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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念离魂(人鬼情系列之十)(24)

身后踢踏一响,仿佛有人在轻声嬉笑,我颈子发凉,想回头,却僵直得不能转动。我知道,是“她们”来了,现在是她们的时间,我闯进了她们的世界——原来不论是人的家庭还是鬼的乐园,我都是一个插足者。

眼前丝绦一扬,竟是有个女鬼绕到我身前来,将一只手扶在香如的肩上,看她打字。我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见香如正作的一篇文是《李香君传》,再看那古代美人手中的扇子,那灼灼开放的,不是桃花是什么?

天,原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香君,真是失敬失敬。那著名的传说中的美女开始跳舞,抖一抖袖子,袖里飞落两瓣桃花,转一转腰身,裙摆上也生出桃花来,不止是裙袖,忽然之间,屋顶上也有大片大片的花瓣落下来,就仿佛屋顶会下雨似的——姹紫嫣红、芬芳弥漫,令我如醉如痴。

我紧张地惊悸地贪婪地注视着那桃花女子,谨记她的钗环头饰、裙袂飞扬,单是想像一下明朝她们出现在我笔下丝绸上的模样也足以令人兴奋的了。既然钟情于丹青,有什么比亲眼目睹自己的画中人更让一个画者心驰神往的呢?

这一场桃花雨足足下了半个时辰才消歇,而我已经明白了——正如同念儿用舞蹈为香如招魂那样,香如用写作为那些笔下的女子招魂,而她们的应邀而来,载歌载舞,则是为了我——为了要我看清她们的面貌音容,好为她们增色传神。

难怪夜复一夜,我会不由自主地跑到隔壁来观摩演出,难怪她们出入得这样频繁。

原来她们并没有恶意,相反,她们是友善的、婉转的。她们这样子不厌其烦地重复出现,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向我提出她们的祈求:为她们画像——是真的画像,而非臆想。

一直以来,是我太迟钝了。我早说过,我实在是个叶公好龙的俗人。

乔其纱、双绉、碧绉、杭纺、星光纺、真丝绫、美丽绸、软缎、春花葛、提花烂花绡……无数绯粉红艳的真丝仿纱堆满在我面前,该选哪一匹下剪呢?

受到香如夜以继日地工作的感染,我也有种说不清的紧迫感。总觉有人在催逼着似的,不由得要自己勤奋起来,不然如何安抚那些矢志要流芳百世的魂灵?

香如用电脑,我用画笔,所做的都是借尸还魂的创作。难怪要被选中做枪手,替鬼魂立传。

最终我选中了一匹真丝14101素绉缎,那爽滑的丝料托在手上有种难以言喻的柔软依恋。若用隔离胶线渲染着色绘法将它做成一条长裙,一定很美丽、很飘逸。

我一边画一边祈祷:灵感啊灵感,也许所谓灵感就是灵魂给我的感觉吧,那你们就鬼使神差,替我完成这些绘画好了,可千万别搞坏我的身体,不然看谁能把你们画得如此漂亮。

从早晨开工画到下午,连店员给我买的盒饭都顾不上吃,真的像鬼上身般。直到黄昏,一幅《李香君纨扇图》终于完工。我展开它,想像着它披在念儿身上随她起舞的样子,忍不住哼起歌来。我喜欢丝绸,喜欢在彩色的绸缎上作画,喜欢看淳朴的藏民将雪白的哈达献给尊贵的客人,喜欢长长的丝绦系在武士的刀上,喜欢礼盒外面用红丝带打一个漂亮的十字结……无论它们以何种姿态出现,都是这样美丽和令人欣喜。

但是最美丽的一种姿态,则是穿在念儿的身上,随她舞蹈。

哼着歌,我忽然意识到这竟是《吉赛尔》的曲子,不禁森然住口。就在这时,小金来了,与我的憔悴晦气相比,她可真称得上兴头冲冲、容光焕发,人未到,声先至:“红颜,你这阵子藏哪儿去了?我找你几次,你都说忙,打电话到店里,又说你不在。”

我强颜欢笑,因为疲惫,也因为心虚,有些言不由衷:“最近家里有点儿事。而且工期紧,天天要画画。”

“别忙了,今天你说什么也要陪我做一件事。”小金不由分说地抓住我的手腕,宛如捉贼捉赃。

我更加慌张:“什么事?”

“捉奸呀!”小金理直气壮地冷笑,“我今天可算找到狐狸精的穴了!”

十一、还君明珠双泪垂

宋徽宗初见李师师的时候,并没能一亲芳泽。

师师有洁癖,见客之前自身花瓣沐浴不算,还要求客人也必得栉沐相见,就是皇上也不例外;师师为人倨傲不为礼,虽对百金亦不动声色,寻常问话充耳不闻;师师好静坐,宴客之际,惟抚琴弄弦以为佐,不与言笑——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却令得徽宗神魂颠倒,不惜帝王之尊,几次三番地踏月来访,居然用了几年的时间才赢得美人青睐。

或许是宫中三千佳丽为了争宠而出尽百宝,笑容来得太便宜了吧?李师师的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反而吊人胃口,别有风情。

词人周邦彦曾有《少年游》细述师师与徽宗的枕边语:“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虽是淫词艳曲,却是真情实景。这首词因为泄露了国家最高机密,曾经惹得徽宗大怒,差点儿周邦彦的罪,但因不敢得罪师师,不但赦他无罪,还封了作大晟乐正,才尽其用。

贼王宋江听到了这一段奇缘,知道这是一条中南捷径,便也动了心思。趁着上元灯市,在柴进和燕青的掩护下偷偷下山,密访花魁,题诗于壁,尽表一片归顺之心,并求师师代为美言,向徽宗投诚——这便是水泊梁山受招安的序曲。

一边是真命天子,一边是土匪头子,李师师也算是手眼通天、长袖擅舞于黑白两道了,更何况还有一个炒作高手周邦彦,真是想不红都难。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才貌手段都来得的女子,最终的结局却极惨烈:徽宗禅位后,师师自知势微,主动将皇上所赠金帛尽捐开封府以助军饷,而自己则弃家为女冠,甘愿以青春红颜伴青灯古佛。然而世人偏不给她清静,金兵攻破汴京后,因慕其美名而满城搜拿李师师,地方官惧事,竟往慈云观找到师师欲献之。

李师师宁死不肯事胡虏,痛斥奸臣后拔簪刺喉以明志,未能就死,遂又将簪折为两段,吞而自尽——如此决绝的一种死法,怎不叫天下男人愧死?

她白认识了徽宗,白认识了宋江,白认识了周邦彦,白认识了那许多有财有势的大男人——他们从她的身上都捞了不少好处,在她得势的时候无不趋之若鹜,然而当她遇难、走投无路之际,那些个男人在哪里呢?

连一个有气节的风尘女子都保不住,难怪宋朝要亡了。

——《流芳百世》之李师师画像

这段日子里,我是一直在躲小金的,没想到还是要面对面。

就像白蛇躲不过法海,第三者终究避不开原配的追杀。

自从同玉米和好后,我们的爱比以前更加疯狂、炽热。每一次的见面,都仿佛是世界末日。也许是因为我知道,我们的时间无多,我只有在有限的相聚里,尽情地爱他、爱他、爱他……

因为心虚,我开始不住地寻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一次次推小金的课,也推开她的约会。

可是她好像黏上了我,隔三岔五地给我打电话,指使我做些这样那样的琐事,诸如帮她买化妆品、替她订戏票、代选给朋友庆生的礼物之类,仿佛我是她家的钟点女工。

有时我刚赴玉米的约会,小金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内容总是些小得不能再小,近乎无理取闹的废话,像是宝宝不听话惹她生气啦,保姆又跟她斗嘴啦,甚至是新买的粉盒里发现了碎纸屑……

电话一说便是半小时,浑不管我是不是方便接听。她就是这样霸道地、理直气壮地占用着我的时间、折磨着我的情绪,令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我渐渐怀疑她是存心。

她或许已经知道了我和玉米的交往,种种造作,都是演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