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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戚女(66)

饶是平时冷静自持的傅澄,现在也高兴的不知所已。

他笑着还跟秦浦作揖:“若是没哥哥,哪里有他,还请哥哥赐个名字。”

秦浦没想到傅澄竟然这么看重他,他想了想,“不急,等弟妹来京了,我再去看你们。”

傅澄笑了几声,显然心情极好,他又想起秦浦前世英年早逝,好像就这两年。前世他来不及报答哥哥,这一世,他定然会护住他。

“大哥,你身边的人都是可信之人吗?”傅澄不知道他是真的病死还是他杀或者因为什么原因。

他觉得病死不大可能,因为秦浦是秦国公世子,喝了酒还能开四石弓,身体看起来一点毛病也没有,而且他也颇注意保养,就是二人喝酒也只是浅尝辄止。所以他猜,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导致他被灭口,但秦浦身边能人异士无数,又怎会让人下得了手,除非是有人反水。

秦浦见他突然问这个,还以为是要借人办事,遂大方道:“不能说全部,但贴身伺候的都是可信之人,你若要办什么事,我给你荐几个人就是。”

看大哥误会了,傅澄忙低头小声道:“我是提醒哥哥要小心,哥哥别以为现在就风平浪静了,还有我昨儿观圣上年轻,性子怕有些不容人坐大,哥哥须谨慎。”

他还是真的掏心掏肺的说这番话,秦浦听了一震,他惊讶于这个弟弟的敏锐力。其实要他说秦国公已经是国公了,谁做皇后,他们还不都是勋贵,只要家族子弟上进,秦家自会好,又何必把自己放在架子上烤。

而且为了个后位失了弟弟,这个弟弟在他心中可比秦湘好多了。

在他看来秦湘是伪君子中的佼佼者,小时候就沉着的跟大人似的,小姑娘打扮的跟老太太似的。喜欢穿靛青、豆青色,偶尔一点点柔和的衣裳那都是逢年过节,一点小姑娘的人气都没有。

明明讨厌檀香味,还到处宣扬自己喜欢佛法,打小就喜欢以收伏人为乐。好在她这次进宫,那些人都被他拦下,要不然弟弟怕是早就遭了毒手了。

秦湘很小的时候就很会做生意,而且交好秦家或者亲眷家的各处长辈,甚至还曾经救过宁王一次,虽然他也不知道她当时和宁王怎么遇上的,但确实是如此。

而且她好像也不太喜欢秦潮,一直对小弟淡淡的,也就家里人没有发现罢了,现在她又成了皇后,秦国公上下唯她马首是瞻,以至于——

他又看了傅澄一眼,“多谢你的提醒,我是知道的。”

傅澄见他明了,才松了一口气:“大哥,来我们再喝一杯吧。”

他拿了朝廷的赏银,又是武状元,因等候官职,便索性弃了郊县的民宅,租了一间客栈,这里的掌柜极会做人,知道他是武状元,竟分文不取。

他也安心坐下来等候,心里止不住的对莹尘的思念。

倒是庄王府抢武状元一事,也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大多都是说王府的,当然不敢大声说,背后嘀咕几句还是敢的。

“这庄王府是想嫁老女郡主想疯了吧,人家傅状元有妻有子都不放过。”

“谁说不是呢,这不是想把咱们状元爷克死吧。人家好不容易从玉昌过来的,又冒了一次头,被庄王府惦记上,可不是掉命的买卖吗?”

虽说榜下捉婿,有不少进士抛弃糟糠,同京城有权有势的小姐成亲,但大多数则不会把之前的事情抖落,毕竟抛弃糟糠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你庄王府这岂不是仗势欺人吗?

御史们最是捕风捉影,平时无事还要闹出点波澜,更何况有这样大的稀奇事,这些人自然坐不住。

皇上看了看御史们的折子,摇摇头,这傅澄他还打算重用的。出身低微、武艺高强,这样的人给点好处就能感激,他想如今便拿这个做筏子吧。

下了朝他就把庄王叫来申斥了一番,满朝文武都觉得今上是明君,不包庇宗室。

倒是锦衣卫上了一封密折,奉元帝看了皱了皱眉,“这傅澄的妻子是沈贵妃的亲侄女,二人相熟于流放路上,沈氏救了他,还把他接回来养着。”

丁鹏乃奉元帝很信任的一位锦衣卫,他专替奉元帝去查官员底细的,此人心细如尘。

他语气平淡无波:“正是如此,这沈氏对他极好,待得破西戎时,他又屡屡立了奇功,故而成了百夫长。二人也因此成亲,现在沈氏产下一子,她们夫妻在玉昌军户所中很有些名气,说傅澄是少年英雄,沈氏也宽厚大方。”

奉元帝在案桌上叩了叩指节,“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他想即便傅澄再好他也不敢用了,沈贵妃的侄女岂不是恨他入骨,傅澄偏又是个痴心的,听说自己舍不得吃喝,把钱全省下来给妻子,以后他未必会忠心于他。

既然这样,还不如就随便兵部安排就是了。

傅澄不知道,正是因为沈莹尘的影响,让他间接脱离了奉元帝刽子手之名,而榜眼以后替奉元帝办事,却是人人憎恨。

暂且不说傅澄之官职,这饶君羡却远远得了王德鑫将军的赏识。

第60章 夫妻双亡

本来饶君羡的父亲就曾经是王德鑫将军麾下, 他父亲战死, 自己也是武进士出身,他升为千户后, 就开始着意和王德鑫联系,尤其是名声受损后,饶君羡更是每月一封信寄给王将军, 里面不乏有自己对玉昌防卫之看法。

王德鑫将军对他很是赏识,所以下了调令, 调他过去, 同样是六品, 但是是京城的六品校尉,和玉昌的六品可完全不一样了。

这个时候的饶君羡相当之意气风发,儿子也生了,妻子漂亮,又升到京城, 他很是高兴。连带着林淡月也夫荣妻贵, 除了舍不得娘家人, 她也是想去京城的。她从小生活在繁华的天子脚下, 早上吃焦圈豆汁儿,平日无事串门走亲戚,乍然来到玉昌,这个地方见证了她最不堪的一段。

现在她终于要重回京城了,回到她的家乡。

与之相反的是饶老太太,别看这人大字不识一个, 却极有见识,她和仇太太在一起时还说:“我也不知道去京城做什么?在玉昌山高皇帝远的,咱们在这里生活多舒服啊,去京城了,你算老几。”

仇太太以为她故意炫耀呢,谁不想去京城啊,天子脚下,肯定比在这种穷乡僻壤要好太多。不过人家都要走了,她也着意安慰几句。

这边莹尘也有所准备仪程送给饶老太太,她亲自送过去的,腌制好的两条马肉、红枣桂圆各一小袋,更有布匹两匹,果子一篮。她一过去,就被饶老太太迎了进去,她让老赵把东西搬下来,又和饶老太太道:“这真的是太没有征兆了,以后咱们可就隔的远了。”

饶老太太无奈笑道:“谁说不是,其实我还挺喜欢这里的,我在这里都过了大半辈子了,你说这乍然去京城,就怕别人瞧不起我这个乡下老婆子。”

在整个千户所内,她们就是王,但出去了,京城贵人多如牛毛,谁会理你。莹尘当年从个杀猪女的女儿进京,不知道受了多少排揎,她还是挺有心得的。

“您要这么想,这人啊都喜欢大方好相处又不求人的人。京城的人凡事讲个排场,有的人家把家里的被褥都当了,还要穿金戴银的。您去那边去啊,租个大点儿的院子,咱们自个儿种菜,您就每天送一把菜给那些人,他们都会和您来往的。再说了人家说家有一宝如有一老,您懂的多,官话也说的不错,肯定会相处的好的。还有您那小孙子,以后也不用一定要从军,若是读书有成,出将入相的,您啊就等着享福吧。”莹尘哄着老太太。

这话说的仔细,饶老太太觉得很有用,她还道:“哎呀,你说的真好。就是为了我孙子,去京城也好啊。”

其实饶老太太也不是那等十分固执的人,就是故土难离,但她又爱孙子,以后孙子成个读书人了,不会做杀头的买卖去往上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