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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情妾怯(3)

作者: 檬檬 阅读记录

这事怎地如此奇怪?叶氏摸来摸去找不到门路,直惹得沈卿卿喊痒才罢手。“丫头,你身上怎么有股香味儿?”本没有在意,可是女儿躺了这么多天,这股子味道不散反而在方才一哭一闹之后觉得更浓郁了点儿。

“娘,您又胡说了,那是咱家后山的花果树,爹爹定是砍了那百年树根熏得屋子里全是香味儿……娘,我饿了……”被沈卿卿一打岔,叶氏不疑有他地赶忙生火做饭去了。

待叶氏出门之后,沈卿卿坐起身来,把手掌大的铜镜架在窗棱上,对着里面的少女用手一下一下梳理着她枯黄的长发,镜中的少女还不大,因为常年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不过五官异常清晰,月牙形的黑眸中有着闪着异样的神采,贝齿一颗颗可爱极了,她笑着流下泪来。

沈卿卿,这个上辈子进了世子府当了五年的妾室,享了人世间富贵荣辱,可是都没有此刻这样活着更令人开心的事了。她贪恋着摸摸自己的眉毛,眼睛,鼻子,双颊……上一世她就是个贪慕虚荣的女子,每每都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身体,一遍遍地调整每一个举止形态,到了世子府之后,更是把本性发挥到了淋漓精致,无疑她是成功的,那五年的专宠把她推到了极乐世界,因为受妻室的迫害,世子甚至不惜把她送往别苑独居,真是羡煞了世间的女子。

哎,她叹了一口气,突然之间,她双手唔住自己的脸颊,上面还残留着斑驳泪迹,这般流泪不带任何虚假造作,她都多少年没有了。前世,父母因为贫困去世得早,之后她就再没有为任何人真心流泪过付出过真感情。她是穷怕了,俗语说有检入奢易由奢入检难,在一朝享乐之后,她就再咽不下糠米菜汤,本就是千金之躯极度喜奢侈爱虚荣的本性,何况还是在大富大贵享受过的,怎么能忍受再回到一贫如洗的过去呢。

她发愣了半天,不过因为没心没肺的性格,又重活了一世,在有些事情上自然想开了。到了日落之后,美美地在破木桶里面洗了个热水澡,换了干净粗布衣裳,她又在微弱的月光下一边端详着自己稚嫩却鲜活的身体,一边又甜甜得笑开了。那些个与世子的纠葛,两世都闯下的大祸便是早已抛诸到了脑后,一心钻营起全家得生计来。

不妄她这般神采奕奕自信满满,实在是沈卿卿若是一心要钻营什么东西,还没有不成功的。何况……想到上辈子意外收获得天赋,她真是没法不开心,没法不欣喜若狂,这是她从不为人道过的秘密。起初她刚做妾得时候吃过不少苦头,世子正妻容不得她,在饭食里面掺合了药给她服用,这种药阴毒无比,能让女子如得了伤寒畏冷畏水,久而久之不仅无子还会虚弱至死,对男人却并无作用,所以她与世子同食,她反应激烈而世子却丝毫无恙。

也亏了她体质娇弱,小病在她身上能放大比别人数倍的痛苦,世子爱惜她,请了宫里的御医才查到症结所在,不然她早死在了那毒妇的手上。移居到了别苑之后,世子更是拿出珍藏的血燕和人参给她补身子,也不知道是哪种东西起了效果,她有一天竟发现自己身上带了异香,更匪夷所思的是,只要她用过的废水,漱口水也罢洗澡水也罢,浇过的树木田地都能开出花来,结的果实也比以往香甜。别苑小湖前有一株铁掌茉莉,一年四季都开着艳红的花朵,常人只以为是因为温泉的关系,只有她自己知道,是她刻意每天往根部浇灌自己的漱口水,只要几天不继,马上就蔫儿了。这还是其次的,她的口水和血液还有疗伤的奇效呢,在这个医术并不发达,有个伤寒就能要人命的地方,这可是大才能,还有还有,当时惜命的她受了那毒妇的迫害之后,每天就对着一本《伤寒杂病论》研究,这样夜以继日研究了数月,她早就把里面的内容背得滚瓜烂熟,明天就是明天,她就要把那本还未广泛流传的经典背默下来。

明天,明天她就能想到生钱的法子。

想着想着,即便是破旧不堪的木板床,即便窗户宣纸烂了好几个洞眼儿,她都沉沉进入了梦乡。

正文 第3章 姚家公子

这几日沈卿卿哪都没去,天天待在西屋里面捣鼓药材,这些药材是治疗叶氏伤寒的,叶氏体内的寒气早入了肺腑,哪是一会半会能治的,可是也不知道闺女在里面倒腾个什么劲,一待就是大半晌,然后进了灶台房,还拿着叶氏做绣活的绣花针。

虽因为她这般神神秘秘的起了点好奇之心,不过叶氏早习惯闺女古灵精怪主意一堆一堆层出不穷,可是打不得骂不得,只要不出去惹祸生事还是任由她闹腾。说来奇怪,药材还是那些,她吃着味道除了有点桃花清香之外没有什么区别,颜色黑乎乎带着点猩红色,不过近来呼吸顺多了夜晚也不是咳嗽地很厉害,人也显得神清气爽的,待到感觉累的时候竟然发现已经秀完第三只绣花鞋。

叶氏看着闺女端着汤碗进来随手把绣活放回竹篓里,拿着干净的布子擦擦手,喝完药汤之后又抹了抹嘴,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道:“当你娘是三岁奶娃呢,盯着跟贼儿似的。”

“什么贼儿贼儿的,”沈卿卿嘟着小嘴儿,笑得甜腻腻的模样又乖巧又可爱,伏在母亲的大腿上奶声奶气地道:“娘亲是大贼儿,女儿就是小贼儿。”沈卿卿泼皮起来再冷硬的心肠都能软下来,感受到母亲身上传来的温度,再想起父母去世后自己无依无靠的处境,就贪恋地不肯起来。在这个时候,上辈子的大富大贵在沈卿卿的心里也没有这么迫切了,想着以往钻营的金银首饰,林罗绸缎,山珍海味,居然都没有闻着母亲身上淡淡的药香味来的安心。

叶氏掐了掐下女儿没有多少肉的脸,一搭没一搭给她顺着及腰的长发,无意间看到闺女的小手指红彤彤地发着紫,惊道:“丫头,这是怎么了?”

“没……没什么,不小心磕到了。”沈卿卿手腕一缩,装作若无其事地去翻看竹篓,里面共有两层木格子,一个格子中放的是五彩针线和一些便宜的穗带花簪,下面一层是母亲做好的鞋垫子和荷包花样。她用伤着的手指翻了翻,几日来,荷包倒是卖了一两个,小户家的女子喜欢简单而有寓意的富贵花样,不过要做出绣工精致荷包,不仅花样要俏,颜色要鲜亮,那锦锻的成本也是极高的,普通家的农户即便想得出也买不了那材料,为了不压货也只能压低价格,一个荷包通常只有三五枚铜板的赚头,若是卖不出去,那连本都赔了,所以普通靠生计糊口得绣工根本不会去冒这个风险。不过作生意就是这样,若是一味守着旧不寻新花样新出路,反而越卖越穷。

沈卿卿漫不经心道:“娘,这些荷包鞋垫子,若是变个花样儿会好卖得多……”

叶氏正心烦着,听到不由叹气道:“这花样儿哪是那么容易变得,光是换那锦缎绣线都要好几十文钱,得卖多少荷包能赚回来。你父亲做劳工换回来得料子还没用完呢,哪有富裕得铜板。”

沈卿卿却是笑嘻嘻地贴着母亲得脸颊,天真地道:“娘,前些日子我走得远了在街上恰巧捡到一个贵女身上掉下来的荷包,那贵女可着紧了,女儿一看那荷包没有什么特别得,连个花样儿都没有,只不过是绣了一个简单得福字。”沈卿卿眼睛晶亮亮得,煞有介事得样子跟真的似的,那叶氏还真的听得出了神。

“那贵女说,这种绣了富贵福禄的荷包最是珍贵,若是丢了可是不吉利。”这种以字为绣样的荷包是在两年之后京城里盛行的,若是如今有,也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小富小贵身上,不过沈卿卿上辈子做世子妾室的时候见得多了,所以才想到这种心思,当时只字不识的她为了讨好世子,把那几个字临摹了不下数百遍,绣出来的字样儿真有书法大家的范儿。后来这种荷包在平常身家的女儿身上盛行也是因为带字荷包的寓意不凡,甚至有求子的妇人去求那带“子”带“孙”的荷包,基本一到货铺就卖光了,不止如此,年轻女子腰配这种荷包还是有学识端庄贵气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