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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的眼泪(人鬼情系列之三)(10)

外滩的灯塔下走着那么多的俪影双双,谁知道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不过是一段有期限的逢场作戏呢?

林黛玉不再欠宝哥哥的眼泪,梁山伯也不再为了祝英台而呕血,现世的蝴蝶,都是毛毛虫变的,爱情的规则,早已改写,都只管享受眼前的这一刻。

话说开了,两人都变得很轻松,很开放。至少,表面上很轻松愉快。

他们在灯塔下拥吻,像任何一对恋人那样。他的吻缠绵而熟练,显然精通此道。她也配合得很好,全身心地迎合他,俯就他,满足他。然后,他挽着她的手,邀请她和他一起回家,回他的家。

她的心“咔嗒”一下,好像落了定,又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几乎没有一点儿犹豫地,她含羞地点了头,可是心里其实茫然。她清楚地知道这回家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她最期待的,但是,总得经过这一步,是吗?总算是往前走了一步,是吗?如果她爱他,而又希望得到他的爱,总得有一些什么具体的行动将他们牵扯得更紧吧?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不过是那么些步骤。现世间,谁还会相信冰清玉洁的精神之爱?

她本来准备了许多的话要对他表白的,可是现在都用不着了,现在他们要以更加实在的形式把那些表白定性。她更近地偎依着他,心里不知是惊是喜,少女的童贞将要在今夜被献出了,而她甚至还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不是爱她。或者,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爱他吧?即使爱,也不知道爱他什么,最初的缘起,好像不过是为了在一群争强好胜的女孩子中脱颖而出,最后却弄假成真了。但是这真,不也正是她希望的吗?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这么实在。但是童贞这件事,反正是要献出去的,献给他,或者给别人,其实没有太大的不同。难道还指望留到新婚夜,从一而终不成?给了他,他至少是自己喜欢的,是自己的选择,即使明知道这份爱不会长久,可是今夜仍然会是个难忘的销魂之夜,这也就够了。至于将来,谁管它?

晚风轻柔地吹过,她的鸽灰色的长裙在风中“啪啪”地起舞。他揽着她的腰,她倚着他的肩,两人搂抱在一起,亲亲热热地往家走着,走向她的初夜,和他的不知第几个缠绵的夜晚。路上,还特意买了些饮料和零食助兴。

路过宠物医院的时候,他说:“去看看那只天鹅吧。”

她温顺地点了头,心仍沉浸在对这个夜晚的患得患失间,毕竟是第一次啊,总有些不舍得。看他随意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她是第一次吧?如果她告诉他,他一定不相信,或者,相信了,便不再要求于她。她看得出,他是那种怕认真的人,他同她,不过是玩。但是,这个游戏,是她发起的,也是她拼命要继续的,即使是玩,也得玩得精彩一些。

不,她不要事先告诉他,要等他自己来发现。如果在缠绵结束后,他发现了她的童贞,会不会因此而更珍惜她一些,会不会为此惊喜,或者为此内疚呢?不论是哪一种吧,他总会因此对她更好一点罢?他总是亏欠了她的,这份亏欠会让她手中的砝码更重一些。她看准他是一个虽然不肯负责任却不是不懂得尊重真情的男人,看准他会因为得到了她的第一次而待她有所不同,不同于他以往的那些女人。那时,她便可以要求他只对她一个好,至少,在三个月实习期内,对她好,好给所有嫉妒她的人看。帮她维持一个少女的脆弱的骄傲和虚浮的梦。

她就在这样的浮想联翩中随他走进了宠物医院,没有想到,所有的计划,竟在看到天鹅的那一瞬间,被完全地逆转了。

我是这样地想你。

想你的时候,夜漫长而孤独。

我在给你写信。这些能算是信吗?

发不出去的信能算信吗?

口红

〖这些不是日记,不是信的,终将随着日月尘化的写了字的纸是什么呢?

写满你的名字,写满我的泪——流在无人的暗夜里的,永远不为你所知的泪。

如果可以把眼泪收集,我可以把它们做成一尊珍珠塔来送你了。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小林原以为今夜会是她的初夜了。

无论怎样的女孩子,初夜都必然是她一生中最珍贵的纪念。

她把这纪念珍惜地捧出,像蚌壳珍惜地捧出它的珠,那深藏于心的,用眼泪和风浪磨砾而成的珠。

可是,计划竟会因为一只天鹅而改变——

他们走进宠物医院时,天鹅本是恹恹地伏在沙发上休息的,看到曲风进来,忽然奋力站起,拍打着翅膀迎上来,仰慕地望着他,神情无限欣喜。

曲风惊喜地蹲下身:“哦,小天使,你活过来了!”他忍不住拥抱它,亲吻它的额头。

天鹅似乎对这种亲昵颇不习惯,连连后退,轻轻挣脱他的怀抱。然后,它看到了他身后的小林,愣一愣,歪着脑袋,又退了两步,戒备地看着她和他。

曲风站起身来,连声向老医生道谢:“真是妙手回春。”付了账,又说:“依您看,它还要住多长时间医院?”

听到这句话,天鹅似乎吃了一惊,立刻重新奔近来,倚住他的腿,状甚依恋。

老医生笑了:“依我看,它其实不必住院的,只要你每隔一天带它来检查一次换换药就好了。它好像很希望跟你回去呢。”

曲风有些惊讶,开玩笑地问天鹅:“是吗?你想跟我回家?”

不料,那天鹅听懂了似地,连连对他点头。

曲风益发惊讶:“你听得懂我的话?”

小林也从她的幻想中清醒过来,走近来逗天鹅:“你真的听得懂人话吗?那你转个圈给我看看。”

天鹅恼了,恨恨地看着她,忽然扑过来猛地一啄,正正地啄在她的手背上。小林惊叫一声,连连后退,差点撞翻了身后的货架。她大怒:“你这天鹅竟然咬人?!”作势欲打。

曲风忙忙拦住:“别打,它不认识你,难免不友好。也许以后熟了就好了。”

“以后?”小林惊讶:“你真的要把它带回家?”

“当然。不然送到哪里去?它伤得这么重,还不能放生。我总得把它的伤养好才行。”

丹冰借着天鹅的眼睛,第一次看到曲风的家。

是个套间,卧房连着厅,比她想像中的还要脏,还要乱,到处扔满烟头,脏衣服,旧杂志,空的酒瓶,以及大堆大堆的乐谱。因为小,也因为简单,厅里的钢琴显得无比巨大,不和谐地豪华醒目。琴台上一盆芳香四溢的栀子花,花旁有双拖带的软缎舞鞋——这使她感到亲切,原来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天鹅湖的日子里,有她的花香陪伴着他;却也伤感,再也不必穿鞋子了。

当她在心底里不住地感慨着的时候,小林大声地叫出来:“太可怕了,你这里简直像个难民营,怎么也不收拾一下?”一边说,一边便弯下腰整理起来,把脏衣服裹在一起扔进洗衣机,杂志乐谱分放整齐,烟头酒瓶扫做一堆,并且动手拖起地来,那样子,就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天鹅有些怅惘,这些事,是她也想做可是不能做的,小林做起来,却这样自然而然,得心应手。

她看着自己的手——两只美而无用的翅膀,用来飞是足够了,做家务?哼,想也不要想。

曲风是被女孩子们服侍惯了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顾自打开冰箱开瓶啤酒喝起来,一边说:“别忘了给天鹅准备住处。”

小林答应着,边拖地边问:“明天你有什么安排?陪我一起带水儿去公园好不好?”

“行,不过只能在上午。下午我要去阮丹冰家弹琴。”

小林看他一眼,不再说话。曲风有点儿好奇,问:“你不喜欢丹冰?”

“没有啊。”小林本能地掩饰,想一想,又觉得不必要,便爽快地承认,“也不只是我不喜欢她,我们一起来的女生都不喜欢她,也不只是不喜欢她一个人,那些女舞蹈演员都挺招人烦。每天呆在练舞厅里,松木地板,钢琴伴奏,四面墙的大镜子,又是公主又是王子的,天天活在王子梦里,便个个以为自己是公主了,眼睛看到天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