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亲爱的弗洛伊德(237)+番外


还好,她击败了她,在精神上。
还好,她终于认罪。
淮如最终被带下去了。
而尹铎和甄意重新回到了对立面。
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尹铎认为言栩杀人未遂,而甄意坚持无罪。
尹铎提出了两种观点:
“有可能,淮如第一次并没有把许莫彻底淹死。还有可能,言栩撒了谎,他说他认为许莫死了,可其实,他认为许莫活着,想杀他,把他拖下水。可结果是他其实早死了,言栩却并不知道。”
甄意则反对:“证据足以表明许莫死了,且言栩认为许莫死了。”
“你说的证据全是言栩的一家之言。”
“但你连一家之言都没有。”甄意反唇相讥,“退一万步讲,即使他认为许莫活着,他杀的也是一个死人。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样认为,他把死了的许莫拖下水,都不犯法!”
“呵。”尹铎被她第一句稍显孩子气的话气得发笑,“你今天上午坚持淮如杀必死之人有罪的时候举了例子。现在我也给你举一个。
一个人躺在床上,刚刚死掉,不过几秒钟,想谋杀他的凶手来了,以为他在睡觉,开枪打穿了他的脑袋,这个人算不算是谋杀未遂?”
算不算?
旁听席,甚至陪审团的人全都亮了眼睛,好奇而兴奋地围观。
法官没有禁止。
接下来,两人在法庭上的一场对辩,让全HK看庭审直播的人都屏住了呼吸,让他们之间的对辩成为法律系师生们从此津津乐道和争辩的话题......
甄意盯着他看了几秒,吸了吸嘴唇,反驳:
“你说的这个叫‘不能未遂’,如果我要杀你,朝你开枪,但忘记装子弹了,或者弹匣卡壳了,或者,你弯腰捡钱躲过了子弹,这个才叫‘杀人未遂’!”
因为她举的例子,旁听席上有人轻轻笑了起来,连陪审员都交换着眼神和极淡的笑意。到了这一刻,法庭竟变得有趣而生机盎然了。
尹铎低头揉了揉眉心,抬起头,问:“你说的‘不能未遂’,意思是?”
“做那些在法律上而言不可能的事,不能算犯罪。”甄意不经意斜靠在律师桌上,看得出很轻松,“很明显,尸体不能被谋杀。”
尹铎点点头,很受教的样子,饶有兴致地问:“什么叫‘在法律上而言不可能的事’呢?”
甄意呼了一口气,耸耸肩:
“假如你只是个地痞,却骗我说你是检控官,我相信了。我想打赢一个案子,就出钱收买你。这个行为本来应该是行贿罪。
但因为你其实是地痞,并不是真的检控官,所以,我的这个行为不能构成行贿罪。这,就叫做在法律上而言不可能的事。”
旁听席上的人哄然笑了起来,陪审团们都轻轻地笑了。
她已经完全轻松下来,
尹铎看似无可奈何,眼眸却深了,也较劲起来,说:
“嗯,很好。这样,如果凶手在目标人物的窗口观望,看见了目标人物的人影,一枪出去,可打中的是目标人物家中的人形玩偶。这也算是法律上而言不可能的事。那么,这种情况,凶手算不算杀人未遂?”
甄意停住了。
听众也都好奇起来,眼睛亮得像灯泡,舌战什么的,太有趣了!
甄意想了几秒钟,道:“如果我是控方,我就认为算;如果我是辩护人,我就认为不算。”
哄堂大笑。
尹铎也含着笑:“所以,我认为,在重罪上,‘相信’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果凶手相信那个人偶就是目标人物,他无疑犯了杀人未遂罪。”
甄意抱着手,点点头,很赞同的样子:“如果我深信巫蛊之术,相信诅咒能杀死你,然后用巫蛊来害你,那我应该也是杀人未遂了。”
再度哄堂大笑。
这场辩论太好玩了。
法官也笑了,敲一下法槌:“这场无厘头的辩论,可以到此为止了。”
甄意也收敛起来,正色道:
“如果控方要给我的当事人定杀人未遂罪,请务必说明两点:
第一、凶手淮如没有把许莫彻底淹死,他被重新运回传送带时,还活着;只有言栩拖许莫下水时,许莫没死,才可以判谋杀,杀人未遂;
第二、我的当事人,在当时具有杀掉许莫的主观愿望和意图,且认为许莫活着。请你们列举出证据,来证明我当事人在那一时刻的心理状态。”
要证明这两点无疑都是比登天还难。
第一点,已经有淮如承认把许莫淹死了,谁能证明许莫出现奇迹第一次没被淹死?
第二点,人的心情怎么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