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这个皇宫有点怪(135)+番外

二娃全然不知,自家姐姐挖的坑,就这么被自己填了土,八叔兜兜转转,居然在他这里开始想要生娃了。

但是作为大七殿下家的两个娃之一,二娃渐渐的,也变得十分出名了。

谁叫他和姐姐的对比太过明显了呢!

一个明明是娇娇俏俏的小女娃,却偏偏是霸道郡主范儿,从小带着一群臭小子在京都横着走,打抱不平必有她的一份儿,偏偏又武艺高强,是只能让人远观的刺玫瑰。

而另一个呢,明明是个健壮聪明的小男娃,却偏偏长得花容月貌,从小就惹得一群学堂里面的小娃娃为他争风吃醋,更兼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人又聪明,可谓是远近皆知的玉公子。

有这两个娃就已经足够大七殿下折腾了,他到现在还在犯愁呢?

按照自家闺女这见一个揍一个的性子,恐怕是无人敢娶了,大七殿下对此没什么感觉,自家闺女香香软软当然在家最好了。

可是小杏却是有些愁的。

而按照自家儿子这眉眼一扫勾倒一片的性子,恐怕未及成年就要引得一众小女娃上门抢亲来了,这要是打起来,他该怎么办呢?

愁呀愁……

所以这第三个娃,无论如何,还是不要生了吧。

只要这两个娃,就已经足够大七殿下和小杏阿娘为他们操心啦!

第120章 番外三

该如何形容第一次见到那个姑娘时的心情呢?

心脏砰砰砰跳个不停, 脸上不自觉的发热,只是看着她红色的发绳,看着她绿色的裙边都觉得羞耻, 却怎么也舍不得移开视线。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姑娘呢?

眼睛里面仿佛装满了星星, 只要轻轻的眨一眨,就能让人为她去划动银河, 采摘里面的星子,好去盈满她的眼睛。

沈梧是第二天才知道, 这个姑娘, 是村里秀才的独女, 名字叫林香。

秀才刚到迎柳村不久,暂且住在村中的东面,因为沈梧家旁边有个空置的老屋, 于是就暂且先住在这里,等到村中的房子盖好了,再住进去。

正是鸟语花香的时节,老屋空置了许久也不见潮湿, 沈梧就这样看着隔壁进进出出,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姑娘走出了出来。

清晨的阳光甚是明媚, 小小的姑娘穿着一身绿裙子,舒展的腰肢比村头的柳条还要细嫩,发梢上面的红绳子一甩一甩,沈梧的心也跟着那发梢一甩一甩, 甩的仿佛都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了,而是跟着那姑娘,去到了隔壁。

沈梧觉得,自己可能生病了。

不然怎么心脏怎么会跳的这般快,脸颊,也这般热,甚至眼睛,都不由自己了呢?

院中搬家累了,正在舒展腰肢的小姑娘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目光向这边轻轻一扫,沈梧猝不及防之下,只来得及将头低下,却忘了自己仍然扒在墙头的双手。

“哈哈哈……”

沈梧听到姑娘的笑声,很清脆,就像是她的人一样娇嫩的声音,让他莫名的,脸色更烧了。

这就是两个人的初遇了。

林秀才家没有娘子,只有他与他的女儿相依为命,沿途走了许久,才终于决定在迎柳村安顿下来。

里正对此表示十足的欢迎,当知道林秀才打算在这里长住的时候就更开心了,因为这可是秀才呀!

整个迎柳村里面,学识最高的就只有里正了,然而里正自己,也只是个小小的童生而已,如今一个秀才要来到他们村中,怎么能让里正不欢迎呢?

而当知道林秀才是个秀才的时候,村中的人表现出了比里正还要丰沛的热情,鸡蛋、蔬果、自家采摘的野货,应有尽有,不过短短两三天,就摆满了小小的庭院。

沈梧的母亲也叫他去送了点东西,不多,不过是一篮子蔬果而已,都是自家种的,并不费钱财。

沈梧初时还不明所以,但是想到这样说不定可以近距离见到那个姑娘,甚至还能数一数她的睫毛,嗅一嗅她的香气,沈梧就觉得自己这一趟必须去,所以拿着篮子就出了门。

然而可惜的是,沈梧并没有见到他想见到的姑娘,只是见到了并没有多少书卷气反而有点像猎户的林秀才。

将篮子递了过去,沈梧有些失落的回了家,对母亲的问话也有些淡淡的,林秀才怎么样?

林秀才当然就是那样呀,也没有怎样啊。

过了半晌,还是按捺不住,忍不住偷偷的又去墙头瞄了瞄,正好看到窗里的一抹绿意,像是林姑娘的裙衫。

沈梧眼睛亮了起来,虽然只有那一抹,连个人影都看不全,但是沈梧还是看的津津有味,若不是母亲叫他吃晚饭,想必一天都不会腻。

而直到三天之后,沈梧才知道母亲那天为什么这样问。

因为里正想要林秀才给村中的孩子启蒙。

村中的孩子很少有识文断字的机会,一是因为家中无财,光是笔墨的费用就供不起,更别提还有束脩要交了,二则是迎柳村中就没有出过童生以上功名的文人,而若是镇上,则路远,且镇上花费不小,所以整个迎柳村,除了里正一家勉强识字之外,剩下的都是一字不识的文盲。

所以当知道村中终于来了一个林秀才、并且这个秀才并不打算考举人,而是在村中长住的时候,村民们都沸腾了。

一定要把这个秀才留下来,若是这个秀才肯给村中小童启蒙的话,那就更好了。

所以林秀才才会那么受欢迎呀,就连母亲都让沈梧去送礼物呢!

其实沈梧从没有觉得不识字有什么不好,村中的人都是这样,祖祖辈辈也过来了,他们家虽然母亲身体不是很好,在他小时也有些艰难,但是在他十岁以后,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不管是下地干活还是养鸡养鸭,沈梧都是一把好手,他人聪明学的快,就算家中田亩不多,但是几年经营下来,也足够他与母亲生活。

可是现在……他遇到了那个姑娘。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他想着那个姑娘柳条一样纤细的腰肢,想着姑娘满身的斯文书卷气,第一次开始有那么点自卑。

他只是庄家孩子,如同这村中每一个孩子那样,只是比起人家来,他们家里面更不殷实,也不富足,这样的他,能带给姑娘什么呢?

况且,他还不识字,就连姑娘说了什么话,他恐怕都接不上口吧。

即使他们从开始到现在还一句话都未曾说过。

所以,当听到母亲说,希望林先生能教导村中的蒙童的时候,沈梧第一次希冀,自己可以和林秀才一起识字。

那样,是不是就能够离他喜欢的姑娘近一点呢?

好在,林秀才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在里正提出的时候,林秀才立刻就答应了,甚至连束脩都不要多少,基本上村中所有的家庭都可以负担。

村民沸腾了,母亲也十分高兴,虽然家中存粮并不多,但是那一点点束脩还是能拿得出的,只是日子要稍稍紧一点,但是这相对于识字来说,并不算什么。

对于沈母的日子稍稍紧一点,对于沈梧来说却是没办法接受的,因为沈母的紧一点,意味着自己每次只吃一半的饭,而留给沈梧全部,沈梧怎么能接受呢?

但是沈母在这方面有着非同一般的执拗,沈梧想了想,还是决定上山一次。

打一些野味回来换取粮食,如今正是春天,万物初生的季节,野味也足够丰足。

虽然山上有些危险,但是只要小心一点,不要深入,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沈梧就这样悄悄的瞒着母亲,拿着柴刀上了山。

山路曲折,好在最近没有下雨,路并不滑,也相对好走,沈梧在刚上山不久就看到了一只野鸡,顿时心喜。

对于从小就琢磨着怎么打野味赚家用的孩子来说,一只野鸡并不算难捉,所以沈梧只花了不大的力气,就将它捉住了。

放在背篓里,沈梧决定下山了,一只野鸡已经足够换取一点粮食了,撑过这段日子并不难,可是就在沈梧转身的那一刹那,一只野兔忽然窜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