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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四朝(36)

呃,这是怀念征夫的《卷耳》吧!

“南有樛木,葛藟礨之,乐之君子,福履绥之……”

这是祝人幸福的《樛木》?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这是……

“朝躋于西,崇朝其雨……”

……

刘烨无语,这小男生也太牛叉了吧,这不是小才子,而是大天才!难道古代的小孩都这么牛叉?是不是随便拉一个回到现代都能上春晚?

赵子卿已经不是在背书了,他拉着少夫的手,两人一边跳舞一边唱曲,那本《诗经》就像是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好吧,她认输了,崇拜一下无数的穿越前辈,你们穿越的时候有没有带笔记本或者iPa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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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防不胜防

须其格安分了,刘烨也清净了,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心情也轻松许多,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

二十三岁的刘烨穿越到十七岁的解忧公主身上,转眼之间又过了三年,加在一起算起来,刘烨也有二十六岁了。

生理年龄有二十六,可她的心理年龄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西汉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发生的事如果都写下来整理成书,几座图书馆都不够放的。当然,现代还有一种东西叫电脑,可以节省很多空间。

但凡穿越,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能改变历史,不管你穿到哪个朝代,都不能仗着自己通晓历史胡作非为,不然准没好下场,人消失了还算好的,最怕就是活不成死不了,沦为不生不死的宇宙游魂。

那些穿到架空朝代的幸运儿自然没有这种困扰,但作为刘烨,她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而且要深思熟虑不得马虎。这关乎到她的性命,稍有不慎就会遗恨万年,她可不要做那孤魂野鬼,世世代代没个着落,一阵风就能把她吹散。

刘烨绝对没有篡改历史的勇气,她能做的就是在历史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然而,她现在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没喜欢上那个翁归靡之前,日子过得还算顺畅,她不挑吃,煮熟的就行,也不挑住,遮风挡雨就好,虽然个人卫生问题让她挺纠结的,但总算是适应下来了。

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

她统统都忍了,反正她前世就是宅女一枚,吃饱了睡,睡醒干活,日复一日,生活既单调又乏味,大学时期的几名闺蜜陆续嫁人之后就很少联系,她喜欢的男生不喜欢她,她不喜欢的男生也不喜欢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就是被遗弃的人,除了父母,没人在意她的喜怒哀乐。刘烨习惯了做个被人无视的小透明,几乎修炼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直到穿越成为解忧公主,她才知道自己内心的渴望,她渴望被人重视,渴望呼风唤雨,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

刘烨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好好地活,活个够本,将前世的遗憾都弥补过来。她有知识也有常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照着历史的大纲活下去,一定要活得精彩活得开心。

说,永远比做容易得多,她知道如何瞒过刘义夫妻,如何迎合汉武帝,如何化解须其格的挑衅,但她不知道的是,如何面对心爱的人。

她爱上了翁归靡?她想是的!

只要翁归靡一出现,她就浑身不自在,总想着头发有没有乱,为什么不用蝴蝶缎带扎头,而是随便拿了根乌漆吗黑的布条;脸上有没有黑眼圈,晚上为啥要熬夜弄火枪,不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么;还有,早上跟人学挤羊奶,身上可能有羊的膻味吧,他讨不讨厌这种味道,万一讨厌可怎么办……

如果哪天她的状态很好,她又像是台上光芒四射的主角,恨不能将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现出来,让他知道自己有多美丽有多么好。譬如那段让人酸掉大牙的蔷薇花的故事,事后回想起来刘烨都觉得肉麻,好在效果还不错,翁归靡并不排斥,似乎还曾为她动摇过。

或许男人就喜欢这种调调吧,就喜欢漂亮可爱温柔体贴声音娇嗲又爱撒娇的女人,要不怎么男人们都喜欢林志玲呢!

可是,刘烨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她不喜欢这种难以捉摸的感觉,虽不喜欢,却又满心向往,翁归靡的任何一丝回应都能牵动她的神经,让她为之欣喜为之神伤,甚至辗转难眠。这种感觉就像中了罂粟的毒,明知自己会受伤,偏偏抗拒不了那瞬间的喜悦。

刘烨想让自己洒脱一点,就像面对所有对她产生质疑的人那样,但惟独对他做不到,翁归靡,他究竟是不是她的毒?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初见翁归靡的时候,刘烨脑海中浮现出这句诗。虽然没有令人窒息的美貌,但他就像蔷薇花的芬芳,无声无息渗入她的心扉。

“公主,公主……”

刘烨胡思乱想了一上午,总算被冯嫽叫醒了,她揉揉托下巴托到发麻的手腕,不明所以地眨眨眼睛:“少夫和子卿跑去哪儿了?他们在找我吧?”

“不是他们找你……”冯嫽心神不宁地看了眼帐外,在她耳边轻声说,“是扶玛,扶玛来找你了。”

“什么……”刘烨顿时来了精神,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她刚想着翁归靡,扶玛这个碍眼的女人就找上门来了,她以为她是谁?真当自己是翁归靡的未婚妻吗?

自从扶玛当着她的面跟翁归靡大吵大闹,刘烨对这个女人就没有一点儿好感,要不是她胡搅蛮缠,翁归靡也不会刻意疏远。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怕谁啊!史书上还说呢,她才是翁归靡的妻子,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既然历史不容改变,她就不能再忍下去了,必须拨乱反正,及时把迷了路的翁归靡拉回到正道来!

“好啊,她来得正好!”刘烨不是在说气话,她们俩迟早要分出个胜负,也就不差这一时了。

刘烨打扮得光鲜亮丽,走出蒙古包,看到了同样光鲜亮丽的扶玛。扶玛头戴浅蓝色罗帕,颈边两根水滑油亮的黑色发辫镶嵌着橘色的玛瑙,她穿着紧身的天蓝色夹袍,腰间系着乳白色的缎带,将那窈窕的腰身勾勒地恰到好处。袍子边沿、袖口和领口绣着最时兴的云卷纹,蓝金双色的绣线搭配起来很好看,映得她健康红润的脸庞更显迷人。

扶玛的确是个美人,只要是男人见了她都会心动吧,其实,翁归靡喜欢她没什么好稀奇的,但不管他有多喜欢,最后都会清醒过来,因为他命中注定的爱人并不是她!

“右夫人……”扶玛一见着她,立马甜笑起来,熟落地挽起她的胳膊,指着不远处两匹棕栗色的骏马,“你不是说想跟我学骑马么,不如就今天吧,怎样,你方便吗?”

说说而已,何必当真!看见你就心烦,谁还当真跟你做姐妹啊!刘烨边笑边腹诽,不过看那两匹马高大健壮确实不错!

“这是扶玛小姐挑的马吗?”

“是啊,教右夫人骑马,当然要挑最好的了,在咱们草原这儿,不分男女,个个都是好骑手呢!右夫人这么聪明,很快就能学会了,等右夫人骑熟练了,扶玛也带你去月亮湾看看,月亮湾很美的呀,我第一次带索朗去看的时候,他都不愿意回来了,呵呵,喏,这两匹都是蒙古马,受过驯养,生人也能骑的,我先陪你在这附近转转,有我看着,你就放心吧!”

刘烨根本没把扶玛的奉承放在心上,但她对月亮湾着实很感兴趣,不由问道:“从这儿到月亮湾要多久呢?”

“月亮湾?你真想去月亮湾?”扶玛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右夫人怎么知道月亮湾?难道是索朗告诉你的?”

看看,又来了,这个扶玛压根就没相信过他们,总觉得翁归靡暗中跟她有一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