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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橄榄树(124)

摩根蹲在墙边,双手抱紧低垂的头颅,一颗眼泪砸落地上:“上帝,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他质问,“为什么?”

可静静的走廊里,没有人能给予回应。

足足四个小时后,李瓒才从手术室里推出来,双眼紧闭,面色苍白。

他头发剪短了,全身的泥垢伤痕都清理干净。脸庞上也洗去了泥污,消瘦得可怕。耳后到脖子上有道很长的疤,延伸到衣领里。

他穿着夏天的短袖病号服,露出的手臂瘦骨嶙峋,伤疤层层叠叠,一重又一重。

病房里,医生跟哈维和摩根介绍着病情:“……身体非常虚弱且营养不良,187的身高,体重消瘦到只剩54公斤。……身上到处是伤,遭受过长时间的酷刑。……断了三小截手指和两根脚趾,左脚的脚筋断了。身上有多处骨折,但没有治疗,最后自动愈合的。舌尖缺失了一小块,好在并不太影响说话进食。身体上的伤还是其次,目前最需要的是心理医生。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说,并不会有太大用处了。”

宋冉不知听也没听。她伏在病床边,抚着他细瘦的手指。他的手指并没有齐根切断,右手的小指头和无名指断了第一个指关节;左手的小拇指也是。

只是看一眼,她就疼得几乎无法呼吸。

病床边挂着点滴。

摩根问:“他什么时候能醒?”

医生说:“可能几个小时。麻醉药还有一段时间。你们要注意,他醒来之后不要刺激他,不要让他看见任何尖锐的东西。在不受刺激的情况下,他是可以正常交流的。”

宋冉始终守在病床边,怕他醒来的时候看不到她。

等待的间隙,她突然对哈维说,她明天就回国。等他一醒,她就带他回家。一刻不停,一刻也不等。希望少校能帮她处理回国相关事宜。

哈维答应了,说立刻去沟通协商。

中途,哈维意外接到一个消息。三天前,也就是七月三十号那天,政府军在仓迪北部80公里边境线上捣毁了一个恐怖分子据点。也就是宋冉和哈维去寻找的那天。

政府军剿灭了大部分恐怖分子,却有一小部分逃走了。

而昨天,仓迪的守军在巡关时抓到一个可疑人,确定了是三天前从据点里逃出的余党。审讯过程中,那个恐怖分子提到了李瓒,说是二月份仓迪寺中消失的库克兵,被囚近半年,直到三天前的袭击中,据点被炸,从牢里逃了出去。现在已不知去向。

士兵察觉事态严重,立刻致电位于伽玛的战争事务委员会,说得到了李瓒的消息。

而委员会早已从哈维这边得到李瓒活着的消息,让哈维立刻联系仓迪守军,务必查清楚李瓒的遭遇。

哈维说他要去审讯那个恐怖分子,问宋冉去不去。

宋冉握着李瓒的手,没做声。

自找到李瓒后,她几乎就不说话了,只是默默守在他身边。仿佛只有他和她才是一体。隔着一个玻璃罩,外头的一切她都不管,也不在乎了。

她长久地不说话。

哈维说:“那我先过去,具体情况等回来再告诉你。”

哈维和摩根刚走到门边,宋冉松开李瓒的手,起身回头:“我跟你一起去。”

……

……

隔着一面淡灰色的玻璃,宋冉看见了对面审讯室里的恐怖分子。

他二十四五岁,年轻,平凡,中等个头,身材偏瘦,长相很普通,乍一看不像凶恶之人。若是放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人对他心存戒备。

他如今戴上手铐脚镣,却无所畏惧,姿态寻常,只是眼里的漠然让人无法忽视。仿佛生而为人,他无心无感,无知无觉。

哈维起先还用平时对待战犯的那一套去质问他为什么伤害无辜,为什么不想想自己的父母。

“如果组织需要我,我可以杀掉我的母亲。”那青年抠抠耳朵,“你别给我讲这些无聊的废话了,我想你来的目的也不是感化我,不是吗?”

哈维少校面色如铁,放弃了,转问他李瓒的事。

“Lee很有名,他毁了我们很多据点。我们当然对他恨之入骨,还有库克兵另外几个狙击手。进攻医院那天,我们想将仓迪最厉害的一帮库克兵一网打尽,但功亏一篑,我们只能撤离。他追去仓迪寺抢他女友的尸体,这是我们没料到的。把他的女友拖回去,是为了羞辱泄愤。”

哈维:“他那天应该伤得很重,怎么活下去的?”

青年挑眉:“当然是我们救活的。要不然,他现在已经是一堆白骨。他为了救那个女孩,独自闯进据点,还把头盔和防弹衣给她。简直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哈维:“所以把他救活,为了折磨他?”

“我们没那么幼稚。他的制弹技术一流,怎么能浪费?不过,我们积攒了那么久的怒气也要发泄。”

哈维:“你们做了什么?”

“那个女孩被救走了。但我们刚好杀掉了另一个亚裔女孩。”

玻璃这头,摩根脸色变了一遭,担惊地看向宋冉,她没有一丝表情,目光空洞,盯着玻璃那头的人。

“我们挨个儿强奸了那具尸体,玩腻了,切掉了她的手和腿,把她的身体吊在旗杆上,晒了一个月。他以为那是他的女孩。那段时间,牢房里从早到晚都是他的哀嚎声。”青年说到此处,觉得好笑,就笑了一下,“至于用刑嘛,都是你们常见的,有时候折磨他,有时候让他看着别人被折磨。你知道吗,当他看到我们的小孩杀人时,他会流泪。”青年觉得很滑稽,“不过他骨头真硬,死活都不肯帮我们制炸弹。他要是愿意加入我们,也不会受那么多折磨。金钱、美女、地位,什么没有?”

青年讲得有些累了,打个哈欠,靠进椅子里:“五月份的时候,有个美国的库克兵来救他,应该是他的朋友。但失败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朋友痛苦死去,执刑的是我们的小朋友们。

哦对了,他自杀过几次,但都被我们抢救了回来。我们想让他为我们所用,从来没饿过他,每天都给食物。他自己绝食才瘦成这样,之后都靠营养液点滴维持。我们也察觉到他精神出了问题,想着他弄不清楚了或许会帮我们制炸弹,就一直没杀他,等他归顺。但老天,”他叹了口气,“我也没见过骨头这么硬的人。”

饶是身经百战的哈维,此刻也听得额上冒出一层冷汗。若不是要继续询问,他紧握的拳头恐要击碎对方的头颅。“他是三天前逃出来的?”

“政府军攻打边境据点,墙炸了,混乱中,他逃走了。那时候谁还有工夫管他?”

“边境距这边80公里,而且全是沙漠,他是怎么来仓迪的?”

“这我就不清楚了。走过来的?”青年说完,自己也不太信,“沙漠温度50多度,他一边脚筋断了,应该走不过来。”

仓迪寺。

半年的囚禁生涯,他已神志不清,却靠着近似本能的驱动,走了三天三夜,回来了最后分别的仓迪寺。

已经不知今夕何夕,已经不知岁月变迁,甚至已经不知战争结束了,却竟还如孤鬼一样在那白色的陵寺附近游荡,不肯离去。

问完话,那人被士兵带了出去。

突然,宋冉拿起桌上的瓷花瓶,猛地往墙上砸碎了,攥着布满尖刺的瓶颈冲出房间。

摩根瞥见她恨到淬血般的眼神,立刻追上去,可宋冉已冲上走廊,举着手中的碎瓷片狠狠朝那人脸上刺去。

“畜生!”

那青年脸上赫然几道血痕,皮肉翻翘,鲜血淋漓。还不够,她又是一道刺向他脖颈。事发突然,士兵们全无反应。那人脸上脖子上鲜血直涌,捂着被尖刺割断的颈动脉,冷漠的眼瞳里骤然浮现惊恐,血手抓住士兵:“救我!”

哈维双眼血红,冷眼旁观。

宋冉扬手,朝他另一边脖子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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