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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皇没有加班费(204)

作者: 兰花疏影 阅读记录

“救……啊……”汉子在继续努力挣扎数次之后,已经越来越软弱,他抬起头,看见了站在他面前的凤歌和金璜二人,虽然当初他对这两个小丫头可以说是完全的轻视,可是现在,眼前,却只有这两个小丫头没事人一样的站在这里,也许,可以试着呼救一下?

因此,他才会拼尽全力,喊出了这么一个字。只是,这么一声喊,却几乎把他的命给彻底断送了。

就在他刚刚开口说话的那一瞬间,在他嘴边飘荡的几根细细的蜘蛛丝终于寻隙飞进了他的嘴里,这下子,那汉子的嘴唇和舌头,都被蜘蛛丝包裹住,倒刺缠绕在他的舌头上,让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黑眼球也慢慢向上翻,看来,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金璜心中一动,向前迈了一步,右手探进了袖中,袖中是她收藏暗器的地方,这些年,只要她出手,就没有摆不平的事,只是,她的手却被站在一旁的凤歌给拉住了,对她摇了摇头,让她再冷静的观察一下。

“还等啊,再等他就彻底死透了!”金璜有些着急,虽然她从来也不是一个喜欢救人的人,不过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在自己面前被蜘蛛弄死,她有一种物伤其类的悲伤感,就算是死,也得死在自己手上,死在蜘蛛手上算什么嘛。

凤歌摇了摇头,只是轻轻对她说:“有人在监视。”

金璜眨巴了一下眼睛,监视?谁?哪?

她静静地站着,看着地上的巨大翅膀阴影,在高高的盘旋着,每个阴影,看起来都杀气十足,忽远忽近的飞舞着,寂静的山林之中,空气被扇出了哗啦啦的诡异声响。

又是白鸽吗?金璜与凤歌交换了个眼色。

凤歌看着那个大汉,慢慢的走过去:“从休宁城到水秀村,又到了山里,我觉得,那个人,说不定是来找你的,你刚刚已经露了行踪,可千万再不能让人看见你出手。”

“我……我又没干坏事。”金璜心虚地踢着脚下的石子,现在她的确是什么坏事也没干,但那也仅限于认识了杜书彦之后,在认识杜书彦之前,身为月黑堂的首席杀手,什么坏事也没干?说出去真是会让江湖上的人笑掉大牙,只能说,她运气好,一直没有被官府抓住,快要被抓住的时候,又抱上了灵楼楼主杜书彦这条大腿,从此从黑转白,替官府办差。

但是她以前的案底可都还在,只要官府想要查,只要有人出首举报,那她的好日子就算是到头了,又要被官差追的满山遍野胡乱飞。

习惯了安宁祥和的日子以后,再回到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任是谁也不乐意干啊。

现在凤歌也只不过是个储君,如果想要保下金璜,赦免她的罪,也必须等到她继位之后,可是以金璜曾经犯下的罪,只怕是撑不到那一天,只要被抓住,那就是斩立决的命。

因此,凤歌让她不要露出行藏,她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只能老老实实的听话。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绝杀

“那就看着他死吗?”金璜有些不甘心。

凤歌手中亮出飞龙牌,巨大的白鸽从空中落下,接着,一个人现身了,他走到蛛网旁,轻轻伸出手,拉住了那个壮汉的手臂,在锋利的蛛丝很快就向他缠了过来。

金璜看着蛛丝向那人袭来,本能的握紧了手中的匕首,想要上前相处,却看到那个人藏在袖中的右手已经捏起了一道白光,只听得扑的一声重物落地的巨响,那个汉子被那人影从密密麻麻的蛛网里硬扯了出来,扔在地上,金璜向那汉子身上望去,却见他身上只有被割出来的伤口,却没有一根蛛丝的残留。

那个汉子气喘吁吁,半死不活的躺在地上,过了一会儿,翻身起来,向那人磕头致谢。

那人却看了一眼凤歌,凤歌冲他一摆手,示意免礼,那人就束手立在一旁,甚至都没有看金璜一眼,金璜觉得他跟林翔宇做出来的铁皮傀儡有点像,忍不住轻笑出声。

“咱们进去。”凤歌冲着金璜挥挥手,然后对那个大汉说:“你快走吧,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那个汉子从来都对自己很有信心,这是头一回,被一个小丫头鄙视,但是,他却一点脾气也没有,谁让这个小丫头有超级厉害的帮手呢。

那个大汉想了想,说:“我这一路过来,对这些蜘蛛妖也算有些了解,还请让我跟着,为大家引路。”

有个熟门熟路的跟着,也不错,凤歌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汉子得到凤歌的应允,手上提着大关刀,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与他并肩走的,是鬼手白羽。凤歌与金璜紧随他们之后。

白羽的左手轻轻挥动,门口垂着的锋利蛛网已应声而断,落在地上,四人就这么从洞穴的正面,直接走了进去,身上一点蛛网也没有沾到。

只不过往洞穴里走了几步,就发现已经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了,而身后的洞口,转身望去,也只见到微微的光芒,金璜有些咋舌,没想到,就这么几步路的功夫,那蛛网已经神奇的修复完成,又是那般垂天坠地的模样,将洞口严严实实给笼住了。

“这玩意儿看着真恶心,看我一把火把它给烧了!”金璜的耐心有限,被脚下突起的石头差点绊倒的第三次,她忍不住出声抱怨了一句。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凤歌慢悠悠的念了这么一句,“你看见那个蛛网的修复速度了,放火还没把蛛网给烧了,它就自动修复,说不定还会粘在你身上烧呢。”

“哼!”金璜很不开心,视力受限实在是很让人烦恼的一件事,在黑暗中,本来没事的,都能把人给呆抑郁了。

“早知道这里这么黑,我就带个风灯进来。”金璜还在叨叨,忽然感觉眼前一亮,她转头望去,发现竟是凤歌的手中发出了莹莹光华,三颗如核桃般大小的夜明珠,在她的手中握着。

“真……奢侈……”金璜由衷的感叹,不得不说,也真的挺好用,夜明珠本来也就是个照亮的功能,只不过因为稀少,所以才会变成奢侈的玩物,据说在五代十国的南唐国中,李后主李煜就是用夜明珠照亮宫室的,到后来宋太祖灭了南唐,抢了南唐宫里的妃嫔到自己宫中,那个妃子到了晚上,就闭着眼睛,宋太祖赵匡胤问她怎么了,她说蜡烛烟气大,熏得眼睛疼,这才知道,原来李煜的宫里,从来都不用蜡烛的。

今日终于见到夜明珠照亮是怎样的一种体验了,金璜向凤歌要了一颗,捏在手中,时而握成拳,时而又摊开手掌,看着那绿莹莹的光把自己的手照成半透明的样子,玩得很带劲。

“你不是要照亮的吗,握起来了还怎么看路。”凤歌看着金璜玩得兴高采烈,忍不住出声。

“咳,这不是,没见过嘛……”金璜有些不好意思,说起来自己也是个在江湖中有名号的人了,要是让人知道自己玩一个珠子玩得这么起劲,传出去也挺丢脸的。

洞穴之中,是一个个不同的小洞口,每踏进一个洞口,都有新的不同的路,向不同的方向展开,就好像是站在蜘蛛网的中心,四周都是路,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错综复杂,又交错在一起,金璜拿出匕首,想要在洞口留下痕迹,以免在里面蹿时间久了,连出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凤歌止住了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洞口,借着夜明珠的那一点点光亮,金璜看见,就在洞口旁边的石壁上,留着一道巨大而又清晰入里的刀痕。

金璜点点头,看来,这就是那个名叫玄扬道人选择的路径。

四人快步向前,又走了几百步之后,忽然见得洞穴陡然变大,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个天然的石钟乳形成的大厅,借着头顶上的洞口洒下的几分光明,看起来,还真有几分洞天福地的感觉。

现在,那个玄扬道人,就站在这个石钟乳大厅的正中,闭目而立,手中的白色拂尘丝上,早已沾满了黄黄黑黑的蜘蛛汁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