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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颂(22)

无辜的短裤酿起莫名的风波,他被弄得晕头转向。他答应穿她买的,把“超短裙”扔进西街垃圾桶,如果她愿意,还可以先踩上几脚再扔。他顺着她,直到把她逗笑,他才筋疲力尽地生气。她舒坦了,抚慰他,又变成一个通情达理知书识礼温情体贴的情人。

他们再次准备出门吃饭时,水荆秋的电话响了。他朝她“嘘”了一下,把嗓子清理干净,仿佛出门前检查穿着是否齐整。

旨邑听出来了,打电话的是梅卡玛,她已经到了阳朔,正在他住的酒店大堂等他。

他说他在西街溜达,马上过来。他慢慢合上手机,无助地望着她,他在她眼里渐渐地萎缩得趴在地上。

那一刻,她真的感觉他像一条丧家之犬,收紧尾巴,眼神困苦,渴望收留与宽容。这不但不能激起旨邑的怜悯心,反倒惹起了她的鄙视与厌恶,她踢了他一脚,鼻子一哼,说:“你该感到高兴,可以重度蜜月了。试过和她在酒店两米乘两米的大床上做么,像我们刚才一样,挺美好的。”他说旨邑不讲道理,他根本不知道梅卡玛会来阳朔,事情会是这样,他完全不知情。他解释起来,也只是像丧家犬进一步打动别人获取同情的表演。她依旧只是冷静地嘲讽,一想到他们将在此同床共枕,心里就要发疯。

“怎么着,我也得让位于她,谁让我是野的,她是家里的;她是法内的,我是法外的;她和你生了儿子,我和你只是做了一场;她早认识你,我迟了十几年。她是你的妻子,我是你的野食。你对她有责任,对我只讲感情,多么宝贵的感情,关键的时候,你都不会留在我的身边。”仿佛暮年的老女人,她语调平淡,眼泪已经滴下来。

他心慌意乱,着急回酒店把自己交给梅卡玛,又不能这样扔下旨邑,更何况她在哭。他打定主意,随她的话怎么伤人,都不生她的气,在最快的时间里安顿好她的情绪。于是他说很内疚,他想陪她,可是他不能不回酒店,下次好好弥补她。他觉得说“下次”太敷衍,于是想了想,很果断地说,下个月,他就带她去丽江,那里比西街更漂亮。他被自己的想法所鼓舞,一扫先前的可怜气,神情立刻好起来。她慢慢苏醒似的回心转意,她比他更无奈,她痛苦地望着他,因而意识到自己才是真正的丧家犬——他抛下她,回到梅卡玛的身边,梅卡玛又一次赢了她。她唯一一次赢梅卡玛,是他们一起跳进河里的那个晚上,而那个晚上的意义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撑不住她的爱情与耐心。

他吻别她匆匆走了,走前不忘对着镜子检查一遍。她在他背后说道:“放心,很正常,怎么看也不像刚刚偷过情的样子。”

他已经没有时间在乎她的挖苦话,嘱咐她自己去吃饭。

看着他道貌岸然的背影消失,旨邑忽然不知自己究竟是何物,因何出现此时此地,又将向何处去?

她一个人呆了很久,想到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梅卡玛为什么突然追到阳朔?如果不是她发现了水荆秋的奸情,便是特意来一场浪漫袭击。旨邑当然希望结果是前者。但前者依然令她不快。一分为二来说,梅卡玛的追踪不是好迹象,这说明她对他看得紧,害怕他被别人夺走,是不愿放手的反应;另一方面,旨邑期望她发现了水荆秋的奸情,梅卡玛对此事的态度,几乎能决定两个女人的幸福与命运。但旨邑到最后都不知道梅卡玛来阳朔的原因。

正常的话,在狭长的西街碰上梅卡玛与水荆秋很容易,她也盼望有那样的一幕,看那一对狗男女是怎样的貌合神离。她白天租辆自行车到周边排遣忧伤,一到天黑,就整晚都在西街游荡,像个便衣侦探。然而,一连几天,她都没有碰到他们。她便猜想是水荆秋有意躲开了。她感到失落,同时又感到快活,她觉得梅卡玛实际上还是败给了她,因为她霸占了整个西街,水荆秋的心,也仍然留在她身上。不过这种快活并没有延续多久,水荆秋在梅卡玛身边,这个基本的事实击中了她,说不定在这个绝对新鲜的环境里,他们在两米乘两米的大床上捡回了久违的快活——他们才是真正快活的人。

嫉恨使她浑身灼热,躁动,她感到自己在光洁的圆月底下,正痛苦地蜕变成一头面目狰狞的怪物。

回到长沙,旨邑一点胃口也没有。每天勉强填上肚子,索然无味地生活。她偶尔去菜市场。各种动物被杀之后的血水到处流淌。天气刚凉,狗肉立刻走俏了。关着狗的笼子架在血污上面,笼子里的狗脸色悲凉,身上沾着同类的血迹,伏身等死。当旨邑从边上经过,它抬一下眼皮,眼里是冰凉的光,像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人。有的狗似乎是刚被关进来,正在希望与绝望之间惶恐与挣扎,只要屠狗的人稍靠近它,它立刻紧退到笼子角落,四肢颤抖,悲哀得近乎控诉的眼神盯着行人,而用不了多久,它就像别的狗一样,是一条活着的死狗。旨邑感到伤心,不知道如何解救它们,她知道,只要爱吃狗肉的野蛮国人坚持口味,这些笼子里就永远会有待杀的狗。她不忍再看下去,打算逃开,于是看见了笼子里的那只幼狗:毛色模糊,全身凌乱,如穷困潦倒的乞丐,不谙世事的黑眼睛一片茫然,只是瑟瑟地抖。她花五十块钱买下它,屠狗的人把它从笼子里拎出来,就要动手杀它。她愤怒地阻止了他,她凶狠的样子使那个嚼着槟榔两手血腥的家伙莫名其妙。她抱起幼狗,憋不住教育屠夫,说狗是通人性的,一个人杀狗,良心应有犯罪感,他应该去杀鸡、宰鸭、剖鱼。

旨邑不假思索就给狗取名“阿喀琉斯”,希望它有力量拯救它的同类。回到家就给阿喀琉斯洗澡,给阿喀琉斯吃鸡脆骨,可怜的阿喀琉斯惊魂未定,一时不能适应幸福的来临,行动迟疑,胆颤心惊地任她调遣。阿喀琉斯的鼻子和眼睛一样黑,旨邑喜欢它憨态的小模样。她不断地叫它阿喀琉斯,对它说话,慢慢赢得了它的信任。三天之后,阿喀琉斯便彻底忘记了恐怖的经历,露出活泼快乐的天性,在旨邑脚边奔跑雀跃,把鞋子咬得满地都是。于是旨邑有事干了,给它买了皮球、足球,假骨头,教育它不咬鞋子,训练它上厕所,早晚带它出去遛,宠物狗们都乐意跟土狗阿喀琉斯交朋友,所以没几天阿喀琉斯便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重要与幸福,更加神气活现,皮毛有了缎子般的金色光泽。

无疑,阿喀琉斯带给旨邑巨大的快乐,某种意义上,阿喀琉斯就是她的孩子。

不用狗绳,阿喀琉斯一上街就老老实实地跟着走,从来不会掉队。旨邑带阿喀琉斯到“德玉阁”,她在桌边翻书,阿喀琉斯就趴在桌子底下,下巴颌枕在自己的前脚上,佯睡。她陪顾客选东西的时候,阿喀琉斯就在她身边转来转去。

水荆秋的事情把旨邑弄得丢三拉四,连那枚钱币曾有人出价六千的事都忘了说。她突然想起来,觉得这是个好消息,便打电话告诉秦半两,秦半两未接,没一会儿,秦半两就进了“德玉阁”。他没剃胡子,头发剪短了,满头卷翘,暗灰色大方格长袖罩在牛仔裤外头,脚上是一双棕色登山鞋,旨邑一眼看出来,他找她有事,并且此事与她有关,为掩饰内心的慌乱,她抢先把那枚钱币的事情告诉了他。

“那老头肯出六千,我想可以证明它是有价值的。你拿回去给你爷爷收藏吧,原本就是你买的,它留在你们手上会更有意义。”旨邑边说边打开橱柜,要把那枚钱币取出来交给秦半两。秦半两拉住了她的手,说他不知道钱币是否有价值,当时他买下来就是送给她的,它已经属于她。她的手在他的手里绵软无力,她感到整个身体都被他这只手攥住了,一根稻草的力量就可以将她推到他的怀里。但是,她用一根稻草的力量,将自己的手抽出来,再用一根稻草的力量挪开半步,离开危险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