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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那么骄傲(65)

——

晚上,沈熹回到921宿舍,林煜堂又不在。

猴子签到的时候给林煜堂打了一个勾,沈熹问猴子:“林煜堂去哪儿?”

“他有个朋友过生,到酒吧庆祝。”

沈熹端了一盆子脏衣服到洗衣房,哗哗啦啦的自来水溅湿了她的T恤。对于一些事,她心里没有难过是假的。

以前林煜堂从来不爱热闹的,他讨厌没有意义的社交。

只是人都会变,变好或变坏,变成熟或清醒。

沈熹想起了她一个在国外生活的堂姐,堂姐因为情伤出国。原因是几年前跟谈了十年的男朋友劳燕分飞了。两人彼此是初恋,初中开始的恋爱,相遇太早,爱得太早。谈恋爱的时候男友各种不懂爱,分分合合十年后,心累了,最后分手告终。

今年新春,堂姐回国,前男友有了新女朋友。堂姐抱着她就哭了,她说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我在他最不懂事最不懂爱的时候爱上了他,一爱就是十年。我陪伴了他十年,陪伴他慢慢变得成熟优秀。十年的分分合合,他也终于懂得了如何照顾女孩子的情绪,懂得了浪漫和体贴。然而等他终于长成为一棵大树之后,另一个女人过来坐享其成了。”

“熹熹,我不希望你跟我一样。”

……

沈熹搓着洗衣板上的臭袜子,心情不是一点难过。

——

第二天中午,林煜堂才回来,回来就瘫在了床上。

沈熹吃了午饭上来,宿舍只有她和林煜堂。她看到躺在床上的林煜堂,走过去摸了摸他额头,确定他是否发烧。

林煜堂什么都没察觉,依旧熟睡。

外面乌云密布,是打雷下雨的节奏,她连忙到露台收衣服。当她收好一半衣服时,外面传来了两道敲门声。

她本要进去开门,想到门根本没有关上,就抬起头看谁进来。

然后她就看到了凌潮汐。

露台和宿舍房间隔着推门和窗帘,凌潮汐看不到外面,但她看得到里面。同时,林煜堂也醒来了,他似乎非常惊讶凌潮汐会出现在他宿舍里。

凌潮汐立在林煜堂的床前,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有点自嘲也有点认真,她说:“昨天大丁打电话过来说你不开心,我整个人就不正常了,我冲动地买了火车票过来,全程无座。林煜堂,我知道你肯定会感到很突兀,但我还是想过来看看你,看看你好不好……”

☆、第二十六章

外面天色越来越昏暗,一片一片乌云覆盖天际,黑压压的仿佛要压下来。狂风席卷校园里的香樟树,树上的白色小花“嗖嗖”地落了一地。

过了会,雨水就像帘子一样落下来,连成了一张巨大的网,将沈熹围在露台外的一个小世里。她手里捧着全宿舍的衣服,最上面一件就是林煜堂的白色衬衫。林煜堂这人不管是洗衣服还是刷碗,都像做实验一样认真,她手中的这件衬衫洗得是干净又不留一点肥皂味。

沈熹想到有一次林煜堂高二时候组织全校看电影,她从姜老师那边跳完舞回来,就跟着林煜堂和他班里的同学一块看电影。

她穿着初中校服扎在一群高中校服里面,一下子成了显眼的那一个。有人问林煜堂她是谁,林煜堂仗着他高,按住她脑袋:“我家女孩。”

我家女孩,多好听的话。结果大家都以为她只是林煜堂的妹妹。当时她一直没想明白,她和林煜堂那么般配他们都看不出来么!?

后来她才知道,因为在他们眼里,还有更般配的,那就是林煜堂和凌潮汐。

林煜堂是班长,凌潮汐是纪律委员,他们才是大家公认的天作之合。

电影结束已经是傍晚,凌潮汐在电影院小店买了三支棒冰过来,她和林煜堂各挑了一种口味。她吃到一半,使了小心机要跟林煜堂换着吃,林煜堂不犹豫地跟她换了。

凌潮汐笑着开口:“林煜堂,你跟你妹妹感情真好。”

林煜堂当时只是笑了下,说:“没办法,惯出臭毛病了。”

她不喜欢林煜堂这种含糊其辞的回答,咬着林煜堂吃了一半的棒冰,对凌潮汐说:“我是堂堂的准女朋友。”

然后,凌潮汐就对她热情不起来了。

再后来,凌潮汐笑着问她:“熹熹,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跟林煜堂只是哥们呢。”

只是哥们么?

她后来很长时间,真相信了凌潮汐的话,甚至讨厌自己的小心眼,无法容许林煜堂和凌潮汐光明正大的“好朋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