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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可以中短篇小说(77)

我左手的小拇指断了,吊在一张皮上,像秋天的即将飘落的黄叶,在枝丫间抖动。手麻木不觉疼痛,我举起受伤的手,惊讶地看着那悬吊的半截指头。有位哲人说砍掉了的手不再叫手,我应是冷冷地欣赏这截人肉,一个手指头到一截人肉的过渡,是经历了一次断裂的结果;一张嘴从用来亲吻到吵架,是经历了重复的折磨。鲜血滴答滴答往地下掉,节奏无比优美,像远古传来的跫音,冲击耳膜,产生不逊于交响乐狂轰的巨响。有位大家说独爱欣赏鲜血谱写的文章,而此际血染的爱情,让娜娜惊慌失措。她跪在地上翻箱倒柜找药棉纱布。你别找了,没有东西可以包扎这个伤口!我得意的吼叫,因为我胜利了,娜娜从不不屈服于我,我都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感觉了。我不过只失去了一小断人肉,半截断指让娜娜妥协,这他妈的算得了什么。泪水在娜娜的脸上奔流,她的嘴像水中呼吸的鲫鱼一张一合,不断地冒泡: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仿佛那半截人肉是从她手上断下来的。去医院吧求你了我们去医院吧!我我我我是爱你的!要不,你把我的手剁了吧。娜娜拿起剁骨头的刀横递给我,好像交给我一份光荣的任务。

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打量这把使用过无数次的刀,像发现墙角的一只怪虫。刀的真实面目像生活中的许多事物一样被我遗忘或者忽视。生活中有很多情,不触及什么不影响什么,大概是不会引人注意的。就好像没有有共患难不知道真情,不奔跑千里不识得良马。不锈刚刀凝聚了黄色的灯光,金灿灿的闪亮。一面是娜娜,一面是我,刀刃朝下,泛着寒光。我以为我是骄傲地昂着头颅,面容里有不可侵犯的凛然,我却在刀光中看到一个颓丧的男人,虚伪撑起他空虚的灵魂,他贼喊捉贼达到了目的,却不能高兴地享受胜利的成果。柔弱娇小的娜娜握着刀,像个勇士,我看出她的态度是坚决而真诚的,她绝不会躲闪我把刀划向她的任何地方,除了脸以外。物质的刀刃砍伤了我,我其实早把精神的利刃无情地刺向娜娜,无辜的娜娜。我他妈就是太男人。太男人才忍受不了娜娜的夜归,太男人才接受不了娜娜坐别人的奔驰,大男人才把膨胀的自卑化作孤傲,太男人才会使出吃奶的劲儿猛踢了娜娜的下身。我缓缓地接过剁骨头的刀,在灯光下晃了两晃,像在鉴别某类古玩,几行红色的血迹像蚯蚓一样在刀面上爬行,它们是刀的血管。我思考它剁一块猪骨头和剁一截人指的区别。

我丝毫不怪娜娜。这一点我还像个男人的样。娜娜的刀不能斩断我作为男人的劣根性,却唤起了我体内的温情。我流着泪拥吻娜娜。大颗大颗的泪也从娜娜的眼中落下。先去医院求你了。不,做完再上医院,娜娜,我爱你。我扯掉那一丝皮连肉的半截指头,放在床头柜上。我拥抱娜娜。娜娜以前所未有的疯狂骑在我的身上,迅速的干我。那半截指头是供于祭坛的祭祀品,娜娜和我在这个盛大的典礼上跳着疯狂的赤足舞,混和着剧烈的节奏和狂乱的声音,我看到长矛和刀枪,原始与热忱,我忽然间产生了某种信仰,水一样的温情在我的胸怀里荡漾,就像娜娜的两个尤物来回地扫过我的肌肤,她的长发是缓缓褪去的水纹。娜娜轻易地干掉了我,她把手伸向自己的下体,轻揉着一片蝴蝶状的新色淤紫。千根细针同时扎向指尖,我终于感觉很真的痛。

缝接愈合的小拇指,稍微长偏了一点,像假的一样,有些笨拙,我觉得很别扭。我握刀切菜的姿势有所改变,就像一场战争改变了我与娜娜之间的局面。娜娜对我百般迁就,我受伤的小拇指是我有力的盾牌。娜娜不必通宵跑场,娜娜是爱我的。我不过是歇息了二个多月的时间,再进厨房时,我发现刀子钝了。我奇怪这玩意儿越用越利,就像做爱,在一定的时间度内,越做越水浮交融,我运筹帷幄调兵遣将呼风唤雨,多少回从娜娜的身上凯旋归来,扬眉吐气。新刀不好用,就像我和娜娜初次做爱总有些疙疙瘩瘩的不太谐调。我用手指探了探刀刃,如果说长久不做爱的女人会性冷淡,那么长久不使用的刀就像现在一样失去拼杀的寒光。刀不把它派上杀戮的战场,刀是伤感的;女人不让她享受性爱的温床,女人是苍白的。刀先前的锋利是恃才者的自傲,由于某种原因不再锋芒毕露,像烙铁般扔到水里哧溜冒热气的小伙,浑身用不完的精力,突然间像寒霜侵袭了的叶子萎蘼不振。只有磨刀石,才能站刀重放光彩,在肉块上风一样削过去。磨刀,这就好比两个人相处时的一次转折,注入了新的生活内容,改变死水一样没有一丝波纹的现状。娜娜砍断我的小拇指,便是一次磨刀,感觉这刀磨得很好,娜娜后来都有点得意洋洋的了。这二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像刀一样切割着她的肉体,刀与俎配合,刀与肉配合,刀与手配合,刀与思维配合,把她剁成快乐的肉酱,每一回都是一桌丰盛的宴席,一顿可以回味的佳肴。

一把刀,如果用来削水果、切肉、剁骨头……那这把刀很快会有缺口,那是对刀的伤害,让一把刀屡行专一的职责有利于刀的寿命。相反,男人如果只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只知道一对尤物的柔软温和,只品尝属于单个女人的味道,比如娜娜,娇柔性感,自然散发舞蹈女孩的韵味,不能集万千风情于一身,就好像我领略了千岛湖的妩媚,却不能再品西湖的秀丽,西双版纳的风情、香格里拉的纯净、芭堤雅的妖娆、千里冰封的冷艳……那么男人像就弃置不用的刀一样变得锈钝而黯淡。女人让男人成长,女人让男人丰富,我想指的是这个道理,我代表的是大数男人,我渴望不同的感觉。这不叫什么喜新不厌旧,蜜蜂采集百花,才有甘甜的蜂蜜,阅尽人间春色,吸取不同的甘露,那男人才更像男人。女人不能,女人只有像一把专职的刀一样,才永远有锋利的魅力。女人最好是一把水果刀,轻朽的易于掌握的,可以在指尖玩转灵活的,而且,这把水果刀永远没有剁骨头的梦想。

我这不是做结案陈词,当然也不是宽慰自己,真理在大多数人手中,这不是我说的吧。我认识的哥们儿,都想把自己当好刀使,所以寻找不同的肉来切割,以试锋芒。当我们混进大数人当中,就很少会有愧疚感的,法也不责众,这也算是中庸之道。枪打的是出头鸟,我只不过是大多数男人当中的一分子而已。当然如果枪打帅哥的话,我恐怕是逃脱不了的。你可以说这是男人的劣根性,它们一遇到合适的土壤就会萌芽。我把刀刃朝手背来回拉扯几下,手背上出现一道白色印痕,然后变红,不一会恢复本色。娜娜应酬很多,她又不回家吃饭,我放弃了磨刀的想法,我另想办法解决嘴巴或者肚子的问题。

我不想捧书刻苦当秀才,该读的在学校已经读过了,不该忘的也忘了。我的消遣跟大多数人一样,喝酒喝到脸红,打麻将不论输赢,泡夜总会摸女人大腿,看vcd找a片和顶级,偶尔进大剧院接受一下艺术的熏陶,看完人模狗样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我甚至还可以做成文章成为娱乐版面的头条。艺术家或者艺人到了s城大部份都这个德性,沦为教条与本本主义者或者行政干部,一味地享受生活。我算个例外,我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堕落,我二十八岁了,骨头发硬,再加上长时间不练功,一身柔韧的弹跳功夫基本上作废,我拥有娜娜是个巧合,我并不想像寄生虫一样附在娜娜身上的。娜娜能在s城红起来,这也是我们同居以后的事情。这就好比我偶尔地逛了一次地摊淘到了宝,得到了意外的收获。我不是娜娜的第一个男人,这大大地减轻了我心理负担,娜娜这样的女孩子,做老婆还差一点。就刀来说,不锈刚的虽然昂贵漂亮,拿在手里立马有上了档次的感觉,但基本是定形了,可塑性小,而且这类刀的寿命相对于生铁做的刀要短很多。我老家在农村,我们家那把菜刀就是生铁做的,刀形并不秀美,但相当好使。据我母亲说用了二十几年,连磨刀石也只是普通的石块,可以想像质朴到了什么要的程度。我母亲曾叹息这类刀似乎很少了,因而她总也舍不得更换。我想,这两类不同质的刀,就好像两类女人,或者说两种不同质地的婚姻。我想储存一把生铁刀,但我无法抛却钢刀的精致及切割起来带给我穿梭与飘浮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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