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扶我起来,小爷还能撩(3)
念念是程祈宁的小字,最开始她的小字并不叫“念念”,“念念”还是她离开京城时老祖母为她改的名字。
老祖母这样做,是为了让她知道,就算她不在京城,她也一直挂念着她。
面前这人既知她小字,想来是程家挚交。
大概不是土匪。
只是……程祈宁不敢确定。
她的面上虽然看不出半点的惊惧与害怕,心里却有些慌张,于是悄悄继续将手往上移,拔下了自己头上的簪子。
就算这人知道她的小字,她也不敢轻易相信这人。
有备而来,更是可怕。
话不多说,先下手为强。
程祈宁小手握住了簪子。
眸光一转便能看见那身倭缎褂上绣了只猛虎,金线张扬,栩栩如生,程祈宁将簪子对准了那只老虎的头部,正好对准了那人的腹部。
她的簪头逼近一寸,那人的身子就往后撤一寸。
只是搭在她腰上的手像是黏住了一样,始终没拿开。
等到了要将手拿开才能再退一步的境地,那人轻叹了一声,从程祈宁的细腰上撤下右手,轻轻巧巧就握住了程祈宁纤细的手腕,让她动弹不得。
程祈宁眼睁睁看着他取下了她手中的簪子。
那人掂量了掂量这根簪子,又摩挲了两下簪头凤栖花的纹路,才笑道:“久别重逢,念念便送我如此大礼,当真是令我受宠若惊。”
这人一笑,眸子便弯似月牙,结白的小虎牙若隐若现,更衬得五官生动鲜活无比,眉目间格外温柔。
程祈宁这才发现,他的左眼底卧了点极浅极浅的泪痣,因着程祈宁现在离他那张俊脸格外近,才留意到了这点。
面生泪痣之人,时人常谓之寡心寡情,情路坎坷。
可是这人对自己这般的陌生女子都笑得这般温柔体贴,看起来倒是个四处留情的多情种。
程祈宁皱了皱眉,没答话。
却听到那人嘀嘀咕咕:“素闻江南那边习俗与韶京不同,女子送男子簪子,是不是算作定情信物?这样会不会太快了些?”
程祈宁被呛了一下,刚想开口反驳,她二哥走过来了。
程祈元看了眼程祈宁,见她安然无恙,安心了些,对这人拱手,感激道:“今日之事,多谢公子出手相助。不知公子名姓?”
正把玩着簪子的少年抬眼,却不看程祈元,眸光微微起了波动,望向程祈宁,像是只在同程祈宁讲着话:“唐尧。”
他希望她能记得他。
程祈宁与程祈君皆愣了愣。
竟是唐尧……
安国公世子唐尧,安国公府的一根独苗苗。
不过程祈宁与程祈元能记住唐尧,倒不是因为唐尧显赫的出身。
京城有六公二十六侯,像是旁的,他们就没记住。
能记住唐尧,还是因为唐尧与程祈宁幼年时,一起办的那场满岁抓阄宴。
安国公府老太君与程祈宁的祖母关系很好,几乎能穿同一条裤子,唐尧生辰与程祈宁相近,只大程祈宁半个月,俩老太太一合计,给他们一起办了抓阄宴。
程祈宁听母亲说,抓阄宴上,她本来是想去抓雕成了小金鱼形状的银馃子的。
但是她被一岁大的唐尧看上了。
唐尧跨越了大半张桌子,真的是用吃奶的劲抱住了她,像是抱住了世间最宝贝的玩意儿,死活不撒手。
时至今日,想起她那场算得上是被唐尧破坏掉了的抓阄宴,程祈宁还有些五味杂陈。
程祈元同样五味杂陈。
那场抓阄宴他也在场,可惜被大人们挡着,没法上前给那个胆敢抱住他妹妹的胖小子一脚,后来程祈元下定决心,等再次见到唐尧,定然要打断这厮的狗腿。
没料到第二年便离开了韶京到了江南去了,这件事也便搁置了。
如今一见,当年的胖小子已经成了芝兰玉树的少年,还是帮他们打退了土匪的恩人。
狗腿是不能给打断了,还得好声好气地感激一番。
程祈元的脸色变了,默默攥拳,多年的怒火急待找到一个出口来宣泄。
唐尧没错过程祈宁任何细微的表情变化。
从初听见他名字的惊愕,到后来思索片刻后蹙眉,他都瞧了个清楚。
她还记得他。
不过印象似乎不太好……
他的嘴角往右扯了扯,薄唇微抿,有着淡淡的不悦。
可是看见了程祈宁那张巴掌大的娇美小脸儿,他的心弦微动,又笑了。
她又回来了。
这次他不会再让她走错路了。
有些人生来就格外被老天眷顾,程祈宁便是,她的面容结合了自己父亲母亲的优点,五官身段无一不美。
虽说还是十三四岁,脸颊上带着点婴儿肥,比起唐尧前世曾经见过的她再长大些、入宫之后,那张美到让后宫百花都黯然失色的脸还差了点,却足以让唐尧迷了眼。
尤其是那双眼睛,眸光清澈仿佛一泓清泉,唐尧还记得前生所见她笑起来的模样有多美,眸底波光粼粼,美得撩人心弦。
这次明明他也救了她,只不过他早有准备并未像前世一般伤重,怎么她如此吝啬笑颜?
唐尧想到这里,眉目黯然了许多。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见到了小舅子
恭敬谦和有礼乖巧大方得体懂事.jpg
算了还是念念好看,我眼里只想装念念^_^
第004章
前世的时候唐尧初遇程祈宁,也是在这个时候,程家即将到达京城,在京郊遇到了土匪。
那时候的他,活脱脱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己父亲是安国公、母亲是圣上的长姐福宁长公主,自个儿是深得圣上欢心的外甥,在京中横行霸道,上街一次就得收拾收拾几个他看不顺眼的人。
而那些被欺负的人往往畏惧他的身份,一个个只能吃了哑巴亏,有苦不能言。
唐尧收拾人的标准简单又无理:不长眼地挡了他路的,或者行事让他看不惯的,都得吃他几拳头。
是以京城上到王侯贵族之子,下到东市卖炊饼的小贩,只要是惹了唐尧的,都吃过他的拳头。
到了后来,京城中的人一旦知道唐尧要出门了,便一个个躲在家里。
唐尧出门的时候,京城的街道总是十分肃杀,几乎可以说得上是空无一人,成了京城的一大盛景。
京城人明面上都在笑着“称赞”:安国公世子格外有骨气,铁骨铮铮的好少年!
背地里一个个翻着白眼不屑地唾弃:唐尧也就是会投胎,若不是投胎到了安国公府,而是到了庄户家,他顶多也就是个村霸,哪有他在京中称霸的份儿?
所谓这“骨气”,才不是什么真的骨气,不过是反骨与戾气。
这些话后来传到了安国公耳朵里,惹得安国公震怒。
他一生光风霁月,又怎能容忍自己的儿子是个一无所成的纨绔?
安国公为了正一正唐尧的性子,下令禁足唐尧三个月。
唐尧知道了这事,可吓了一跳。三个月,这可得了?他从小恣意妄为,就爱往外跑,拘在府里三个月,还不得闷出病来?
从小厮那里得了信之后,唐尧义无反顾地翻墙跑了。
一跑就跑到了京郊,遇到了被土匪围劫的程家人。
而正好唐尧在这时才猛然发觉,自己身上半点银两都没带。
犹豫了不过片刻,他便拔剑冲进土匪丛里厮杀。
他平日里就是个作恶之徒,倒没有半分见义勇为的心思,去杀那些土匪,不过是想着抢了这些土匪的战果,弄点银子花花。
这些年在京城干了上千场架,唐尧早就练就了一身好身手,奈何土匪人多,到最后他也有些支撑不住,前胸挨了一刀,不致命,却痛得让他眸底赤红。
不过皮肉带伤对唐尧来讲不过是寻常事,他平时最能忍最能装,疼得要死脸上还得装出一副嚣张样儿。
杀了最后一个土匪之后,唐尧勉强撑住了身子,到了离他最近的那辆马车,掀开了车帘,打算抢点银子就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