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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颂(7)

“我被掏空了,一点力气也没有,我折腾不起,我无事生非,我谁都对不起,旨邑,我不接你电话,因我力竭。你哭,我很难过,我依然爱你,但求你给我一点空间,你把我逼得太紧了。”他病人膏肓似的声音,让旨邑又想起他找眼镜的情景(那次是愤怒,这次是颓丧),现在他仍像一头嗅觉迟钝的猎狗,脑袋东凑西凑,慌乱而茫然。他似乎就要化成一摊水,流入阴暗的下水道,使她再也找不着他。于是她的眼泪下来了,他的悲伤和灾难来得越重,她觉得自己的爱越伟大(无论他的痛苦是否由她一手造成),她看重她对于他的精神修复与温柔抚慰。

“亲爱的,我只是担心生病或出什么事了,你心情不好就告诉我,我是你最值得信赖的人。如果不喜欢我了,你说一声,我任何时候都不会成为你的累赘。我只想要你快乐。你这样令我心疼。你想我怎么做,我能怎么做才能帮到你?”旨邑哭得很响,她其实更想知道他们吵架的具体原因(梅卡玛发现了他在恋爱?她愿意是这个原因)。她一直在想象梅卡玛,想梅卡玛掰断他眼镜的样子,梅卡玛和他撕打的凶相(她根本没法想象,一个女人会对水荆秋这样敦厚的男人动粗)。旨邑不可遏制地恨她——水荆秋不仅仅是梅卡玛的丈夫,他还是旨邑的爱人——她不能容忍梅卡玛对他指手划脚,更不能容忍梅卡玛对他的粗暴与侮辱。她希望他们吵架有一个令她满意的后果,那就是——水荆秋彻底冷落梅卡玛(他对她的爱减到零,甚至负数)。她不知道梅卡玛除了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到底还为他做了什么。他工作压力那么大,教学、学校工作、讲座、专业研究,家里冷锅冷灶,饥一餐饱一餐,衣服洗得泛白穿洞,人也未老先衰,梅卡玛如何能对此视若无睹?

“你消停消停,让我缓一缓,别给我增加太多压力就好。我需要调整。”

她喜欢他奄奄一息的声音,激起她的母性与爱情。她像饱餐了一顿美味似的。她觉得可以很长时间不吃肉(不闹),这次够她消化(享用)一阵子了。她比往昔更通情达理,她对他甚至有点慈祥了。

不过,旨邑高估了自己“长时间不吃肉”的可能,她仅平静地消化(享用)了两天,第三天晚上,就被一个古怪的念头折磨得痛苦不堪,白天的幸福时光立刻烟消云散,这个念头像只苍蝇,不断在她长满腐肉的脑海回旋,闹得她心烦意乱。看书不行,碟片也看不进,她始终像福尔摩斯一样,不断地猜测与推断他与梅卡玛之间的细节,他和她现在相处的情景。他们是否和好了?怎么和好的?他向她道歉,哄她?抱着她努力地哄她?情真意切?终于和她达成和解?她委屈地倒在他怀里哭(像她那样)?他吻了她(像婚前那样),然后把她抱进房间(她双手紧圈着他的脖子),长发垂地(也许是短发),身体娇弱无力(可以肯定,他很久很久没抱过她了)。他把她放到床上,像放下一捆鲜花。然后,他埋首鲜花丛中,嗅着它们的芳香。他们紧紧地贴在一起。他躬身剥除了鲜花的所有包装,露出光洁的枝茎,他梳理花瓣和叶片,把一整捆花揽紧在怀,密实地覆盖它们。旨邑听见花被碾压的声音,轻细,悠长,起伏,绵延不绝。他喘气如牛。结实的身板拱起来,塌下去,胸前沾满鲜花。他抱着鲜花站起来,把它们放在梳妆台上。只看见他的背影,花的投影。肌肉紧绷,骨头在动,关节在响,镜子在颤栗。

“千万不要那样。”旨邑心痛难忍。她意识到水荆秋现在处境危险(可能失身于梅卡玛,尽管他说过他不会和她做),夫妻间化解矛盾的常用方式就是温存,常年不亲昵的男女,都是留在关键时刻备用(如果梅卡玛要求,他如何拒绝),就像食物可以塞住话多的人不再废话。她必须知道他在干什么:

“在干什么?还尽兴吧?我有什么办法,那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程序。别用嘴,否则我会很愤怒。”

旨邑被自己想象的东西击晕了,没考虑会造成什么后果。她得意于自己的新理论:用嘴比用身体更能表达感情,一个人不爱对方,绝对不会用嘴;同理,使用身体做那事,可以发生在不相爱的人之间。

水荆秋没有回复。手机关机。第二天,他像她查看了他手机那次一样,大为光火,指责她是“福尔摩斯”与“中央情报局”,他讨厌她关心他的生活(床第之事),讨厌她陷入那样低级无聊的纠缠当中。

旨邑被斥得哑口无言(她不想驳他——谁能忍受爱人与他者的床笫之欢)。

对于原碧来说,买衣服是件麻烦事。首先,正如她对待恋爱的态度,她对衣服的价位限定在两百块钱以内,超出坚决不买,即便是非常喜欢,顶多犹豫徘徊三圈,毅然放弃,多一眼都不看(原碧这么做不完全是经济问题。说实话,收入比原碧低的女人很多,但都要比她穿得光鲜)。其次,她拒绝鲜艳、时尚、袒露(连脖子和肩都不行),不穿裙子(不露腿)。原碧勤俭朴素的美德把她坑得很惨,她的审美趣味及打扮,使她过早地流露中年妇女的特征。原碧这么做,我们的理解是她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她总是觉得自己难以结婚(没有爱情不嫁),况且男人多情,世道淫乱,优秀男人都成了别人的丈夫,并接二连三地外遇。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穿着漂亮的女人(如果她不去引诱已婚男人),意义何在?

要想象原碧的感情有点难度(如果是美丽的女人就不一样了),想象原碧与男人做那事总是滑稽的(在我们的印象中,银幕上的爱情或者亲密行为通常由出众的男女共同完成),我们的想象力基本上被电影控制(设定)了。其实,原碧在二十三四岁的时候耐看:脸没现在这般圆,单眼皮眼睛更为黑亮,头发很长,腰挺细。我们没机会见识原碧裸体的样子,但能想象。她也不游泳。她总是衣着整齐。

旨邑偶然见过原碧的脚(那年夏天买鞋,她吃了一惊),她私下认定,那是她身体最好看的部分,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那双完美的小脚,令她想起李渔的猥亵句子:“与之同榻,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红偎绿之乐,未有过于此者。”

旨邑对原碧有所警惕,视为潜在的危险情敌。

可惜,脚不像手那么公开化,不能参与社交礼仪,如果大家见面不握手,而是触脚,相信原碧的爱情概率将急剧上升。我们不知道原碧怎么看待自己的脚,她似乎从不喜欢自己,或许这是原碧的痛苦根源(也许她从不痛苦)。原碧从不抱怨自己的身体,有时候让人觉得她无比清高,甚至骄傲。原碧极少谈内心世界(显然心绪复杂),却乐于帮助别人,吃饭买单也不吝啬。

因为原碧的脚,有个男人邀请她一起游历西部。原碧说她更喜欢呆在家里,把别人堵得没趣。原碧拒绝一切南脚开始的暗示。她希望某个人爱她,因她的脚而更爱她。二十五岁时,原碧曾和有妇之夫相处。这位有妇之夫漫不经心地脱光了她的衣物(像胃口不好地对付一只橙子),几乎是大惊失色——原碧普通的脸蛋下,竟长着不一般的躯体(rx房圆润,大小适度),最惊讶的是那小巧精致的脚——他对她刮目相看,对一双小脚由衷迷恋,胃口出奇地好起来。他揽它们在怀,又舔又啃,把五个脚趾头放进嘴里(恨不能嘴比河马),一一吮遍。原碧先是惊吓地想缩回自己的脚(他攥得太紧),继而感动(他居然连她的脚都不嫌弃),对他平添了几分爱意。她迷上了他这一行为——他吸吮她的脚趾头,太刺激。他称她是个奇迹。他说话时盯着她的脚(几乎从不看她的脸)。他的吻全部印在她的脚上。

对原碧来说,是她的脚败坏了爱情。它使男人忽略了她的存在,她痛恨成为脚的附属品,穿上鞋永远离开了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