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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花鞋子梅花咒(12)

巫师还说,这是苗人才懂得的蛊术,百试百灵,从无挂漏。如果不是看她是熟客,又那么虔诚愁苦,断不会轻易赠送的。

送她虫子的时候,潘大仙还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个苗人女子自幼养蛊,但只用以防身,并不拿来害人。直至一日有个汉人云游到此,被毒蛇咬伤,快死了,是这女孩子救了他,还带他回家养伤。那汉人伤愈后,就同女孩做了夫妻,还生了一儿一女。忽然有一日汉人想起家来,竟然一发不可收拾,说什么都要回去。苗女说:你走了,一定会忘记我们娘儿们,但是我为了你好,请你一定要记得回来。如果你对我不忠,又或是过了三年还不肯回来,就会有报应的。这汉人应了,但心里并未当作一回事。他回到京都花花世界后,每天只知花天酒地,再也不愿意回去偏僻的苗疆了。这样子过了一年,他得了个毛病,就是一同女人亲热便全身奇痒,上吐下泻,于是只好禁欲。他这时候才想起苗女叮嘱他的话,有几分相信,可是仍然不舍得走,直到两年以后,病得越来越重了,而且身上起了无名肿毒,这才不得不警醒,只好打点行囊要回苗疆去。可是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回去的路——因为他心里面从来就没打算要回去,他从头到尾都没一点真心。于是,他就死在路上了,连尸首也没人收,只做了毒虫们的养料……

他叫她选:是给她恨的人下咒呢,还是给她爱的人种蛊?

她犹豫了又犹豫,潘大仙的故事叫她胆颤心惊,她害怕周自横会变成那个倒毙途中的无情汉人,可是她又希望世上真有这样奇验的一种蛊,可以教她爱的人永远不能离开她身边。

给洛红尘下咒,那是害人;可是给周自横种蛊,只是让他爱她,不算是为非作恶吧?

“我并没有害人之心,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真爱。”她这样安慰自己,决定选择养蛊。

从小镇回来,她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在浴缸里注满了水,点了香薰灯,滴了香精油,然后放一支叫做《如果你是我的命运》的CD。

潘大仙说,从养蛊的那一天起,她便不再是她自己。她喂养了蛊,蛊便拥有了她,她是它的营养,它是她的灵魂,他们彼此拥有,共存共荣,直到世界消亡。

她以蛊为媒,欲叫周自横永不背叛于她;然而在此之前,她先要忠诚于蛊,不可背叛;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子,如此丰盈,美好,如同一株开得正好的桃花。她爱惜地抚摸着自己,手指一寸寸滑过柔嫩的肌肤,无限依依。这个身子此时还是属于自己的,但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第一滴血来喂养蛊之后,她便将不由自主。

她的生命从此交付给一只蛊虫,并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养它,喂足七七四十九天。

多像一只蚕吐丝结茧、羽化成蛾的过程?

不是每一只蚕都可化蛾,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姻缘。

然而蛊,却可以帮助她锁定自己的爱,永不背叛。

是周自横逼她这么做的。

他逼她,逼得她无路可走,迫上梁山!

她只好抱着他一同死。

梅绮支起一只手臂躺在周自横身畔,看着他熟睡的英俊的脸,辛酸地笑了,唇边忽然渗出一缕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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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三十岁的初恋(1)

三十岁的初恋

“绷有三:大绷旧用以绣旗袍之边,故谓之边绷;中绷旧用以绣女衣之袖缘,故谓之袖绷;小绷用绣童履女鞋之小件,谓之手绷……”

洛红尘面前摊开着一本《雪宦绣谱》,可是看了好久,却一行也没有看进去。

她的内心并不像表面做到的那样无动于衷。

没有一个女孩会对周自横那样的男人的好意无动于衷。

红尘是个女孩。一个有虚荣心和繁华梦的正常女孩,不可能没有做过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梦。只是,内心深处,她害怕自己搭上的,是午夜十二点过后的南瓜车,水晶鞋与玫瑰花,都只是一种脆弱的假象。

穷家的女儿输不起。因为她所拥有的,无非是自己,自己的骄傲与自己的感情。很明显,周自横向她索取的,正是这两样东西,她唯一的拥有。如果她付出感情,放弃骄傲,而他不能珍惜,那么她还剩下什么呢?

早在八岁的时候,她就在日记里写过一句话: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那次,是为了一只受伤的麻雀。邻家的男孩子用弹弓打下一只麻雀,一时兴起送了给她。她小心地为它包扎伤口,希望它会好起来,会重新飞向天空。

那是她童年生命中拥有的第一份友情,唤醒了她全部的爱心与母性。她守着那只麻雀,整整守了一天一夜。喂它清水,小米。可是麻雀只是不理不睬,拼命地扑腾着,羽毛四散,声嘶力竭。她心疼极了,捧它在手心,苦苦地劝:小麻雀,我知道你想要回自由,你想回到天空。可是你现在不是受伤了吗?我并不是要关着你。我只是想为你疗伤。你放心,等你伤养好了,我就放你飞走。麻雀不听劝告,仍然扑腾着,挣扎着,跃跃欲飞,却一离开她的手心即重重地跌落在地上。她心疼地流了泪,试尽各种方法想让麻雀安静下来,却一筹莫展。

第二天早晨,麻雀累死在她为它准备的温软的窝里,死在月季花瓣和金沙样的米粒间。羽毛零落地撒得到处都是,大睁双眼,望着它再也回不去的天空。

它是气死的,也是累死的。

她哭了,捧着麻雀渐渐僵硬的小身体哭了一个上午,邻居的男孩子看到了,不以为然地说:“有什么好伤心?你喜欢,我再替你弄一只。”

然而她断然地拒绝了。

“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从那时候起,她已经知道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希企太多,不要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周自横,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钱,他的感情,都不属于自己。

因此,她断然地,拒绝了他的钱的同时,也拒绝了他的感情。

但是她的心里,明明在犹豫着,也在观望着。

这天早晨,她的观望得到了结果——梅绮早晨打电话到办公室,指明要找洛红尘接电话,然后彬彬有礼地通知她:“自横昨晚喝醉了,现在还没醒。我要照顾他,今天我们两个都请假一天。公司的事,要你这个总经理助理多费心了。”

那一刻,洛红尘如坠冰窖。

她撑住桌角,狠命地对自己说:不要发抖,不要发抖。这一切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周自横和梅绮酗酒,同居,双双旷工,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控制不住地,她的身体只是秋风中树叶一样瑟瑟地发着抖,冰冷彻骨。

原来她是在乎周自横的,如此地在乎,超过自己的预料。她拒绝了他,却暗暗期待他的另一次进攻,并且希望他为她而贞洁。但是现在,她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要那样的一个人珍惜感情,专一地去爱,也许就像跟老虎商量让它自动脱下皮毛给自己做件大衣更近于痴人说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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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三十岁的初恋(2)

她看着镜子,镜子里的人面色青白,眼神纠缠。她是疯子的女儿,她有疯狂的基因,有悲惨的命运,有悲哀的童年,却惟独没有乘龙的运气。醒醒吧,灰姑娘!

“疯子的女儿”。

从红尘记事起,这个称呼便一直跟随着她,仿佛她的另一个名字,一直跟了二十三年。

父亲的病一直是红尘心头的伤。姥姥和姥爷痛恨父亲,他们说是父亲杀死了母亲的,所以对他没有半分怜悯,也从不去探望他,并且对“疯子的女儿”、这个被迫接受的外孙女也没有多少疼爱之情。姥爷洛长明是离休军人,虽不富裕,抚恤金也足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尤其他们都不是在物质上要求多多的人,饱暖倒是无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