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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念离魂(人鬼情系列之十)(3)

为了回报那个八折——这是他的理由——他请我去隔壁街口吃日本料理。

我没有拒绝。

我不能拒绝,因为我和他同样舍不得就这么分手——他不可能天天来女装店给太太买手绘的丝绸衣裳。

席间,他向我敬酒,由衷地说:“我一直都相信丝绸是有生命的衣裳,而你的画笔,赋予它们第二次生命。”

这一次我没有感动,却莫名地忧伤。

当晚餐结束的时候,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见钟情。

我对一个已婚男人一见钟情。

其后种种,苦不堪言,而我甘之如饴。畸形的爱必定要走歧途,偷窥几乎势在必行。并不是什么知己知彼,我没有把这看成一场战争,因为如果是,我也早已不战而败——我何尝有过参战的资格?

认识他的妻,从而认识他更多。我只是想了解他更多。

几天前我假装无意地问过一句:“今年你们的结婚纪念日打算如何庆祝?”

“去夜总会吧,或许。”他说。隔了一会儿,又笑着补上一句:“她喜欢热闹,说是布尔卡新增了艳舞表演,她好奇。”

这么着,我便在这个时间里出现在了这个场合。

我也好奇,不是对什么脱衣舞娘,而是对玉米的妻。

然而这个晚上令我最震动的却偏偏是那个脱衣舞娘,那竟是我亲爱的同居室友:夏念儿。

※※

二、艳舞者与地下情人

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们兽衣荆裙,围着火堆手舞足蹈,庆祝狩猎的成功。他们相信,这是对上天最直接的感恩,是生命的至热至诚的本能体现。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义总是围绕着赞美和祈祷:大旱不雨时,用跳舞来求雨;谷米满仓时,用跳舞来庆收;喜结良缘时,用跳舞表达爱与快乐;痛失爱侣时,仍然是用舞蹈安慰亡灵,或者,招魂。

舞者坚信,舞蹈首先是一种巫术,具有某种非凡的力量。

念儿是一个舞者,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她已经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夏念儿画像·苏香如戏笔于二○○四

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儿曾经说过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总会客串脱衣舞娘。

她终于独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吗?她扭着蛇一样细软的腰肢,蜕皮般一层层脱去身上的衣裳,同时做出种种诱惑的手势,激发观众最原始的欲望。

宾客嘘声盈沸、笑意暧昧,他们欣赏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听到邻座的人议论:只要肯花钱,可以在表演结束后买她出场,价高者得。

忽然我失聪了,就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

买出场,价高者得,艳舞者。这一切,怎能和我亲爱的室友、骄傲美丽的夏念儿相提并论?这样的人,又怎么可以与我同室而居?

我后悔在今晚走进这个地方,后悔在无意中知道这一切。

而让我最后悔的是,当我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和念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质问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脱衣舞的,为什么还要介绍给我?”

香如不以为然道:“脱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龙套演员的工资哪里负担得起这么高的房租?哪里买得起香奈尔的服装?我以为你早已想到。”

我默然。

香如又道:“记得吗?念儿说过,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个概念。不仅中国是这样,许多西方国家也都是这样。但念儿没说的是,巫同时也是娼,早从殷商时候起,巫娼就已经是一体了。《说文》中说:‘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对神的以身献祭,除了舞蹈之外,还有交合。’”

香如一直对风尘女子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无论是古时的秦淮八艳还是今天的脱衣舞娘,都报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带着这种悲天悯人的口吻感叹:“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带到家里来,你管她是在哪里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这句话刺痛了我,立刻喑哑下来。

倘若再坚持下去,不是有原则,而是天真。况且我也的确舍不得和念儿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说:只要不把客人带回家,我管她在哪个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这样吗?

我明知道香如这样说话并不是针对我。她的措辞向来犀利,力求惊世骇俗,语出惊人,而且她也不知道玉米已婚。然而我仍然被深深地刺伤了。

做万千双猥亵目光中的艳舞者,和做一个有妇之夫的地下情人,是否同样低贱?

一连数天,我纠缠在这个问题里无限困扰。

是怎样一步步走进这个茧里的?

遇到心仪的男人,为他的一举一动所吸引,想和他做个喝茶聊天的朋友,自欺欺人地以为只是一段友谊,得过且过地继续着交往……

直到有一天,他送我回家,在路上给我买了一只甜筒冰激凌。

我吃得相当狼狈,黏答答沾了一手一脸,怕蹭到丝衣上,站在路边不敢动,要他替我擦了手又擦嘴。

他擦得那样专注,以至于直到他吻下来的时候,我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吻得同样专注,好像等着做这件事已经等了很久。我像那只甜筒融在自己的掌中一样融化在他怀中,渐渐黏成一团。

晚上回到住处,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激荡,一遍一遍抚摸着自己的嘴唇——那刚才被他吻过的嘴唇,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是真实的。

到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等待这一天也已经很久。

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我已经在渴望与他接吻。赠送贵宾卡、喝茶、聊天、约会,都只是为了这一天、这一刻。

不是他要缚住我,是我作茧自缚。

我害怕再同香如讨论爱情的话题。她是这样地睿智、洁净、一尘不染,对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见地,她不反对念儿为了生计跳艳舞,并不见得赞成我与有妇之夫发展地下情。

连我自己也未必赞同自己。

如果是为了爱情,或者还可以有几分理直气壮,偏偏玉米又从不肯对我说爱。

玉米常常赞美我的天分,他说过我使他着迷、惊艳,说过想念我、喜欢我,但是,他从不说爱我。

爱是他的禁区,却是我的枷锁。

是我先爱上他,于是在交往之初已经输了先机,简直一败涂地。

想及这一点,我觉得自己连香奈尔也不如。

夜间沐浴,对着镜子审视自己,只觉这具躯体千疮百孔,一钱不值——香奈尔尚且可以卖它来换钱,我呢?如果付出自己并不能换来爱情,这付出岂非自取其辱?

女人在付出身体的时候总是喜欢连灵魂也一并奉上,我不能将两者分开。然而我的灵魂,他却是不要的。

他不爱我。他不爱我。他不爱我。

倘若是为了爱,我至少还可以给自己一个义无反顾的理由,然而他不爱我,我就变得一钱不值。

一钱不值。

我闭上眼睛,让泪水汩汩流下,但愿我可以将自己清洗,重新来过,寻找一段美丽的爱情。

再见玉米时,便有莫名的委屈和伤痛。我抚摸着自己的手臂,向往他的怀抱,却又惧怕他的碰触。他觉察了,温和地问我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