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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少追妻路漫漫(168)

作者: 雏禾oO 阅读记录

“原来你对我的喜欢这么廉价。”

这样的喜欢,不要也罢。

苟小小转身起炕边收拾东西。

见她受伤,任良于心不忍。但仔细想想,他也没说多重的话。是她非要把大家都搞得这么尴尬。

苟小小把自己的衣服叠放到那块布子里包好,然后将重新包好的包裹塞到衣柜里。

任良奇怪她的行为。

她东西找到了还不拿走,放他衣柜里弄啥!

任良喝令她:“把你的东西拿走!”

苟小小霸道的往他跟前一站,郑重的向他宣布:“反正你就要搬工兵营去住了,从现在开始,这屋子是属于我的私人空间了!”

“滚一边去!”

“你赶紧收拾东西滚!”

两人对着大小声,对着大眼瞪小眼。

“在我们家住了几天,吃了我们家几天饭,你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别忘了,你不是这个家的人!”

“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我不只是这个家的人!”苟小小可不是在洪家白吃白住的,所以她心里一点儿也不觉得有愧疚。“我现在在你们家属于打工状态,难道你们不应该给我包吃包住吗?就算我不住你们家,你以为我就没有地方去了么。只要我开口,连长随便就能给我在工兵营腾出一个房间!再说了,这个家,也不是你说的算!洪阿姨之前已经给我讲过了,只要你搬去工兵营住,我就能住到这个屋里面!”

任良差点儿忘了,苟小小还有他姑这个神助攻呢。在这两个女人面前,他根本就没有发言权。

任良简单的收拾了一些东西,便负气出走。

刚出屋门,他又拐了回来,走到书桌边打开抽屉,拿出里头的日记本。

他正要把本子装走时,忽然紧张起来,抬手扬着本子,颇为忌惮的问苟小小:“这本子,你没打开看过吧?”

苟小小躺在抗着,手上捧着一本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小人书,瞥了一眼任良手上的日记本,抠着鼻子说:“我对你写的东西不感兴趣。”

任良松了一口气,鸟悄的把日记本装到背囊里,看着模样大喇喇的苟小小,有些不放心的交代:“我屋里的东西,你可别弄丢了!”

“放心,”苟小小说话阴阳怪气,意有所指道,“我跟某些喜欢偷东西藏东西的人可不一样,不是我的东西,我不会让人拿走一件,我自己也不会带走的。”

听不惯她说话的口气,任良暗自恼火,却不好发作。他这屋里值钱的宝贝可不少,万一把苟小小惹毛了,她上来就摔坏几件,那可咋办!

“也别弄坏了!”任良重声强调。

“行了,知道了。”苟小小津津有味的看着小人书不看他,很随意的冲他摆了摆手,那意思是让他赶紧滚。

任良皱眉,带着一脸不高兴和一肚子郁闷离开。

刚走出屋子,他又拐回来了。

他忘了带走一样东西——大魔王。

他把狗链栓到大魔王的项圈上,拉着不情不愿的大魔王离开了。

大魔王跟着任良去了工兵营,参观了他的宿舍,接着一下午都再也没有见到主人。

快到晚上的时候,它被关到犬笼里,整个狗都懵逼了。

“啊呜啊呜——”

放老子出去!

被关在犬笼里,大魔王突然回想起被囚在工兵营猪圈里的那段时光。难不成它又要和主人分开了吗?

它不安的在犬笼里徘徊,对着紧闭的大门不断悲鸣。

它想起白天的时候自己是如何打开衣柜柜门的,于是人立而起,用爪子扑打笼门,并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同样的动作。

这样的动作,它不知做了多少次,笼门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

它看到笼门外面有一个松动的锁扣,想起任良在把它关到犬笼里后就是将那个锁扣插上有扣上,似乎只要将那个锁扣打开,笼门就可以打开,然后它就可以从笼子里出去找主人啦!

大魔王不断对锁扣处使劲儿。

它的爪子拍打在笼门上,发出“嘭嘭”的响声,吵得其它狗狗们睡不着觉。

那些狗狗,集体向这个新来的家伙发出抗议的声音,对着它一阵狂吠。

“汪汪汪——”

功夫不负有心狗,最后大魔王用爪子扒开了锁扣,在笼门打开了一刹那,不顾爪子上的疼痛,飞快的跑了出去。

犬笼门口负责值守的两个哨兵只觉得一道黑影从眼前掠过,他们想看清楚时,大魔王早就跑远了。

“狗跑出来了!”

“那条狗跑出来了?”

“我去看看。”

这两人还不知道大魔王今天晚上就在犬笼。一人去巡视犬笼,发现犬都在,于是摸着脑袋出来,糊里糊涂道:“狗都在啊。”

“咦,咱们看花眼了?”

不可能两个人都看花眼吧!

大魔王跑回家。

听到院里的狗叫声,苟小小起床开门。

大魔王朝她扑了过去。

苟小小揉着它的脑袋,“算你有良心,进来吧!”

☆、第352章 坑深352米 主要看气质

被迫向苟小小表白,任良为此感到很挫败。他实在不想在那样的情况下向她挑明心迹,但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他也只好顺其自然了。

可他看到比自己表现的还自然的苟小小时,就忍不住生气。难道他的告白就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心境变化吗?

说苟小小不受影响,那肯定是假的。能入得了任大少爷的眼,那可不是一般人。她起码能从中找到一丝优越感。

苟小小不是对恋爱一窍不通,只不过她现在情窦未开,还没有那方面的想法甚至是幻想。如果任良从她这边必须要一个回应,那她只能说——

“你的眼光真好!”

当然,不给他回应,不代表苟小小在吊他的胃口。

任良他本人也说了,喜欢苟小小只是一时被鬼迷了心窍儿——那意思就是说,等他醒过神儿来,他对苟小小的感情可能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儿了。

口袋里有钱,苟小小心里踏实多了。

忙完了工兵营那边的事,苟小小带着串儿他们几个小孩儿,到供销社挥霍一顿。

给他们几个小孩儿买了一些零食汽水,苟小小逛供销社的时候,发现货架不起眼的一个角落堆着几样奇形怪状的东西。

她的双眼蓦地一亮。

苟小小指着那几个东西,问售卖员:“那几支鹿角咋卖?”

这售卖员是新上任的,认得字还会算数。他对照货单,没找到那几支鹿角的标价。

“这些东西可能是谁放这儿当装饰用的。你想要,不要你钱,都拿走吧。放这儿也是占地方。”

苟小小不太好意思,“那我先看看。”

于是,售卖员将鹿角从货架上取下来,用抹布将上面蒙的一层厚灰擦干净,方才递给苟小小。

苟小小仔细辨认,觉得这些鹿角像极了一种名贵的药材鹿茸。

可能是谁不识货,才把东西当廉价玩意儿摆这儿的。

“行吧,我给你两块钱,你多给我包起来吧。”苟小小也不占便宜。

售卖员不好意思了,同时一脸为难,“不要你钱。你要真给钱,我这边也不好记账。”

之前的售卖员就是因为犯了原则性上的错误,才被赶走的。有了前车之鉴,这位新来的售卖员十分谨慎,账上一分一厘都记得清清楚楚。谁在供销社赊欠了多少,那也记得十分清楚。

两块钱,不是小数目。账上一下多了这些钱,他能记得清楚,也清楚的知道这些钱将来说不定就无声无息的进了谁的口袋里去了。

他也不能私相授受,除非他不想在这儿干了。

既然这些钱,他贪不走,也不能让别人贪走。

售卖员坚决不收苟小小的钱,找了一张报纸,将鹿角全给包起来。

串儿喝汽水喝得正嗨,见苟小小向售卖员要了那几支鹿角,不禁觉得奇怪:“姑,你要那玩意儿弄啥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