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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那一秒(73)+番外

作者: 路奚宁 阅读记录

他忽然瘫软地坐下来,整个人像一条颓废的年糕,软趴趴地陷在沙发上,嘴里喃喃地说:“可是我不敢啊,我真的不敢。”

周星域举起酒杯,把杯中还有一半的酒一饮而尽,末了说道:“这家伙真的喝醉了。”

其实,醉的何止冯皓晨一人。

每一个聚会,每一个灯火通明的夜晚,有着得意者的欢乐,也有着失意者的苦涩。

那天聚会结束后,周星域很郑重其事地和许延舟说:“许哥,好好把握住你现在所拥有的,我信哥们儿你,永远不会让自己陷入失去的痛苦。”

然后他又笑地没心没肺:“再不求婚,别到时候小绵羊被人抢走了你找我哭哦。”

许延舟拍拍他的肩:“放心。”

他未必没有想过那件事。

其实,他早已迫不及待地等到那一天,他为之付出了许多心血而终于将临近的那一天。

-

又至盛夏,空气中浮着燥,蜻蜓随着低气压翩翩而至。

丁绵家有个习惯,三伏天就要喝冰镇绿豆汤,里面还要放一勺煮熟的糯米。

许延舟正好这天休息在家,两人围着饭桌正在解决一大锅绿豆汤。

丁绵望了望窗外阴沉沉的天色,有些担忧地说:“好像马上就要下雨了,我得去阳台上把衣服收起来。”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雨水将天空与陆地连成一线,哗哗的雨声令胆小的牛奶安静地跪在丁绵的脚下。

丁绵收完了一副就躺在沙发上,和许延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气。

聊得累了,她就窝在许延舟的怀里沉沉睡去。

等她醒来时,许延舟坐在自己的面前,穿了一件白衬衫,露出一小截锁骨,整个人气质干净地如同画中走出的少年。

他温柔地抚摸着丁绵的脸庞:“醒了吗,要不要和我出去走走?”

丁绵揉了揉眼睛,觉得这一切都不甚真实。

可她还是顺从地点了点头。

雨后的夜晚,台阶上都散着清新的味道。

街上依旧车水马龙,邵城是个不夜城,最繁华的地段仿佛是黑夜中最明亮的岛。

许延舟牵着丁绵在路上走,他没有带口罩和墨镜,丁绵不免有些担心两人会不会被路人认出身份导致交通堵塞。

她一路都有些忐忑不安,总觉得今天的许延舟有一种说不出的变化。

终于,许延舟停步。

他回过头,仍旧牵着丁绵的手,问她:“绵绵,你看这是哪里。”

人群中丁绵抬起头,明亮到晃眼的灯光在眼前交错,有力的节奏拍打声与音乐声隐隐震的地板在颤。

缪斯的招牌嚣张地在一众建筑物中凸显。

丁绵一下脱口而出:“啊,这不是……”

他们初遇的地方。

回忆如幻灯片般一幕幕掠过,回到最初的那一页。

那时她迷糊撞见的黑影本人此时就站在她面前,眼睑中全是他完美无瑕的脸。

她睫毛轻颤,似乎明白了什么。

“丁绵。”

许延舟将她拉到自己身前,用手拨了拨她散落的碎发:“今天是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日子。”

“但你知道的,我喜欢你,早已超过一年。”

“我曾经以为许出承诺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在恋爱、包容这些事情上,我并不擅长。并以至于等待了很久很久,我差点以为见不到那个姑娘了。”

“可是你出现了。”

许延舟看着她,仿佛这个世界上再无其他事物能引起他分毫的注意。

周围的人群后知后觉地涌了上来,却又很自觉地将他们包围在最中央。

“所以……”

许延舟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缓缓地,如同慢动作一般地单膝下跪。

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声,他的心中却十分平静。

平静是因为他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太久,以至于反复排练到他已经将此刻的笑容都勾至小姑娘最喜欢的角度。

他设想过无数个浪漫奢华的场景,却最终选择以最温柔而平和的方式来开启下一个篇章。

从遇见,到告白,到亲吻,到求婚。

或许他能给她最好的礼物,就是许延舟这个人,将他生命中所有的初始,都给了面前这个漂亮的姑娘。

“我愿意!”

丁绵忽然激动地弯下腰,抱住许延舟。

面对爱情的她从来都是被动的,后知后觉地,但此刻她只想热烈地抱住他,以全部的力气。

广场上掌声雷鸣,两个人脸上都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许延舟笑了,一把将丁绵拉进怀里,贴在她耳边问:“这么迫不及待想嫁给我,不怕看腻我的脸,后悔了?”

丁绵将脸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剧烈蹦跳的心脏,就如她此时的一般。

不会的。

这辈子都不会的。

这句誓言是如此确切地,确切到她不用说出口,他就能明白。

她所爱的许延舟,是那个穿着白衬衫,风吹过他的发,雨模糊他的眼的骄矜少年。

也是几十年后,那个背会驼腰会弯,仍旧会颤颤巍巍握着她的手的老公公。

一辈子太短,一辈子也不会腻。

因为——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每时每刻,每分每秒。

都像第一次心动的瞬间。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心动那一秒》到此全文完结。

这篇文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写完的故事,他不完美,很多时候我抓耳挠腮写不下去,几乎是全程边写边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的。

但是今天更完最后一段话的时候我真的爆哭。

觉得绵绵和舟哥就像存在于真实中的人,他们不完美,可他们过着所有人都羡慕的生活。

他们会永远幸福的,然后闪瞎冯皓晨周星域这俩单身狗的眼。

嗯……虽然也许只能闪瞎一段时间。

谢谢所有姑娘们这几个月陪我度过的日子。

谢谢你们没有因为我任性的缘更而离开。

接下来两天会把番外贴上来,然后保守11月初(快的话10月底)开《今生有酒》。

希望大家到时候还能多多支持我呢。

我们永远做朋友吧。

第61章 冯皓晨番外

虽然羞于承认,冯皓晨对江小茉确实是一见钟情。

冯皓晨出生在一个西北小镇,冯爸爸开了一家小超市,妈妈是小学老师。

从他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父母就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他这个独生儿子身上。

小冯皓晨不负重托地生长得相当出色,当然这出色,也仅仅体现于外表上。

学龄前的日子,没有排名没有分数的纷扰,冯皓晨因为眉目生的好看,走到哪都能受到一堆七大姑八大姨的热烈追捧。

“这娃娃生的真俊啊,真讨人喜欢。”

“我说老冯啊,你说你长的不咋地,这儿子长得真漂亮!一看未来就是个祸害姑娘的。”

“嗨,这小子以后能当明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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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从小被亲戚朋友扎堆夸奖的小冯同学,顿时生出了一种天之骄子的感觉。

那种虚荣心持续直到他进小学的第一次语文拼音默写开始。

冯皓晨就在那一天,从天之骄子跌落神坛了。

因为天之骄子不会连拼音默写都能不及格。

冯皓晨小时候就是个熊孩子,还是个成绩特别糟心的熊孩子。

这点和他学习态度好文文静静的柔弱小同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老师每次都扯着大嗓门,极其动情又痛心疾首地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冯皓晨啊,拼音对你以后六年,甚至是一辈子的语文学习都至关重要啊,你看看你的同桌,人家为什么就能默写全对?你真的要好好回家反思一下了。”

这时候他文静的小同桌就会偷偷瞟他一眼,神色中没有得意,只有小心翼翼。

她生怕这位熊孩子同桌一个不高兴就把她橡皮给扔进垃圾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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