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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四朝(404)

须其格望着泥靡英俊的脸庞,由衷地赞叹道:“对,靡儿你说得对,万年他再想争,也争不到属于你的王位,他只配做你的下人,任你差遣。是了,娘早该这么想,你迟早是他的王,让他暂且得意又有什么要紧。”

“娘你明白就好,王叔虽然经常夸奖万年,但当着乌孙长老大臣的面,他也不敢胡来,就算是做做样子,也要顺带着夸我几句。”泥靡撩起门帘,看向那片披红黛绿的草原,“为了将来能成为草原之王,就必然要有容人的度量。”

须其格笑着点头:“是,是,是,靡儿你从小就知道为将来打算,不仅学会了汉语,学习大汉的技艺,还向乌孙的勇士们拜师练武。虽然说万年有刘烨教他学识,有常将军教他本领,你也不比他差。在娘的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草原之王。”

“什么叫不比他差!”泥靡不耐烦地扫了眼须其格,“娘,我看你以后还是少在人前开口说话,你知不知道说多错多的意思,现在王叔和王后已经很不喜欢你,你偏偏要说些讨厌的话惹他们心烦,你这样不是在帮我,而是在害我。”

“难道你不清楚,乌孙能有今天,确实是王叔和王后的功劳。等我继位之后,他们打下来的江山都会成为我的。王后说得没错,都是他们给我的将来铺好道路,既然乌孙早晚都会到我手中,你就不能为了我隐忍,也学着讨他们的欢心吗?父王走得早,他离开的时候,乌孙是什么景象,看来你全都忘了,如果那时我继位,现今我们母子早就被驱逐或是身首异处了。”

须其格怔住了,她见惯了泥靡跟她发脾气,有时候也挺怕他的,但都不像此时此刻那么畏惧。

“嗯,我记住了,我知道该怎么做,我以后会尽量少说话的。”

泥靡轻哼了声,转而又看那片辽阔的草原:“我当然是真正的草原之王,我一定是!”

第一百一十四章 好事成双

踏青大会过后,翁归靡和刘烨继续款待来自各国的贵客,众多贵客之中,地位最尊贵的当属莎车国国王,其次就是龟兹国王子,其余国家派来的虽不是在位的王储,却也都是王室之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万年在踏青大会上赢得了诸多称赞,他的妹妹弟史也忍不住要献艺了,她打扮成舞娘的模样,在贵客面前跳了一曲自己编的舞蹈,融合了大汉的柔美与西域的热情,引得众人目不暇接连连叫好。

舞完一曲,弟史揭下面纱,微微喘息着来到刘烨面前,羞涩地唤了声:“母后。”

“原来这位就是弟史公主,听说她的舞蹈都是王后亲传,怪不得如此美轮美奂。”贵客之中有人当场夸赞道。

“弟史公主不仅才艺出众,相貌也堪称西域第一美人,方才那舞姿美得简直难以形容,就像是天庭的仙子。”众人亲眼目睹弟史的美貌,发自肺腑地赞叹。

刘烨看着弟史有几分神似细君公主的样貌,微微笑道:“诸位实在是过誉了,弟史还只是个孩子,哪里称得上第一美人。”

“称得起,称得起。”龟兹王子举杯敬翁归靡和刘烨,嘴巴如同抹蜜似的,“如果王后肯将第一美人的称号让给弟史公主,那她就一定称得起。”

“绛宾王子真会说笑。”刘烨握住弟史纤细的小手,留意到绛宾的眼神胶着在弟史身上,心想这位来自龟兹的王子定是被她的美貌吸引。

虽说最近几年龟兹和乌孙的关系比从前改善许多,但刘烨还是对那位“不务正业”的龟兹国王心存芥蒂,眼前这位龟兹王子,过不了几年就会继承王位,估计也会和他的父王一样,成不了什么气候的。这不是刘烨的偏见,只是看绛宾的言谈举止就能设想到的,绛宾好像对任何事都不上心,除了吃喝玩乐享受人生,也没有什么见解。

就算绛宾对弟史有意,刘烨也不打算顺水推舟,不求上进的君王治理不好自己的国家,也不懂得如何好好珍爱一个女人。即使是绛宾愿意娶弟史做王后,刘烨也不能轻易答应。

“只是实话实说,当真没有说笑。”绛宾爽朗地笑起来,也不急于纠缠弟史,又举杯敬起了身边的莎车国王和其他贵客。

弟史如今已是年方二八的妙龄少女,她虽然不够成熟老练,却也能看得出对方的心意。这位龟兹王子看起来年纪不大,不过就是二十多岁,但他体态略胖,身形也很高大,壮实得就像是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牧民。这种体型在王室之中也不少见,通常他们都是会舞刀弄剑或是擅于骑射的。而且这种人还有一个相同之处,就是脾气都比较火爆,动不动就会骂人甚至是出手打人。

龟兹是艺术的国都,以往看到的几位特使都是文质彬彬的,但未曾想他们的王子竟然是这般模样。弟史这么想,倒不是对牧民武夫之类的人有偏见,而是她相对于体型健壮的男子,更中意清逸俊朗的,比如说万年。

弟史和万年以兄妹相称已有十年,她心里清楚他们今生今世只能做一对兄妹,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她早已没把万年当成兄长,而是将他视为自己的保护者,并且偷偷地喜欢他。

万年成为了乌孙的大将军,练就一身好本领,但他终究是汉人,再怎样强化训练,也变不成西域人的模样。他强壮的体魄非但不显得过于粗蛮,反而越发增添了男性的魅力。弟史不敢想他们能从兄妹成为爱侣,只是盼望着今后能找到个像他一样的男子。

“母后,弟史想要回去换身衣裳,先告退了。”弟史找个借口等不及离开这里,绛宾时不时地看向她,她浑身都不自在。

“好,你去休息吧。”刘烨与她相处多年,自然知道她心里怎么想,连忙答应了。

绛宾的视线追随着翩然离去的弟史,若不是此时此刻还有这么多人在周围,他真想上前拦住她,向她表明心意。他是龟兹未来的君王,这些年来国王和王后给他介绍过不少年轻貌美出身高贵的女子,但他都看不入眼。作为龟兹王子,他是绝对不会缺少女人的,要找一个身份匹配的妻子也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相信只要他点头,不知道多少女人就主动投怀送抱。

不过,绛宾觉得要想找到一位情投意合的终生伴侣,那是万万不能马虎的,也不能有丝毫屈就。他理想中的伴侣无论出身是否高贵,技艺是否出众,首先是要能让他动心,让他有一种非她不可的感觉。

这种感觉说起来容易,但在现实中却从未出现过,但是今日,绛宾着实找到了这种感觉。见到弟史第一眼,他就知道他已经找到了,只想拥抱这个女人,跟她相依相守直到永久,为了她,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王位。

目送弟史离开,绛宾也下定了决心,他无论如何都要娶她做妻子,待宴会结束,他就要向乌孙国王和王后求亲。

终于熬到宴会结束,却见身旁的莎车国国王向乌孙国王和王后进贡了一件大汉的瓷器,并且邀请他们一起赏评。绛宾和其他宾客只能先走一步,众人纷纷猜想莎车国国王的真实用意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莎车国国王要求乌孙国王和王后赏评那件瓷器不是最终目的,翁归靡和刘烨当然也想到了,他们不急着开口,只是专心致志地品评着瓷器,像是没有猜到对方的心意。

“国王,王后……”莎车国国王眼看其他人都走远了,凑近说道,“这件来自大汉的瓷器是否上品?当做礼物不知道会不会太寒酸。”

“这件瓷器确属上品,即使是在大汉,除了皇宫里能见得到,普通人也是无缘得见的。”刘烨肯定了瓷器的价值。

莎车国国王喜出望外:“既然连王后都这样说,本王也就无须担心了。这瓷器本是莎车国一位郡王送给本王做寿礼的,国王和王后要是不嫌弃的话,就请收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