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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我是你(人鬼情系列之二)(9)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润了,心中被狂喜充满。我终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对话的人,终于可以同一个人仅仅因为对话而无比兴奋,谁能了解那种谈话的快乐呢?它是比饱食美味佳馐或者考试得到个好成绩以及抽奖中彩票都更加难得而令人心生感激的。

对着这样一位从天而降的知己,我忍不住说出心底最深的秘密:“小时候,我一直有个奢望,想长大了重续《红楼梦》,后来读的次数越多,就越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一直盼望有个人,可以真正地揭出《红楼梦》真相给我看。这个愿望,和那个想找到木灯笼主人的愿望一样强烈。”

他又是微微一震,正想说什么,这时候我听到呼唤声,是小李,他一路找来了。我惊跳起来:“天哪,我把小李丢了。”忙回应着,“小李,我在这儿。”

小李穿过竹林,抱怨着:“怎么搞的,一转眼就把你丢了……这位是……”

我替他们俩做介绍:“这是我的同事李培亮,这就是我欠他钱的那个人……”这时我想起谈了这么久,居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他笑一笑,主动伸出手来:“我叫张楚。”

张楚。他说他叫张楚,是大学古文老师。

好年轻的大学老师。好儒雅的青年。好英俊的张楚。

或者,他并不算十分英俊,可是,却绝对称得上英挺,英气勃勃,挺拔傲岸,傲岸之中,又有种儒雅的味道,如玉树临风,超然物外。而那种超然的气质,是那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莫名地欢喜,从黄叶村回来的路上,一时沉默得神游天外,小李问我话也听不到;一时又夸张地活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话里全无主题。小李几次说我反常,我只是吃吃笑,不辩驳,也不解释。

晚饭也没吃就同小李告别了,托辞说太累了,想早点回去休息。可是回到酒店,却又兴奋得睡不着,心里面像有一整支队伍在操兵似的,纷至沓来,熙攘杂乱。有个名字,擂鼓一样重复地响起:张楚,张楚,张楚!

发生了什么事呢?这样地心神不安,这样地坐立不宁,这样地情不自禁,这样地若喜还嗔。

站在酒店窗前,我拉开厚绒的落地窗帘和轻薄的软纱衬帘望出去,月光斑驳地筛落在庭院中,随风轻快地跳跃着,是一只只洞悉秘密的精灵。

风吹进来,我又想起张楚抽烟的样子,烟使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有种无意地远眺,带着迷茫,又似沉思。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眼中的忧郁便一扫而光,仿佛雨霁云开,令人惊喜地帅气明朗。他微笑,专注地倾听,发丝在风中微扬。牵起我的手时,那样自然,温和,如同兄长。那一刻,我真有种期待,可以就这样,将自己的一生一世,交付他手中,随他走遍天涯海角。

我蓦地一惊,是吗?在张楚牵起我手的那一刻,我曾经期待过永恒吗?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给予和接受,天长地久的长相依偎吗?

如果,如果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心思与盼望从此交付与那样的一个人,该是多么惬意美满的事情!可以吗?可以做这样一个美好的梦,就此沉进爱河吗?

爱?这种不期然的心动,这种慵懒的温柔,这种渴望交托的期许,就是爱了吗?自童年的张国力之后,终于又有一个活生生的男子走进我的心,让我了解到什么是爱的感觉了吗?

是的,那是爱。如果这样夜不成眠地念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不算爱,如果这样迫不及待地渴望下一次见面还不算爱,那么,我真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了?

可是,我该怎么告诉他呢?该主动表白吗?还是等待着他也爱上我?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他呢?主动约会他?或者到他任教的学校去找他?总得有个理由吧?就这样冒冒失失地送上门去,未免太不矜持了。会被他轻视吗?

我不知道该找谁请教,从来没有试过恋爱,更没有追求过男生,无法想像那该是怎样令人心悸的一种往来。但是凡事都是有第一次的对不对?我终于是爱上一个真实世界里的人了,对不对?他总比童年记忆中的张国力更真实亲近,可闻可见,也更有可能性吧?经过了对张国力的十七年的思念与等待之后,任何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都不会难得倒我了。我决定,要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对我喜欢的那个人,大声地说爱。

木灯笼烛光摇曳,我望着它轻声说:张国力,我可以不再等你吗?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

风从窗口吹进来,拂动白色的纱帘。

如絮,如沙,掀动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远的流浪,无边的孤寂。有闪电划破寂静,撕裂的云层中,一张美若天仙的脸。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副君临天下的派头,望着我幽幽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一惊,蓦然坐起,屋子里空空如也,只有白色的窗纱在飘。是谁躲在纱帘后对我凝睇?

木灯笼已经熄了。余烬犹温。

我起身将窗子关好,翻个身再睡。

刚闭上眼,那女子又来了,那张脸,依稀仿佛,像宋词,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娆地舞,妖娆地舞,唇边噙着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长袖飞扬,身形如鬼魅,蓦地一转身,再回过脸来,已经面目全非,换作宋词。

宋词定定地望着我,眼神忧殷绝望,声音如泣如诉,仍然执著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觉得疲惫,可是这次再也醒不来,由得她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地盘问,将我折磨得大汗淋漓。

是电话铃声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声音听起来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悦耳:“唐诗,还在睡吧?可别忘了下午的会。对了,你的车子还在修理,不如我来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开窗帘,才发现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反而增添几分春意。街边的柳树刚刚发芽,一片朦胧的新绿。但是过不了几天,叶子就会暗下来,好像少女的青春,转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实红颜白发的距离并不遥远,幻想与现实,也只在一步之间。我莫名地伤感起来。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与往日不同。浓妆,夸张的塑料耳环,带披肩的大麻花紧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裤上到处都是口袋和补丁,手里还拎着把嗒嗒滴水的花绸伞,一头卷发张牙舞爪,像个小太妹。

看到我惊讶的目光,她笑起来:“这样不好看吗?”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别人穿“三宅一生”是“矫情”,元歌穿则是“性格”;别人穿“乞丐装”是“发神经”,而元歌穿却显得“够精神”。这叫“天赋”,羡慕不来。

我们先一同到酒店一楼喝早茶。

元歌说:“不知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得亲切,好像认识了几辈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见面也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贾宝玉见林黛玉嘛。”元歌娇笑,“贾宝玉问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没有,哥哥便恼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词借玉来看的事儿,没想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不禁笑了。

元歌说:“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么好,石头记罢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过的东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丢来荡去,像不像随身附着个小鬼儿?尤其有种玉蝉,听说是人死后塞在嘴里封口用的,也有人挖出来挂在脖子上说是当护身符,吓不吓死人?”

我更加好笑:“签约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玉是中国七千年文化的沉淀,什么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说玉是一件斯文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