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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湖送外卖(226)

作者:叶凫舟 阅读记录

朴实得过了头……

就是一个长方形的不锈钢饭盒,很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淳朴气息。

小vi解释,“这个,叫05式单兵餐盒,是特种部队野外作战时,常用到的随身装备。”

接着,它在虚空中划开了一道亮屏。

叫苏椰看看清楚,这一趟,要送给丁履先生品尝的美食。

也就是《寻荒记》的男主燕子垒,穿越到南北朝时期,吃上的第一顿饭——

莲心媚。

第121章

丁履VS莲心媚2……

食盒子的外表,看上去平平无奇,甚至有点返祖。

内部的构造么,跟传统的不锈钢饭盒,区别也不大,就是材料比较高科技,跟之前的十个食盒子一样,保温也保鲜。

不过,附在盒盖夹层里,那一套“四功一体”的刀叉勺具,精巧别致又不占地儿,瞧的苏椰心里都种草了呢。想着送完外

卖回来,就去网上搜搜同款,买一套来自用。等到了秋天,带阳阳去露营,应该用得着。

上面一层,放着一个大包,荷叶包裹成的粉蒸肉;

墨绿色的荷叶里面,是交叠的两层红白相间,泛着光泽,肥美诱人的五花肉,再里面,是桂花瓣混着桂花蜜的糯米饭。

下面一层,放着一个小碗,莼菜炖成的解腻清汤。

小vi从旁解说,“这个食盒子的体积,比较大,是正常05式单兵餐具里,那种饭盒的两倍。”

不一会儿,传送带上,又出现了一个迷彩携行包。

苏椰不解:“这是?”

“是跟这个食盒子配套的。”

小vi进一步解说,“《寻荒记》的男主燕子垒,在20世纪,无论丛林演习,还是实地作战,都背着这个携行包。丁履先生看到以后,会更有带入感。也更能感受到,我们这个项目组的用心。不会因为,他的小说写到后面,总是有情节无文笔,遣词造句跟初中生一个水平,而怠慢他。”

苏椰了然。

***

《寻荒记》是一本少有的,以两晋南北朝为背景的武侠小说。

灵感来源于,南朝两位科学家,何承天与祖冲之所著的两本《安边论》。

一本阐明,如何以边荒之地为缓冲带,抵御北魏的南侵;一本提倡,利用地理优势,发展边荒之地的商业,同时,也要开垦荒地,不忘农业为本,以巩固边防,安定民生。

丁履给自己笔下的边荒之地,取名为四方镇。

四方镇的原型,就是历史上H省的项城——

它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位于淮水与泗水之间。

在此之上,丁履又联想到了二战后,香港本土涌入了几批或有苦衷,或有目的,各色人士的混乱状况,才创作出了《寻荒记》。

公元383年,爆发了淝水之战。

历史课本上,称其为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

淝水之战结束,淮水与泗水的周边,方圆百里,荒无人烟,成为了南、北政权之间的缓冲地带。

南、北政权各自独立,不通往来。

这里就成了南、北方之间,走私贸易的转运中心,久而久之,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四方集。

也就有了四方镇。

***

故事的开始,四方镇是一片蛮荒之地,鱼龙混杂。

不同的人,从不同的地方,先后来到了这里。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祖上没有田产,穷到租不起良田,拎着一把锄头,来到了这片荒蛮之地,想要用一双勤劳的手,开垦出属于自己的良田;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成了榜上悬赏的通缉犯,被逮着了,就要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关一辈子,想要在这个三不管的地带,由头来过;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被贪财的父母,卖给了地主家病恹恹的傻儿子冲喜,不想后半辈子守寡,半路逃婚,逃到了这里;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有着体面身份,偷摸来到这里,放纵自我;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做着小本生意,想要把手上产量富余的货品,卖给稀缺的对面,以求卖上更好的价钱;

有的人,在朝廷的谍报组织工作,来到了这里,与安插在对面的暗探,交换情报;

有的人,收了重金,按照雇主的指示,来到了这里,追杀雇主的仇家……

…………………………………

这里没有王法,金钱至上。

有的是赌/场,有的是青楼,有的是黑/帮,有的是各种在南、北两地,都不容于法理的交易,充满了危险,也处处是机会。

各方势力之间,每隔五年,就商量着签订一份象征性的共处协议。

来到这里的人们,大多抱着过客心态。

想要大捞一笔之后,就去别的地方,过安宁稳定的生活。

***

穿越之前的燕子垒,是一个三十出头,精力正旺的特种兵。

在一次野战任务中,误入了时间黑洞。

他穿着作战服,背着携行包,来到了四方镇。

一睁眼,就瞧见一个恶霸,在欺凌一个卖荷叶饭的农家女,掀了人家的摊子,还用她爷爷的性命,威胁她在这片乱草丛里,委身于自己。

燕子垒正义感爆棚,运用格斗技术,几下解决了恶霸。

胡媚儿为了感谢他,以身相许。

他懵了有一炷香的时间,同胡媚儿共赴巫山,感受到了与怀中美人,真实的交融的快感,才终于明白,自己穿越了!

从胡媚儿的口中,他了解到了,四方镇是个什么地方。

也得知了,现在所处的时代,在淝水之战结束后,天下分成了南、北两大半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