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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隧道里的灵魂(人鬼情系列之七)(14)

于我而言,沈曹与张爱玲已不可分,与我的理想意念已不可分。对他的感情,不仅仅是爱恋那样简单,更是一份对理想的追求。

然而当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是违心地说:“这段时间,我很忙,大概没机会见面了。”

午餐时,老板满面春风地叫我一起下楼,席间免不了提起沈曹。阿陈眼神闪烁地暗示我,沈曹一早有同居女友,是个小有名气的摄影模特儿,上过多家杂志封面的,两个人由工作拍档发展到床上对手,已经好几年了。

我不知阿陈的话有几分真,理智上告诉自己,摄影师和模特儿,天经地义的一种恋爱关系,多半是逢场作戏吧,沈曹条件这样优秀,足迹飞越欧亚两陆,风流些也是难免的,总不能让他青春岁月闲置十数年来等我出现。我还不是早有子俊在先?

而且,有婚姻生活的上海男子难免沾带些厨房气,要么酒足饭饱舒适慵懒如老板,要么含酸带怨局促委琐如阿陈,断不会如沈曹这般潇洒。

然而心里却仍然不能不在意,沉甸甸仿佛装了铅。

又不能去问沈曹。

交往到这个阶段是最尴尬的,初相识时打情骂俏卖弄聪明,说什么都是情趣。一旦双方动了真情,反而僵持起来,说话举动都像做戏,客套得欲假还真。话来话去,总是说不到重点,直接打问人家三十年过往经历,未免交浅言深,恃熟而骄。不问,却终是挂心。

胡兰成回忆录《今生今世》里说张爱玲自与他交往,“忽然很烦恼,而且凄凉。女子一爱了人,是有这种委屈的。她送来一张字条,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觉得世上会有什么事冲犯,当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见了我亦仍又欢喜。以后索性变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这样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样的。莫非,是想天天见到沈曹?

胡兰成那个人,实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张爱玲不为他烦恼,为他倾心,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张照片,在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写出这样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负这样女子的男人,是该杀!

然而胡兰成又说:“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亦不会吃醋。她倒是愿意世上的女子都欢喜我。”

我惊心于张爱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种无奈?然而那样的潇洒,我却是不能够,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不能搀一点儿假。

阿陈忽然停下咀嚼,盯着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只好也瞪着他。阿陈大惊小怪地说:“锦,你真是太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优雅,你看你,汤汁淋漓的,这蛋汁洒得到处都是,真是太失礼了。要是带你出去吃大餐也是这样,可怎么见人呢?”

老板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看盘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我哭笑不得,捧着一份三明治夹蛋不知吞下去好还是放下来好。在两个大男人挑剔的注视下吃东西,真怕自己会得胃结石。

然而这还不够,阿陈还要回过头对着老板更加亲昵地嗔怪:“您看阿锦,年轻轻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衬衫,少有女孩子这样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叹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评我的口红颜色了。可是如果让我顺应他的品味去搽那种薰死人的香水,我宁可停止呼吸。

这顿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办公室,我冲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气,才觉呼吸顺畅。

正想再冲第二杯,猛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差点没让我把刚喝下的咖啡喷出来——沈曹来了!

怎么也没想到沈曹会不避嫌疑地——不,岂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张旗鼓”,“明目张胆”,“招摇过市”,“惟恐天下不乱”——闯到办公室里来约我。

他甚至不是在约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陈:“我可不可以替顾小姐请半天假?”

阿陈吓一跳,赶紧堆出一脸谄笑来说:“可以,可以。当然,当然。”那样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随时候命出台的红牌阿姑。

我总不成在公司里同沈曹耍花枪,而且也不愿再看到阿陈在言不由衷地恭维我的同时害牙疼一样地咧着嘴咝咝着,仿佛很为沈曹居然会看上我这件事感到诧异和头疼。是有这种人,巴不得将别人踩在脚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点得意,看到别人中奖,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抢了一样。最好别人天天大雨倾盆,只他一人走在阳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来,心里又是懊恼又是惊奇,藏着隐隐的欢喜与心痛。

一进电梯沈曹立刻道歉:“对不起,我没有别的办法约你。”

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见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见面,盼得有多辛苦。但是,这样霸道的邀请,我总该有点生气吧,不然也显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还没来得及打好腹稿兴师问罪,沈曹已经转移话题,他心仪地看着我,由衷赞赏:“自从所谓的‘波西米亚’风格流行,已经很少见女孩子懂得欣赏简单的白衬衫了。记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穿着一件白衬衣。当时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个仙子’。”

我差点泪盈于睫。

赞美的话谁不愿意听呢?尤其是从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口里说出。

我知道有许多女人的衣橱宛如没有日照的花园般五彩缤纷,但我打开衣柜,终年只见几件白衬衫,乍一看仿佛永远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极细心的人才懂得欣赏每件白衣的风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谅了他的擅作主张,连同午餐时被阿陈抢白的不快也一并忘了。

被不相干的人损上十句百句有什么关系,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诚心诚意的肯定已经足够。

车子一直开到“Always Café”,还是靠窗的座位,还是两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备了奶油。

他还记得,上次我在这里对他说过张爱玲每次点咖啡总是要一份奶油,并且抱怨现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滥竽充数。他记得。

我的心一阵疼痛,第一次发现,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难辨的。

上次在这里喝咖啡,到今天也没有多久吧,可是中间仿佛已经过了许多年。

一日三秋,原来说的不仅仅是思念,也还有犹豫挣扎。

沈曹开门见山:“听说你男朋友回来了?”

听说。听谁说?阿陈吗?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在我和沈曹之间传播消息。我无端地就有些恼,点点头不说话,从手袋里取出一串姻缘珠来,翻来覆去地摆弄,当作一种掩饰也好,暗示也好,总不成这样干坐着不说话吧?

这两只珠子是子俊带给我的礼物,说是如果谁能把小木柄上的两个珠珠对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缘人。但是我扭了一个晚上,左右穿不过去。问他个中窍门,他笑而不答,只说给我七天时间试验,做到了有奖。

我问他:“为什么是七天?”

他说:“上帝用七天创造世界,人类用七天寻找姻缘。”

“这么深奥?”我有些意外,但接着反应过来,“是卖姻缘珠的这么说的吧?是广告语?”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着了。你等着,早晚有天我也说两句特深奥的话,让你佩服一下。”

正想着子俊的话,沈曹忽然从我手中接过姻缘珠,问:“就这个小玩意儿,要不要鼓捣这么久?”三两下手势,两个小珠儿已经乾坤大挪移,恰恰对调了位置。

我惊骇:“你怎么会做得这么简单?你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过?”

“这游戏我早就听说过了。不过没这么无聊,当真来试过。可是看你玩得那么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结。”沈曹看着我,话中有话。他分明知道关于姻缘珠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