。

感觉很真实。

孙碧华沉浸在回忆里,“我心里很舍不得他,但没有挽留,国将不国,何以为家?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

“有你这样善解人意的知己,许副官一定很欣慰。”秦笙感触道。

孙碧华亦苦亦甜的笑笑,“许走之前带我去看了一场烟火,他说等仗打完了就回来娶我,等他到九十九岁,他还要亲自给我放烟火。我问他为什么不是一百岁,他说九十九好,长长久久。”

那场烟火是孙碧华短暂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刻,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

也就是在当晚,战争说来就来。

没有来得及完成道别,许明义匆匆奔赴前线。

……上海就是前线!

“那时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差不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又不愿意相信,害怕,不安……到处弥漫着血和硝烟的味道,那些哭嚎声就在耳边回荡,炮弹仿佛从头顶落下,从身旁擦过……苏州河以北一片狼藉。混乱中,我带着弟弟往法租界里逃,后来我们走散了,再后来……”孙碧华停了下,瞳孔涣散无光。

“你没事吧?”秦笙凑近去关心。

孙碧华轻轻摇了摇头,“等我回过神,周围除了我之外,全都变成灰白色。”

死亡就发生在一瞬间,她甚至没有感觉到疼痛。

“过了很久,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之后相当漫长的一段时光中,她在尘世里飘摇,找寻,等待……

尘缘未了,心有牵挂,自己舍不得离去,就算到了阴曹地府,鬼差也是不收的。

“这些年我一直在打听弟弟和许的消息,直到前一阵,总算得知许就在北京。”孙碧华举目向一个方向看去,眼含几许复杂的笑意。

“疗养院离这所学校不远,他住在八楼左手边第五间房,我一眼就将他认出来了。他老了,白发苍苍,脸上全是难看的褶子,躺在病床上行动不便,对哪个都凶巴巴的。我听护士闲聊说,战后他去了台湾,没有娶妻,无儿无女,独居了大半辈子,脾气也变得很古怪。要不是邻居发现他昏倒在院子,及时送去医院抢救,捡回半条命,后来故友坚持把他接到北京,只怕这辈子,我再也见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