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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养成小甜妻(259)

“一万。”

她思绪一转,脸色平平地说。

程砚宁哦了一声。

甄明珠:“……”

她懒得去猜测他的心思了,心情却因为省出了那两万块,莫名地好了一些。

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转了好几个扶梯,到了四楼男装区。

程砚宁站在宽阔的走道上,左右顾盼。

甄明珠说出了一万这个数额,也就懒得再去考虑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走到他边上提醒说:“我身上统共就一万块零花钱,多了没有。”

程砚宁垂眸,“好。”

好?

这意思反正要花光她的钱?

甄明珠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好说话了?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先前自己花费他的那些都数不清有多少呢,哪怕他富,那钱也不是自己的。眼下他就让自己买一套衣服而已,和以往那些比起来,九牛一毛都算不上,罢了罢了。

再一想,两个人眼下都不是男女朋友了,她先前欠他的那么多,是不是应该还上?

她就再多做一个兼职,那也遥遥无期啊……

烦……

她胡思乱想着,鼻子嘴巴都皱成了一团,不自觉地,就流露出几分少女期的娇憨。

程砚宁一回头就看见她这副样子。

甄明珠穿着白色圆领套头卫衣+牛仔背带裤,这一身虽然随意却非常减龄,衬着她细胳膊细腿,雪白脸蛋儿,看上去有几分现在难得一见的俏皮灵动。

“咳。”

他轻咳了一嗓子,状若随意地问:“想什么呢?”

“四中外面那个房子,怎么样了?”

甄明珠突然问。

云京四中那个房子是程砚宁大费周折买的,相当贵,眼下她都不在四中念书了,他肯定也不可能过去住,那房子岂不是就那么闲置出来了?

甄明珠是在想着还他钱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下意识地问出口了。可也就问出口这工夫,她对上了程砚宁的视线,倏地又抿紧了唇,低头去看自己鞋尖。

那个房子里,有许多两个人不愿意去触碰的回忆。

她不由自主地开始胡思乱想,许久才听到程砚宁回答说:“租出去了。”

甄明珠哦了一声。

租出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云京四中教学质量好,多少家长砸锅卖铁也愿意送孩子进去读书。她念书的时候就听说了,好些人放着自己家不住,而是租住在学校外面给孩子做饭陪读,望子成龙。

那一片的房价,贵的离谱。

甄明珠低着头胡思乱想,都没发现,他们两个人在店铺外面转了一圈又一圈。

程砚宁走在她里侧,觉得不说话的她简直就跟个蘑菇似的。

他本来就是话少的人,两个人先前在一起,永远都是甄明珠叽叽喳喳没完没了,跟个麻雀似的在他身边扑腾,眼下这小麻雀转了性,两个人走路的时候交流简直少得可怜。默默地走了一会儿,他先有点受不住了,扭头朝甄明珠说:“进了。”

甄明珠一抬头,程砚宁已经迈开大长腿进了店。

armani……

上万块跑不了了。

叹口气,甄明珠认命地跟了进去。

“欢迎光临,要看西装吗?”

店面的导购员第一秒便瞧见了程砚宁的目光所向,快步迎上前笑着问。

程砚宁嗯了一声,侧眸用余光瞥了眼甄明珠。

得,这下像个晒干的蘑菇了。

他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先没叫她,自己跟着导购看衣服。

两个女导购都挺年轻,看上去也就不到三十的样子,给他介绍衣服的时候,显露出一种超乎寻常的热情。

甄明珠眼看着他被两个热情洋溢的女人一左一右围着,也没上前,心情复杂地坐在了店内的沙发上,目光扫过衣橱里的衣服配饰,默不作声地打量着四下的一切。

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她真的很少想这个问题,最近却越来越多地去想这个问题。

很多人说,钱不是万能的,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这世上吃穿住行所有的一切,几乎都要靠它来支撑,连政治书上都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她在很长一段时间对钱都没什么概念,没因为钱发过愁,没尝过没钱的苦。因为父母的缘故,她甚至在家逢巨变又一无所有之后,还能遇到韩志新这样的伯伯,还能继续过着看似富裕丰足的生活。

可事实上呢。

偶尔半夜醒来的时候,总会忘了身处何地。

别人家再好,不是自己的那个港湾。

别人家的床再柔软,她也不可能永远赖在上面不起来。

她已经开始挣钱了,可她做一个月兼职,收入也不够买这里一件衬衫的。

程砚宁却可以,轻而易举。

他在还没有步入社会的时候,都俨然成了成功人士,站在了一般学生难以企及的高度上。他有自己的房产商铺轿车,还有那样一个位居国内富豪榜前列,目前都还没有继承人的舅舅。

他那个舅舅,应该都年过半百了。

她闭着眼,都能想到程砚宁以后的生命轨迹。一出校门便是行业新秀,他那样漂亮的履历,走到哪都将受到重用和追捧,不出几年,他可能成为业界翘楚,若是有幸能继承舅舅的公司,便会直接走上人生巅峰。

那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无论如何都追赶不上的人生……

再看自己呢?

毕业的那一天,便是应该搬出韩家的那一天。

甄文那个时候应该已经出狱了,他有前科,她便有一个有前科的父亲。

她可能会找一份在别人看上去还不错的工作,挣着每个月大几千的工资,就像这个城市所有的职场女性一样,穿着笔挺的职业装,踩着显高显漂亮的高跟鞋,白天出入写字楼,晚上挤地铁回租住的小区卸下一天疲惫,每天就那么忙忙碌碌的,攒钱,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不见尽头,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在这城市站稳脚跟。

其他的,都好像成了奢望了。

或许她也可以回安城,那里节奏没有这么快,她可以稍微轻松一些,却仍旧避免不了平凡和奔忙。

这些先前一直觉得遥远的事,突然就好像近在眼前了。

时间走的太快,让她惶恐又害怕。

程砚宁走的也很快,无论如何她都追不上。

冥冥之中好像自有定数,他们已经分手了,她不用再去追逐他的脚步,也避免了让他目睹以后她所有的狼狈和不堪,只要四年后她回安城,终其一生,他们也许都不会再见了。

猛地想到这里,心口突然传来一阵撕扯般的疼,让她如梦初醒。

“明珠。”

这时,她听见了程砚宁的声音。

------题外话------

*

为什么说这是个画风清奇的男主呢?

因为别的男主都是追着追着就把女主追到手了,这个是,追着追着懵逼地发现女主越跑越远了。→_→

☆、239:误会升级,男二浮现

甄明珠抬眸看过去,慢慢地,从沙发上起身了。

后来许多年,她都记得今天这一幕。

二十一岁的程砚宁,穿着一身黑色的阿玛尼西装,由远及近,走到了她跟前一步开外站定。世界著名品牌的西装,颜色、剪裁、式样,无一不完美精致。可就是这样一套做工考究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不会遮去他一星半点的光华。程砚宁就是那一种,再好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只能起到锦上添花作用的人。

他这样一个人,便好似已经凝结了天地间所有的锦绣风华,钟灵琉秀。

甄明珠看着他,恍然间产生一种错觉,好像他们终于走过了漫长的恋爱阶段,很快就要结婚了,她陪着程砚宁来试礼服,被他这样一幅样子惊艳到。

有人说,年少的时候不能遇上太耀眼的人,因为他惊艳了眼眸,以后便很难再看上其他什么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