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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台前幕后(44)+番外

叶明成是个有着汉子名的女爷们儿, 抽烟喝酒玩机车, 样样精通,尤其是喝酒,三五个大男人车轮战都未必喝的过她, 曾经在年会上放倒四条大汉而一战成名,多少大男人老远见了她都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叶哥”。

当然,叶明成也不愧“叶哥”的名号,长得很是膀大腰圆,再加上一头从来不过耳的短发和虎虎生威的走路姿势,从背面看去,你很难分别这到底是位姐还是哥。

叶明成19岁入行,25岁凭借一支为现任流行乐天后齐蓉量身打造的MV登顶,为她自己和齐蓉斩获大奖无数,之后两年内又几支高质量高水准的MV最终奠定其在圈内地位。

可以说业内混到叶明成这份儿上的,只有她挑别人,没有别人挑她的,除非她一眼看中的好苗子,否则除天王天后级别休想请她出山。

所以说,一开始听说冼淼淼要请她去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干活,叶明成是拒绝的。虽然她对尚清寒老爷子尊敬有加,但这种感情显然并不足以支撑她还人情还到冼淼淼身上去。

不过没等叶明成开口,冼淼淼就非常阴险的放了一段录音,然后她一下子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谁,这谁?!”

冼淼淼被她那与体型完全不相称的矫健惊了一跳,被问到第三遍才恍然道,“哦,任栖桐啊,我新招的歌手,这次就是想请你给他制作MV。”

叶明成眯着眼睛打量了冼淼淼几眼,又把录音回放一遍,静静品味了几分钟,然后又开始打量冼淼淼,那张胖脸上明晃晃的挂着“你竟然有这种狗屎运”之类的愤懑。

作为专业的音乐人,叶明成自然能听出这段音源是否原装,也能听出唱歌的人显然还有余力……

她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走走,”叶明成二话不说就往身上扒衣服,从最初的抗拒一下子变成她推着冼淼淼往外走,“赶紧的,还磨蹭什么呀!”

一月中旬的望燕台酷寒依旧,阴霾的天让你分不清上面飘得到底是雾还是霾,又或者只是单纯的阴天。

被寒风一激,冼淼淼结结实实的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就看到天空中有细碎的絮状物缓缓飘落。

叶明成是个雷厉风行的妇女……她说走就是真的走,亏那两截短腿竟也行走如飞。

冼淼淼微微放慢了脚步跟她并行,眼角的余光瞥见她黑色的羽绒服上渐渐堆上灰色的雪片,嗯,越发臃肿了,打眼一看活像一颗发霉变质的土豆。

冼淼淼从预约到跟叶明成见面就花了将近两天,而后面说服她的过程则只用了半个小时不到,这将近五十个小时的时长已经足够宋志为任栖桐写一首歌了。

出乎冼淼淼的意料,不善交际的宋志和沉默寡言的任栖桐竟然颇为投缘。虽然两个人之间的语言交流也不多,往往就是你弹你的,我唱我的,可瞧着竟然十分融洽!

亲眼见证之后,冼淼淼也不禁感慨,历史果然有其必然性:哪怕就是两人相遇的时间提前了,相遇的缘由改变了,相遇的境况不同了,该合得来的人还是能够一见如故。

冼淼淼和叶明成到的时候,宋志正在钢琴旁边弹边唱,神情十分满足。

他很喜欢钢琴,但因为经济条件限制,非但买不起,甚至就连时常摸一摸都是奢望。这两天过来之后别的倒罢了,就是冼淼淼领他进来参观时一见到这琴就走不动道儿,鼓足勇气跟她申请了这间练习室当工作地点。

任栖桐斜靠着窗口站着,修长的身材跟墙壁形成一道锐利的角度,窗外昏暗的阳光懒洋洋的透进来,像是给他整个人都模糊掉,形成了一种天然的朦胧感,更添几分惊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叶明成进来之后首先就注意到窗边那道靓丽的风景线,她竟然很不要脸的吹了声口哨,捶胸顿足道,“看来我真是在家里呆久了,竟然错过了此等美色!”

不过马上,她的表情就变得一言难尽起来。

叶哥先瞥了眼因为过分陶醉而没察觉到有人进来的宋志,再看向冼淼淼,用一种“你特么的玩儿我呢”的眼神询问道,“这就是你新签的歌手?”

那录音一定是假的吧啊?!就特么的这个破嗓子还有脸叫歌手?你怎么不考虑钢琴的感受!

瞧见有人进来,任栖桐把手里的曲谱一合就往这边抬腿,刚还觉得自己被戏耍的叶明成又是一副要昏倒的样子,随着任栖桐的走近还不住的嘟囔,“艾玛要命了,光这腿我就能看一整年啊,这脸,混血儿吧?帅,真帅,近了看更帅!”

冼淼淼忽然就有点心惊肉跳,好像自家宝贝给不法分子盯上的那种不安。

她甚至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可别没毁在自己手里,却误打误撞的给叶哥潜规则了。

不对,等等,什么叫毁在我自己手里,难道我还能拿他怎么样吗?咦咦,貌似我还确实能把他怎么样……

或许是叶明成的眼神太直白太如狼似虎,以至于任栖桐不自觉就调整了前进方向,选择在冼淼淼身边停下,“你来了。”

其实冼淼淼特别想回一句“是的,我来了”……

及时刹住思维放飞的冼淼淼先冲他一笑,又挺无奈的对叶明成道,“错啦错啦,叶哥,这才是我那歌手,唱歌那位是作词作曲的。”

话音刚落,叶明成就先松了口气,然后狠狠一拍巴掌,直接冲任栖桐伸出手,“来来来,把歌给我看看。”

也许是细腻敏感的内心造就了宋志的才华和无孔不入的观察力,不过短短两天多的接触,他对任栖桐的了解就深入到了一个令当事人自己都感到震撼的地步。

宋志写的歌叫《双面人》,讲述的是一个孤独又寂寞的灵魂,它漫无目的的游荡,渴望情感却又害怕接触,渴望热情却又畏惧灼伤……

经过两天的观察和断断续续的谈话,宋志发现任栖桐此人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令人过目难忘。

公里公道的说,任栖桐绝对是那种哪怕搁在角落也存在感爆棚的人,任谁也无法忽视。除了好看的皮相之外,他那种语言没办法描述的气质,好似消散在空气中的薄雾,看不到说不明,可偏偏无处不在,丝丝入骨。

任栖桐是个绅士,言谈举止无可挑剔,待人接物彬彬有礼,但这所有一切的礼貌之下都裹着一层若有似无的隔阂薄膜。当你觉得自己已经跟他很亲近而想要进一步时,却陡然发现一切都是错觉,所谓的亲近和气统统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经不起一点触碰,瞬间消散。

最温柔的人也最冷漠。

之所以他待所有的人都同等温柔,只是因为自始至终,他不过都游离在整个世界之外,没有什么值得他在意。

宋志也不觉开始好奇,这个男人到底在渴望什么,他那颗心里究竟放着什么,又或者究竟怎样的人和事物才能真正进到他的心底?

创作之神也需要缪斯。

灵感这玩意儿一旦来了挡都挡不住,宋志就觉得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沸腾,二话不说趴在练习室的地板上就奋笔疾书,活像手里那支笔连通了异次元一样源源不绝,不过一个来小时就连词带曲全部搞定,又花了几十分钟修改润色,这就算成了。

叶明成一看就忍不住哼唱起来,手舞足蹈,十分投入。

就旁观者冼淼淼坦白来讲,叶哥的歌喉其实跟宋志很有一拼之力,都是叫人一听就知道打死不会是专业歌手的那种……

前前后后哼唱几遍之后,叶明成重重吐了口气,心满意足的对宋志伸出手去,“兄弟,牛,大才啊!”

宋志兴奋的脸都红了,他手足无措的慌了半天,把不知何时遍布汗水的手掌用力往裤子上擦了一遍,这才握了上去,“谢谢,谢谢。”

“嗨,你自己写的,谢我干嘛呢!”叶明成大咧咧道,又转过身去看任栖桐,“帅哥,挑拿手的唱几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