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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位[快穿](408)

作者: 金水银 阅读记录

知道女儿身体情况,只能在地上爬,在镇上的安置所后,一家人才赶紧去接了张安凤。

张父虽然入狱,但是靠着前几年攒下的一些关系,费了一翻周折,才将村里的房子重新拿到手,一家人重新回了村。

只是张安凤的情况特殊,张父刚从监狱里出来,手头上也没钱带女儿去大城市里看。

而这几年里,程家倒是不知道搬去了哪里。

张安凤因只能爬,对家里人不带她去大城市看病的事一直怀恨在心。

而这一切的爆发,都在于百荣带着女友回村之后。

张安凤从父母口中得知,于百荣毕业之后,在城市里弄了家公司,虽然现在还小,但是赚的钱不少,所以这次回来,是打算在村里跟女友办了酒席,给女友一个名分,而那个女友,据说是在大学里的,相恋多年了。

张安凤气得不清,特别是她爬出去看到村里进来的那一排排车子,被母亲说是于百荣公司里的车子,晚上办酒席,都是来庆贺的。

张安凤回去之后将屋里的东西都砸了。

当天晚上,于家的酒席办得热闹,只是大伙喝着喝着,接连忽然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时候,全部在吃酒席的人,然后都出现同样的症状,那些没来得吃的人,赶紧将人都拖到于百荣公司开回来的车上,送进医院。

这天,来吃酒席的人,包括一直敬酒的于百荣,共死了二十多人,于百荣也在其中。

死的人多,事情闹得大,警方封锁了于家,将于家酒席上的东西拿去了市里检测,结果出来是剧毒鼠药。

这药村里人不少都有,但是警方在查于家的时候,发现有古怪的地方,就好像是有爬行的动物来过来一样。

而因忙着招呼客人没吃饭的于母,在听到警方一说这个,马上说这事肯定是张安凤干的。

张安凤被警方抓住的时候,一直不承认,在警方将厨房里那爬行的指纹跟她对上的时候才崩溃,说她才是于百荣的妻子,她才是于百荣公司的老板娘。

因案情重大,涉及二十多条人命,在确定了凶手之后,张安凤很快被判了死刑,没多久就被枪毙。

“真尊现在附身的,就是程文俊,张安凤最恨的就是程文俊,重生在程家刚搬回村里的时候,将程文俊约出来,拿了放鼠药的饭菜给程文俊吃,在程文俊死之后,将他头拖到水里后才离开。”刹童将刚刚感应到的情况说出。

清乙用河水漱了几次口,等嘴里没有药味了才停止。

第171章 凤凰男的前妻2

“真尊, 张安凤现在已经在去x城市的大巴上,她是偷拿了家里的存折去的。”土地婆儿将刚刚感应到的情况说出。

清乙在嘴里没了药味之后,就靠着大树上, 双眸看着河边上飞来飞去的飞虫和蝴蝶。

“真尊,x城市是于百荣上大学的地方, 张安凤去那里, 应该是想找于百荣,于百荣在原来的世界里开了小公司,张安凤重生之后想去找于百荣正常, 只是现在的于百荣,可才上大学一年,张安凤重生在这时候, 只为了不跟于百荣离婚, 杀死程文俊, 等不及于百荣几年后毕业开公司了。”土地婆儿说道。

“恩。”清乙应了声,便靠在树上假寐。

阴阳两小童见真尊没有回去的意思,都有些不明所以。

“土地婆, 真尊不去x市吗?”恶魂在那里, 肯定会做什么的, 两小童都以为真尊也会去的,可是看真尊一点也不着急,就有些不懂了。

土地婆儿想了下, 说道:“真尊应该自有打算。”现在于百荣只是个大一的学生, 是个穷小子。张安凤去找于百荣, 也没法当上她所想当的公司老板,到时一番争执是少不了了的。

清乙在树下躺到傍晚时候,才睁开眼睛,起身之后往村里走。

回到家里之后,程母在弄着一些干柴,见儿子回来,赶紧指着厨房桌上的饭菜说道:“儿子,去吃饭吧,妈做好饭菜了。”

清乙点点头,打开盖饭菜的盖子,里面一锅很清的稀饭,还有一碗干菜。

“真尊,程文俊做生意被骗钱,欠了五十多万,程家还的那二十万,还是拿了多年的积蓄,跟好多亲朋借了钱才还上的,现在就是想拿出钱来,也没有。”土地婆儿将程家的情况告知真尊。

清乙起身,去厨房拿了碗筷,打了两碗稀饭放在桌上,叫程母一起吃饭。

程母将干柴弄好之后,也才坐上了桌。

程母端起稀饭,猛喝了几口就没了,又重新打了一碗后,嘴里边吃的干菜边说:“儿子,你欠的那些钱不用担心,等你爸和你大姐二姐工作些年份,肯定能还上,到时我们再搬去镇上。”程母完全不怪儿子之前欠了钱,儿子还小,吃了这次亏,以后肯定能赚大钱。

清乙没出声,喝着自己碗里的汤水。

程母见儿子还是跟以前一样,不爱吃家里的饭菜,想到儿子之前跟她说过的张家女儿的事,忙问:“儿子,张家那个女儿,你想办法怎么让她跟于百荣离婚没?”儿子可是跟她说过,张家有钱,只要儿子娶了张家的女儿,那儿子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只是那个张安凤有一个大学生老公,还领了证了,不好勾搭。原本她是不同意儿子说的娶张安凤的事的,那张安凤看着就是个好吃懒作的,她儿子以后做生意,这样的婆娘只会拖她儿子后腿,而且长得跟头肥猪一样,带出去都丢人,可是他们家现在欠了大钱,这钱可不是他们一家几口工作个几年就能还的,竟然能靠娶张安凤得财还钱,那就简单多了,娶了张安凤,贷款还了,以后儿子做生意,那就是从张家拿钱了,张安凤的父亲张百富是村长,肯定有不少钱,到时他们家也不用那么辛苦,虽然看不上张安凤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当她媳妇,但是现在他们只能靠张家才能尽快解决儿子欠钱的事。

清乙摇头:“她去找于百荣了。”

程母一听,有点不相信:“儿子,那张安凤怎么可能去找于百荣,你不知道吧?她之前在村里,到处说于百荣一个农村人配不上她,她以后会嫁镇上的人,不然就是城里的人。”程母满脸的不屑,接着说道:“她也不看看她自己,于百荣好歹是个名牌大学的学生,她快三十了,比于百荣还大了几岁呢,如果不是于家没钱,她还找不到一个大学生当自己老公,有了老公还勾三搭四的,儿子,以后你娶了她,做生意赚了大钱,就赶紧离婚,妈可不想让这样的女人一直当妈媳妇,娶个城里的姑娘才配得上你。”

程母觉得儿子样貌不错,镇上那些姑娘看不上儿子,是她们的眼瞎,没看到她儿子回了村里,不少村里的女孩都想跟她儿子套近乎,还每天来问她儿子的事,这让她虚荣心得到不少的满足,儿子被养得好,不像村里的那些干家活的人一样黑矮,跟镇上那些被富养长大的男娃一样还算白,只是因为他们儿子没钱,那镇上的女孩就没看上,那些虚荣的女人,她肯定不想让她们当他们程家的媳妇的,等儿子以后靠张家有钱了,他们搬到城里去,到时儿子肯定能娶到家世不错的城里姑娘,那样的姑娘有钱,ji能帮助儿子的事业,带出去也有面子,才能配当他们张家的媳妇。

而且程母今天忽然觉得儿子长得更俊了,比之前好看多了,她可惜这些天家里饭菜差,让儿子瘦了不少,虽然瘦了好看,可是她还是希望儿子长得白胖一些,才更像镇上富养长大的孩子。只是现在女娃都喜欢白高瘦的,儿子这样,反而更容易找到城里的姑娘,可惜现在他们家欠了债,儿子只能先娶张安凤,只要儿子的模样好看,不怕勾搭不上城里那些姑娘。

程母多看了下儿子,才发现儿子不止是瘦了,那皮肤也好了不少,以前儿子虽然白,可是脸上有不少痘,那镇上的姑娘就因为这个,没看上他们儿子,现在儿子脸上白净了,这下不止像镇上的富养儿子了,比她看到的电视上的明星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