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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个丞相生萌宝(372)

作者: 兰陵倾城情 阅读记录

他一个鲤鱼翻身,稳稳的站着,走到红妆身边,将手伸给她,“坐累了吧?我们出去走走!”

她笑着将手放入他的手中,轻轻应着,“好!”

乔书剑看着他们一同走出去的身影,眸子里藏不住的黯然。

齐淑云拍拍他的肩,“兄弟,看开些!”

“放心吧,我没事!”

他无谓的笑了笑,看起来似乎真的没事。只是,当真没事吗?

齐淑云表示很怀疑!

儿时的情谊,经年之后,无疑是最深刻的。齐淑云怀疑,也实属正常。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便是将这个人放在心中想念,日日想,年年想,久而久之,成为身体里的一部分,融入血骨,再难忘记。

可他知道,乔书剑这样骄傲的人,纵使真的爱的死心塌地,却也做对不起兄弟之事。

男人之间的友谊,往往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够看出对方的心意。

乔书剑一掌拍在他身上,“好兄弟,一会儿陪我多喝几杯!”

齐淑云眉心一蹙,这小子正好打在他受伤之处,不会是故意的吧?

“你小子,往哪儿打呢?”

“呵呵,不就是受了点伤吗?何时变得如此脆弱了?”

乔书剑不负责任的笑了,看着他的目光怎么看似乎都带着一丝嘲笑。

他气急。他的功夫起步本就比他们都晚,怎么会比得过他们?能够与他们过上这么多招,已经很难得了,居然还笑他?

还是不是兄弟了?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乔书剑呢,一手搭在他身上,另一只手叉着腰,吊儿郎当的问,“出去晃悠了这么多年,怎么没给叔叔婶婶带一个儿媳妇回来?瞧瞧你这个不孝子,都老大不小了,还让他们这么操心!”

他没想到,他的话居然触动了齐淑云的过往——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这事儿过几年再说吧,现在不急!”

语气不再欢快,眸子里也暗藏着痛苦之色。乔书剑若是看不出来,当真可以拿根面条上吊了。

“怎么了?”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对了,我想起来了,这之间有两年时间,你似乎是没有丝毫音讯的,究竟是怎么了?”

“那两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两年!”

他的眼神渐渐悠远,仿佛回到了三年前,他与她相识的一幕。

说来,他们的相遇,算不上美丽,却如此的令他难以忘怀。

那时,他周游各处,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一路走来,到了塞外小境。那里比起孟国,当真是天壤之别,无法比拟。可当地的牧民却是非常淳朴,他一到那里,便喜欢上了。

一连几天,他都借住在一个牧民家中。

这一天,牧民卡侬兴冲冲的拍着他的肩膀告诉他,他的女儿喀丝丽要回来了。

对于喀丝丽,他早有耳闻,听说,这个姑娘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据说她的头发也是草原上最长的,从出生到如今,从未剪过。

其实,对于她是何人,有何异常,齐淑云是一点想法都没有的,却没想到,他与她竟然结下了那么深的不解之缘。

卡侬瞪了一整天,都没见到喀丝丽的身影,心中不免焦急。

齐淑云看着老人家走来走去,坐立不安的模样,忍不住出声问道,“她或许是晚归了,如何这般焦急?难道这当中还有难言之隐吗?”

第一卷 第285章 情累一世

卡侬的眼中弥漫着雾气,“小伙子,你有所不知,这里地处荒漠,也就我们这里还看到一些绿地。这里经常有土匪出没,风沙袭击,我担心喀丝丽遇到不测……”

“既然如此,您又为何让她一个人出去?”

卡侬叹气,“这是喀丝丽自己的主意。每年的这段时间,她总是会离开一个多月,去远处的山上采摘雪莲。年轻的时候,我不小心从山上摔了下来,落下了病根,常年不舒服,需要雪莲调理身子,于是喀丝丽每年都在这个时候去山上采些回来!”

“这孩子,太过善良,而且性子又倔。说不动她,只得由得她去了!”

“可怜她娘去得早,也只能一年到头守着我这个老头子!”

听到这话时,齐淑云是动容的。

看来,这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想着,他宽慰老人家,“您别着急,我替您出去看看她,或许她正在回家的路上呢!”

“如今,有劳你了!”

“大叔,哪儿的话。我住在这里,打搅多日,心中深觉歉意,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这心中也不至于太过歉疚!”

按着卡侬的吩咐,他寻路找去时,正好看到喀丝丽被几个男人围在中间。

那些男人一个个脸上挂着得意的笑,有人甚至拉扯着她的衣衫……

齐淑云怒从中来——生平以来,他最最瞧不起的便是欺负女人的人渣。

是以,当他出手教训他们时,并没有留任何情面。

那些个地痞一个个被打的哭爹喊娘,纷纷落跑时,口中还不忘撂下狠话,“小子,你给我等着!”

他就那般站着,眼前凌厉,语气森然,“好,我等着你们!”

只要你们不怕死,他不介意送他们上西天!

打跑他们,齐淑云急忙走过去,想要伸手扶起坐在地上死死护住药篓的喀丝丽,心下不觉好笑,自己都快被人欺负了,居然还死抱着这个不放。

当真是个倔强的小姑娘!

“放心,我我不是坏人。目前我住在你家,算是你的客人。因为你父亲担心你迟迟未归,怕你出事,才让我出来寻你!”

他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可见着这样的她,让他的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愫。

或许是惊魂已过,或许是他的声音像一汪泓水,清涤了她受伤的心灵,让她有了抬头的欲望。

喀丝丽永远也不会忘记,看到他第一眼的惊艳。

黑色的裘袍,并不是太合身,或许是父亲的衣裳吧,穿在他的身上并不突兀,反而增添了一丝英气,衬着他英俊的脸庞,让她一时间看的竟然失了神。

齐书剑呢,也看着她,说不惊艳,是不可能的。

这一路上,他也算是阅女无数,还是第一次看到喀丝丽这样的女子,清丽的容貌,并不像孟国女子那般白皙,小麦色的脸上带着大胆,眸中却藏着羞涩,就那么直直的看着她,直看进了他的心中。

那是他除了妹妹之外,第一次牵起一个女子的手。

那一次,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生的冲动。

对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卡侬乐见其成。于是,很快,他便娶了喀丝丽为妻。

婚后的他们,异常幸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段时间,他当真是忘记了孟国,忘记了爹娘,忘记了家……心心念念想的看的都是她!

喀丝丽呢,也当好了一个妻子的身份,甚至想要在卡侬百年之后跟着他回去,回去他的故乡。

用她的话说,“嫁夫随夫,你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

齐淑云笑的很是满足,将妻子搂在怀中,嘴角的笑泄露了他的幸福,“你是我的妻,自然我在哪里,你便在哪里了。”

“将来,我带你回去见爹娘,相信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她从他怀中抬起头,担忧的问,“会吗?”

对于这一点,她很是担忧。

听说,汉人的习俗相当的复杂。听他描述,他的家世似乎相当的优渥,到时候,她还配得上他吗?

“傻丫头,乱想什么?”

“我的爹娘是世界上最最明白事理的父母,就像你父亲一般,并没有因为我不是草原人,就不将你嫁给我,反而成全了我们,不是吗?”

“天下父母的心意皆是一样的,都希望我们能够过得幸福,懂吗?”

“可是,我什么都不懂,不知道你们汉人的礼仪,不知道该如何孝敬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