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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114)【CP完结+番外】

作者: 戴林间 阅读记录

方雯倩不答,只是流眼泪。孟潜声洗了澡出来,她把手机往他面前一放,说,你给何遇君打电话,让他以后什么事都别再找你。

孟潜声觉得她不可理喻,一口回绝。

方雯倩大怒,说你如果心里真的没他,你为什么不愿意打?你是不是还在背着我联系他?

孟潜声一下子发了火,冷冷地直视着她,说方雯倩,我是跟他谈过恋爱,我答应你不跟他联系,但是我跟他认识二十多年,我可以有正常的人际交往。

正常的人际交往?她怒极反笑,你就是还想再去找他!

他凝视了她好一会儿,冷淡地说,你这样非黑即白一棍子打死,真的很幼稚。把手机扔回她跟前,你不是要打,那你亲自跟他说,说了我就再也不跟他来往。

方雯倩捡起手机就拨通了何遇君的电话,孟潜声看她的眼神像看一个陌生人。

没有人接。

孟潜声站了起来,说我再去前台开间房,你睡吧。

二十三

孟潜声提分手的那天,是很平常的一个工作日。

他被堵在下班路上,附近正好是一间初中,初中生们从学校里蹿出来,从车流中灵活地穿过,流动摊贩和小卖部前被蓝白校服围得水泄不通。几个男孩子从他车边经过,其中两个勾肩搭背,正在仔细比较谁的雪糕脆皮上瓜子仁更多。

风把少年身上的汗味卷进车窗,他忽然怀念起会跳到他背上的十四岁的何遇君。

那时候他们还没谈恋爱,甚至还没喜欢过什么人,他只是单纯地想跟何遇君做一辈子好朋友。

手机忽然震动起来,是方雯倩。他刚接起来,她就问为什么一个钟头前给他发了短信,到现在也没有回。

他们只是谈恋爱,而孟潜声觉得,谈恋爱就是要喜欢,不喜欢了,就应该分开。他觉得自己没那么喜欢方雯倩了,或许还有一点,但那一点不足以支撑他和她过完后半生。

他说忘记了。

还没等到方雯倩再说什么,他说:“雯倩,你考虑过分手吗?”

二十四

爱或许是一种心理暗示。

孟潜声一个人后,经常梦见何遇君,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喜欢何遇君。每天都要想一遍,更使得何遇君几乎夜夜入梦。

在见何遇君前,他往那边已经跑过好几次。关庭给了他何遇君的公司地址和住家地址,嘿嘿直笑,同时又提醒他不要贸然出现,因为她也不清楚何遇君是什么态度。她摆出很难办的态度,两手一摊,说你们俩啊,我手心手背都是肉,哪边都心疼。

孟潜声说别想那么远,我就想看看他。

关庭冷笑一声,说你多久没见我了,怎么不说想来看看我?

孟潜声去过何遇君公司楼下好几次,有一次刚好看到何遇君下班出来。

他跟一个年轻姑娘一起出来,姑娘手里抱了一堆蓝色的文件夹,他替她拎包,穿烟灰色西装,系了条酒红的纯色领带,头发都梳上去,还是那副有点傲气的模样,下一秒一笑,五官立刻温柔起来,从姑娘包里摸出一条巧克力,掰下一小块儿放进嘴里,说话间两人走到路边,钻进马路边的一辆商务车里走了。

孟潜声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当天晚上的飞机回去,第二天大早还要出差。

可他就是高兴,忍不住要笑。

二十五

九月中旬出差回来,飞机落地,发现在下大雨。孟潜声没带伞,只能排队打车。雨里的城市像是融化的画,雾蒙蒙的,转眼像到了冬天。

孟潜声忽然想有人能来接自己。

他希望那个人是何遇君。

二十六

孟潜声有时会想,何遇君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

虽然他没有谈过很多段恋爱,但他直觉这世上很难有人像何遇君爱得这么勇敢又奋不顾身。总说真爱无价,但事实上大部分人的爱永远都是用价值来衡量的,否则就不会有“值不值得”的说法。这样的爱在孟潜声眼里很世俗,但真实。打个不好的比方,就像在菜市场买了根萝卜,你知道它是你的;何遇君的爱像凭空出现在兜里的金子,很珍贵,很稀罕,但永远让人担心它会在下一刻不翼而飞。偶尔他甚至觉得何遇君爱的不是他,他爱的是自己。像一个极度自恋的人,需要一面漂亮的镜子,何遇君珍惜这镜子,却不因为真正爱它。

但只要何遇君说爱他,这些疑虑全都烟消云散了。孟潜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迷恋何遇君这种理想主义的爱。

他有时恨透何遇君的理想主义,有时又爱极了他这点天真。

二十七

孟潜声问过何遇君,他还是没有给自己答案——为什么他们俩都不说一辈子的话。

现在的孟潜声不想再追问这些了。

人们一上来就要求一生一世的爱,仿佛彼此给出了承诺,就真的能共度一生。孟潜声想,倒不如他跟何遇君这样,不知道哪天会分开,所以现今的每一天都尽力地去爱对方。

他觉得自己现在可能算一个乐观主义者了。

二十八

这是他们三十三岁的春天的某个午后。

温宝荣已经二十二斤了,孟潜声不许它随便跳到人身上去。这天出太阳,半个客厅都明晃晃的,他还是怕晒,坐在阴凉处看手提电脑,手里的橡胶鲤鱼扔到另一头,温宝荣兴奋地扑过去,叼回他身边,瞪圆了眼睛等着他。

孟潜声有点无奈:“你怎么这么爱玩儿这个啊。”

温宝荣见他不动,两条前爪搭上他的腿,轻轻地叫了一声,催促他。

客厅另一头的何遇君笑了一声,说:“狗变的。”

孟潜声把鲤鱼扔到何遇君身边,何遇君捡起来,温宝荣跑到他怀里打滚。何遇君赶它,笑骂:“走开,沾我一裤子毛。”说完把鲤鱼扔到旁边,温宝荣叼住,也在温暖的地板上躺下来,来回慵懒地扫着尾巴。

何遇君又把书捡起来,发觉孟潜声仍在看他,抬头一笑:“你看什么?”

孟潜声笑着摇摇头。

他瞥见何遇君看的是莫泊桑的《一生》,不由想起书里的最后一句话。

“你看,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见得太好,也不见得太坏。”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番外最好结合正文阅读,完全是片段式的。笔力有限,希望番外能够让大家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孟潜声这个人物的想法。主角我都爱,我不承认他是渣男!

第65章 后记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故事,全文30.5万字,第一感想就是“我×,我也是写过几十万字的人了”。我平时都是写点脑洞自娱自乐,从来没有填完坑,这个故事是第一次发在公共平台上,也是我第一个写完的故事(感动)。

这个故事最早只是练笔,我基本没写过现代背景的故事,也没有写过第一人称,这次纯粹属于尝试,全程没有任何大纲,因为故事简单,人物也少,所有的情节都是写完一章后在脑子里设想后来的发展,以后不敢不写了。

这篇文呈现这样的风格跟最早设想的结局有关系。这个脑洞最早想出来的时候,我正好处于情绪的低潮期,有发泄性质,现在温卓的结局其实是最早我想的何獾的结局。本来我想的是虽然有孟潜声的陪伴,但何獾并没有从病情中走出来,自杀了,整个正文类似他的回忆录,最后一章用孟潜声读完了他留下的东西,参加葬礼作结,后来觉得不太符合核心价值观所以强行改成了HE(……)。

因为这个缘故,全文的叙述口吻是很明显的过去式,很多地方穿插了“现在”的何獾对“当时”的看法,时间也故意模糊了,基本没有具体日期,突然的插叙回忆比较多,特别是每一章的开头和上一章基本接不上,因为早期是想营造一种主角漫无目的地回忆自己前半生的感觉,主角是在精神病院住院的闲暇时写的,所以没有写得非常连贯,呈现一种存在于脑海里凌乱的画面感。当然最后究竟有没有达到这种效果,就不是我自己可以评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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