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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岭雪探秘红楼梦(26)

正如前文所写,那李纨是很注意攒钱的,又贪又悭,省吃俭用,应该积了不少家私。但是照常理,这些积蓄在家败时应该都被抄没了,连凤姐都落得“哭向金陵事更哀”,李纨又焉得无恙?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她早已将家私转移,通过李婶娘母女三人偷偷运出府去了。

第五十三回曾提到“李婶之弟又接了李婶和李纹李绮家去住几日”,第五十八回又说,“李纨处目今李婶母女虽去,然有时亦来住三五日不定”。可见那李婶母女并不是长住大观园,而是有来有往,进进出出的。这就给转移财物提供了方便和可能性。

当然,这仅仅只是一种猜测,不能作为定论。不过以李纨素来小心、又注意敛财的品性来看,是有很大可能的。

还有一个疑点是:贾兰怎样做的官?

以往红学家们一直公认,那贾兰乐于读书,将来必是中了举人,遂让母亲凤冠霞帔了起来。

然按清朝例律,凡是参加科举的考生都必须写明直系三代姓名资历,记入《登科录》以备擢选。而三代之内倘有人犯重罪,则不许参加科考。曹雪芹本人即深受其苦,虽学富五车,却因为父亲曹頫是康熙钦点的重犯,曾“枷号”多年,而没有资格考举。《石头记》借一块“无才可去补苍天”的石头之口洋洋万言,其实不过说了“怀才不遇”四个字,贾兰又怎么有机会科考中举呢?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特别有一段文字照应中举之议:

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亦同宝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这里说得明白,不能从举业发绩,乃是“贾门之数”。可见贾兰即使有出头的一日,也绝不会是因为科举取仕。

这段话在程高本中被删掉了,就是因为高鹗觉得与自己杜撰的宝玉、贾兰叔侄高中一说不符吧?由此也可以反证出,贾兰中举纯属高鹗臆想,不足为信。

那么,贾兰若想“爵禄高登”,既然没了“文举”这条路,便只剩下“武功”一途了。有没有可能呢?

且看贾兰在第二十六回中那精彩的出场:

宝玉……出至院外,顺着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鱼。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来,宝玉不解其意,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一见宝玉在前面,便站住了,笑道:“二叔叔在家里呢,我只当出门去了。”宝玉道:“你又淘气了。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笑道:“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宝玉道:“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贾兰在书中对白甚少,这算是相当浓墨重彩的一笔了。而这个形象生动的画面里,贾兰显然不是红学家们向来理解的小书呆子,而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将门虎子。

“中原逐鹿”,向来就有建功立业之意,这贾兰如此出场,岂无所指?况且关于习射,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还有一段照应:

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可见贾兰除了学习文采之外,一直没有荒疏武事。而贾家事败后,贾兰或是因为没了科举念想,从而弃文从武;或是因在“武荫之属”,应征入伍;甚至被钦点充军,送上战场,都是非常可能的。

因此,我们可以推想,那贾兰参军后,屡立战功,做了大将军,终于得以“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但他虽然立下战功,却因劳碌成疾,或是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或是在军旅生涯中患了急症,以至“昏惨惨黄泉路近”,就是非常合理而自然的了。李纨辛苦了一辈子,临老时,借着儿子的战功挣了个诰命,凤冠霞帔,可是却要承受丧子之痛,得不偿失。

第三个疑点则是:为何说李纨不积阴骘?

曲子里唱道:“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这句话正面翻译过来就是:李纨为了不受老来贫,提前做了很多功夫,但是不积阴骘,伤及儿孙,所以才害死了自己的儿子贾兰。

前一句好理解,就是说她注意攒钱,不让自己老来受苦。但是为什么攒钱就是伤阴骘了呢?她做过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

有两种可能,一是这钱来得不地道,是昧心财。比如她出卖了贾家,所以贾府虽然败了,她却富得流油。但这可能性极小,且在书中几乎找不到任何辅证;

再一个可能性就是她在贾家败落后,对亲戚冷淡至极,不加抚恤,所以说是不积阴德。比如宝玉、巧姐儿等都可能曾向她求助过,但以李纨的性格,最大的可能表现就是哭穷,先诉一顿苦,把人家的话堵回去。

可以设想一个这样的情节,就是贾琏和凤姐遭难后,巧姐儿面临困境,平儿曾向李纨借钱,而李纨不肯,眼睁睁看着巧姐儿被卖进火坑。巧姐儿的判词里提到“狠舅奸兄”一词,贾兰也可以称作她的“兄”,因此这种假设是有其可能的。

贾兰和巧姐儿这对贾家的第五代儿女,也就形成了鲜明对比:一个是飞黄腾达,却青年早夭;一个是落入火坑,但逢凶化吉。而这样的写作手法,也是很符合曹氏笔风的。再联想李纨打着为平儿抱不平的旗号找凤姐要钱一节,就更加令人齿冷了。

或许,这也就是十二钗排行中,李纨贵为长辈,却恰恰排在巧姐儿之后的缘故吧。

☆、十二、情天情海幻情身——秦可卿

1.爬灰与养小叔子

秦可卿是书中的一个神秘人物,风流教主。脂砚斋曾批言: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于是,本来悬梁而死的秦可卿在书中就变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说线索。

首先是太虚幻境的画册上,她的主页里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接着《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终》里,又留下了一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再次肯定她缢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判词里有一句“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而脂砚还在这里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读者忽略了去。

然而,宁国府究竟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被称之为“造衅开端”,“败家根本”呢?

词里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里说“宿孽总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导致“家事消亡”的“首罪”。

那么,宁国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第一条,自然是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淫行。

“爬灰”是俚语,特指公公与儿媳妇通奸,而宁国府里唯一的公媳关系就是贾珍与秦可卿,矛头所指,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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