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他拒绝当男主[快穿](22)

作者: 初心不负否 阅读记录

这会是六零末,农村里的人都是靠赚工分过活,男人一天有六个公分,女人则是四个工分,不满十六岁的孩童一律减半,而一家老小吃饭都要靠这些工分解决,如果不够?那就只能饿着。

比起这些,最糟糕的是连工分都没得赚,由于干旱、洪涝一类的天灾,每年都会有人流离失所。到了夏秋时,村子里偶尔也会有要饭的路过,但很少能得到施舍,有个半块饼子已经是感恩戴德,村里每个人也都只能维持着半饱的状态。

好在前些年挖光的野草又长遍了山野,实在顶不住饿的,还能挖点野菜充饥,不过这活只能让家里的老人或者孩子去干,青壮年都有生产队统一分配的任务,完不成就拿不到公分,公分少,年底就分不到多少东西,说不定还得倒欠生产队。

到了年底的时候,大队里会统一计算每家每户这一年赚到的工分,如果扣除每人吃掉的粮食后还有剩余,那就按工分多少分配余下的粮食和猪肉等物,要是年成好还能分到一些粮票、布票这样的好东西。当然,拿钱也可以,但很少有人愿意这么做,这时候物资很匮乏,大部分东西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都要凭票购买,光有钱是没用的。

庄熠现在十五岁,所以他只能拿三个工分,等到了明年他就可以按成年劳力记工分了。

等他回到家里时,父母还没有回来,八岁的小妹庄小琴正在灶台前忙活晚饭。他洗了手,又将身上的泥点冲了冲,看起来干净了,才上前接过小妹手里的锅铲。

“你去烧火吧,我来炒菜。”

庄小琴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连忙阻止说:“不行的,爸妈看到了会骂死我!”

庄熠家里有五口人,父母正值壮年,底下三个孩子,他是老大,下面有个弟弟庄恒小他一岁,而庄小琴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父母没要她下地,就负责家里的洗衣做饭这类比较轻省的活计。

庄熠把人往灶台后一推,催促说:“动作快点,等下爸妈回来还要吃饭呢!”

庄小琴不敢再反驳,只低低地咕哝了一句:“你会烧吗?”

庄熠没有出声,他其实是吃不惯这小丫头做的菜,人还没到灶台高,怎么可能把握好火候呢?

这时候的菜非常简陋,别说各种调味料,连盐都是用的粗盐,而油更是少得可怜,每次炒菜就用小勺子舀指甲盖那么点油,能好吃才叫怪了。

庄熠放了两勺子油,加起来也不超过10ml,如果庄母看到肯定要叫浪费。

等油锅热了以后,他把放在旁边的土豆和茄子一起倒进了锅里,又翻出橱柜快要见底的酱油淋了上去,至于葱姜蒜这种东西,家里没有他也没办法,靠着火候把握得好,总算还能凑活着吃。

而庄小琴已经切好了一碟咸菜,他再拌个黄瓜,这三个菜加上一锅玉米粗粮粥,就是他们一家人的晚餐了。

做完这些,他对庄小琴说:“剩下的你收拾一下,等下爸妈回来不用跟他们说。”接着,他就去了屋后的水井旁准备冲凉。

井水比河水要凉快许多,他直接脱了上衣,清凉的井水从头淋到脚,怎一个爽字了得。

然而也就一时的痛快,要是晚上有凉风还好,不然很快又一身粘腻,这会不用说空调,连电风扇都是紧俏的奢侈品,他们能用的就只有大蒲扇。

冲完凉他回屋换了衣服,出来后顺手把脏衣服洗了,等他把衣服晾到竹竿上,庄父庄母带着庄恒从篱笆做的院墙外走了进来。

“这是怎么了?”

庄熠一眼看出了情况,庄恒的半边身子像是在泥里泡过一样,这会蔫头耷脑的,看起来没一点精神气,而庄父身上也沾了很多塘泥,他黝黑的脸上布满了怒火,恨恨地踢了庄恒一脚。

“给我滚去洗干净!”

“你干嘛打他呀!”旁边的庄母一看急了,就要上前看看儿子有没有受伤,却被庄父一声喝住。

“你要再敢护他试试,我连你一块收拾!”庄父说着朝院里的石凳上一坐,掏出旱烟猛抽了几口,待心口的怒气渐渐平息,他才对着庄熠说,“你这个弟弟太不像话,做工到一半,居然跟着几个小子跑去池塘里捞鱼,亏得有人看到拉了一把,不然这小命都得玩完!”

说到这,他用力敲了敲烟杆,指着庄恒吼道,“你要跌下去死了倒也一了百了,可这池塘里的东西都是公家的,你要拿了一丝一毫,就是犯了大错,上回有人摸了河里的鱼去镇上偷偷卖,结果呢?你们几个都给我记清楚,宁可饿死,也不能拿公家的一分一毫,我老庄家丢不起这个人!”

旁边的庄母大气不敢出,只拼命地朝二儿子使眼色,让他赶紧应声认错。

庄恒却梗着脖子不说话,一副听不进去的模样。

眼看着庄父又要动怒,庄熠赶紧推了他一把,说:“你快去洗洗干净,这一身脏死了!”

庄父冷哼了一声,到底没有阻止。

一顿晚饭吃得有些沉闷,饭后庄父突然开口说:“阿熠明年就十六了吧,我听村长说,满了十五周岁就可以去当兵,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按照庄父以往的脾性,这种事情他只会一个人拍板决定,但现在对上这个大儿子,他总觉得有些气势不足,加上庄熠做事一向有分寸,他就想听听儿子自己的看法。

在庄父看来,当兵是村里小伙子最好的出路,不但吃住全包,每个月还有津贴,而且还发各种票。与其留在村里赚个糊口的工分,倒不如去当兵闯一闯,要是能升个士官,将来也好有个前程。

事实也是这样,这会乃至之后的十多年,农村里的人很多都只能混个温饱,当兵就算复原了也给安排工作,比当个农民好多了。

庄熠想了想,说:“好是好,可我马上能拿大人的工分了,倒不如让二弟去,他再过三个月就满十五,正好能赶上,你们觉得呢?”

庄父倒是没有想过这一茬,他只是觉得大儿子更容易有出息,至于二儿子他其实没抱太多期望,但这会庄熠一提醒,让他有了另一层想法。

庄恒干活偷懒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不闹出事还好,再要有今天这种事,他有十个胆子也不够吓,而部队里据说十分严格,如果让庄恒在那里面待几年,说不定能改改脾性,再不济也能有个稳定的饭碗。

想到这,他拍着桌子说:“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去找村长好好问一问。”

“我不——”庄恒似乎想要反对,但被庄母用力拽了拽,只好咽下了后面的话。

等庄父从村长那回来后,事情就基本定了下来。庄恒各方面的条件都能满足,家世清白,身体不错,至于不服管教,部队里会教他做人的。

这期间庄恒还试图反抗,庄熠就问了他一句话:留下来,以后看别人脸色,去部队,以后别人看你脸色,你选哪个?

庄恒还不至于这点脑子都没有,他很快想通了,等时间一到,就收拾包裹跟着其他入伍的人一起去了部队。

庄熠只是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庄恒到了部队就知道什么叫做收敛,而他也可以继续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这时候他根本没有料到,若干年后会有人跑来质问他,为什么当年没有去当兵?

第22章 七零年代重生

庄恒离开后, 家里少了些鸡飞狗跳, 同时也沉闷了一阵子。

庄父嘴上不说, 闲时总要去村口转一圈, 再顺路问问村长部队里的情况。

这种情形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后来隔壁村有部队回来探亲的,庄父亲自跑去打听了一番, 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事实上,庄恒去部队是个明智的选择。

一家五口人,就属庄恒最能吃,他个头比庄熠矮一截, 块头却比他大了一圈, 庄父吃一碗, 他起码吃一碗半,相当于把兄妹三人的份由他一个人吃了。往日还没觉得,等人一走,月底时一向空空的米面缸里居然还剩下好多, 一称, 有十斤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