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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世的左边等你(人鬼情系列之一)(26)

“那么,你有真正的朋友吗?”

“没有。”他断然答,接着反问,“你有吗?”

“我?”我想起无忧,无忧是我真正的朋友吧?“我有。”

“那可真是天大的不幸。”他呵呵笑,又重复一遍他的至理名言,“朋友是这世界上最不可信任的动物。你每多相信一个人,自己的危险就会增多一分。如果你认为自己还有真正的朋友,那意思就是说,你的身边存在着真正的危险。”

“所以你连老婆都杀。”

“不错。因为她知道得太多了,不可以信任。”

“她知道了什么?”

“我的过去。”

“你的过去?”

“我过去是卖白粉的。我靠这个起的家。”

我瞪大眼睛,一时忘了走路。他说起白粉时的随意的语气就好像在说他过去是卖豆腐或者码头扛活的,丝毫不以为有什么不妥。

“喂,接着走呀。”他催促我,像说故事简介那样三言两语交待他的过去,“我和我老婆打小儿就认识,一个村里的,穷怕了,就卖白粉,先是帮人干,后来自己干,再后来赚了钱,就洗手不干了,便惦记着怎么换个活法儿,三换两换,东跑西跑,就跑到大连去做了广告人,嘿,干得还不赖。要不是出了这档子事儿,说不定我明年还要去竞选十大杰出青年呢。”

“你?杰出青年?”

“怎么?不可以?”他哈哈笑,“哪个大富豪成名前没干过点昧心枉法的事儿?这就像大树,只有把根往泥土里,往黑暗处扎得越深,盘得越紧,树干才能长得越高,越能得到最充分的阳光。所以,凡是最光明的,身后必然是最黑暗的。”

我匪夷所思,在钟楚博的论调里,总有一大堆离经叛道而又自成一家的说辞,这个人,已经完全不可理喻。

我同他讨价还价:“你的计划的确很周密,可是你忽略了一点:杀妻虽然是重罪,但是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不一定会判死刑。就算追捕,也不会被列为重案来办。但是加上绑架,事情就会越闹越大。所以,不如你放我走,自己一个人逃,应该会更容易脱身的。”

“没错儿。如果我现在把你杀了,就更加安全。”他打趣,“别对我花言巧语,你还没学会。”

我气结,只得免开尊口。

一路上,我们吃泡面和饼干果腹。

晚上,就住在野地里,把酒精浇在枯枝上点燃,裹着充气睡袋取暖。

松涛起伏,蛩鸣成阵,山里的夜晚幽静而深邃。我望着天空,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多那么亮的星,每一颗都写着思念与哀伤。

今天已是五月一号,我同以然成婚的日子,可是现在,我们却天各一方,音信不通,不知道今生今世还有没有机会再见。我的心又怆恻地疼痛起来,越疼越紧,仿佛五脏六腑都要扯碎。火苗将树枝舔得“哔剥”地响,不知名的山虫在啁啾地叫,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声息。

飘忽的火光中照见以然的脸,一脸焦灼,满眼真情。

有流星自夜空划过,是谁的泪伤痛了谁的心?

我偷看一眼在火堆旁打盹的钟楚博,他似乎睡得正熟,摊手摊脚地躺在火堆旁,完全没有防备。对他的恨在这一刻达到顶点,我不禁暗暗想怎样才能乘其不备将砍柴用的弯刀一下子劈向他。

然而,就在我的手悄悄伸向弯刀,眼看就要握住刀柄的一刻,那刀子忽然凌空而起,已经握在了钟楚博的手中。

他望着我,“嘿嘿”地冷笑:“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我看到他站起来,心上一凛,反问,“你想干什么?”

“你说呢?”他的唇边现出邪恶的笑,“良辰美景,花前月下,我们可不能辜负春宵啊。”

我恐惧起来,迅速抽出一根着火的树棍挡在面前自卫,“你敢!”

“要不要试试看?”

他狂笑着,步步逼近,双眼灼灼,如一只看到猎物的野兽。

我尖叫,将手中的火枝抛向他,转过身狂奔起来。可是没奔出几步已经被他追上,整个人跌进他的怀中。我挣扎着,尖叫着:“放开我!救命啊!”

他的手铁钳一样箍住我,口中的热气一直喷到我脸上来:“叫吧,荒山野岭,看谁会来救你?!”

但就在这时候,树梢上忽然掠过一阵风,雾气更浓了,完全遮蔽了月光,我听到有种奇怪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如泣如诉,如怨鬼索魂。

电光石火间,我明白过来。“许弄琴!是弄琴魂追来了!”

钟楚博恼怒地四顾:“又是你这妖孽!出来!我不怕你!”

四野无声。

雾气散去,露出凄冷的月光,与呜咽的松风相映成画。

钟楚博的兴致已经完全被破坏了,恨恨地一脚踢向篝火,火星四散,我胜利地笑起来,第一次发现,原来鬼魂非但不可怕,还很可爱呢。

这已经是进山后的第三天。

山路越走越崎岖,渐渐已经无路可走。

可是野花的颜色却越来越鲜艳,树叶与小草也越来越青翠,鸟鸣的声音就像用泉水洗过一样的清澈,清风徐来,奶白色稀薄的雾会被拂得飘来荡去,仿佛天上的云落到了人间。

一切不是不美的。

如果能同相爱的人执手同游,观山赏月,煮水论茶,也该是人生一大快事。

可是,我身边的人却是钟楚博。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杀人犯。而且沾染的是自己结发妻子的血。

这使鲜花和晓雾都黯然褪色。

自从弄琴魂重新出现之后,他再也没有意图侵犯过我。也有几次,他在话里话外露出挑逗的意思,我警告他:“小心,你老婆在一旁看着呢!”

他“呸”了一口,愤愤诅咒:“妖孽,冤魂不散!”但是到底不敢公然不敬。

这样子,我们总算得上是和平相处。可是我仍然一日更比一日憔悴,双脚都打起了水泡,举步维艰。

但到了这一天,总算钟楚博说:“好了,不用再走了。”

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认为满意的山洞,很深,充满树叶腐烂的气味。“要清理以后才能住,我已经观察过了,附近有水源,打扫工作不会很难。喂,大小姐,在家做过家务吗?”

我望着他,一时不明白他话中所指。

他说:“看什么?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起码要住几个月呢。怎么样,新房还挺不错的吧?这可是真正的‘洞房’啊!”

“洞房?我看牢房还差不多。”我在心中嘀咕着,也学着他的样子在周围考察了一遍。

客观地说,如果不是有一个杀人犯窥伺在旁,这里倒的确是个风景幽美的地方,洞口有两棵岁数远比我大得多的老树,左右互抱,在洞口形成天然门帘,洞前的地势相对平坦,铺满青草,让人只想躺上去甜酣一觉。城里也有草地,但都是不许脚踏的,这使我随意地踏在青草上时心中有异样的感觉。

这么说,真的要做野人了?还是五十万年前的山顶洞人。

接着我又想,人类历史上最早属于母系社会,既然时光倒转,那么是不是该由我说了算?

但是事实上全不是这么回事,在山里,我就像一个无用的废物,所有的学问和知识全用不上。

钟楚博却从容自在,如鱼得水,好像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似的。他知道辨别有毒的蘑菇和可吃的鲜味美菇,可以通过炊烟的味道判断大概几里以外有人家,并且随时随地收集一些草药来晒干以备不时之需。他甚至懂得怎么样用削尖的树矛射杀野兔,架在火上烤来吃。

在他烤野兔的时候,我按照他的指点不住地搜集枯枝,已经捡了好大一堆了,他仍然没有喊停止。

兔肉的香味儿飘过来,我忍不住问:“还不够吗?这些火,可以烤一百只兔子了。”

钟楚博笑着反问:“谁说我要用来烤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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