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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娇娘惹不得(27)+番外

作者: 千寻 阅读记录

“如果不是我,你现在会是安享荣华的太子妃。”

“我在缝尸体的时候,死者的亡灵常会停在我身边,同我诉说一生经历,他们说人生、谈遗憾,从他们的话里,我认知到不管是喜怒哀乐、痛苦委屈,只要经过一段时日沉淀,都会变得云淡风轻。”

“既然如此,何必纠结计较,何必为那段拼尽喜怒哀乐?终究会过去的呀!”

“我不懂朝政党争,却也明白在那件事里头,你和我一样都是受害者,差别是,我能大呼冤枉、博得同情,你却只能含恨吞下,认真说来,你比我更委屈。”

一只巨手掐住他的知觉,让他疼得说不出话。

竟然是她?竟然是她看见他的委屈。所有人都把帐算在他头上,只有受害最深的她,知道他不平。

冲动再起,他把她抱进怀里,头搁在她的肩膀上,固势地不肯松手。

男女七岁不同席,何况这么亲密?但他颤抖的身子,让她窥见什么秘密似的。

心底了然,这些年他顶着辱嫂的恶名,迎视旁人目光,很是辛苦,忍不住地,也成点点,轻拍他的背。

她的了解让他狂喜,可……他没有不甘心。

那年,大家都不得他受人陷害,却找不到幕后黑手,有人在父皇面前献计,只要暗中散播谣言,是生性轻浮淫荡的徐皎月勾引四皇子,那么便可保住皇家颜面。

他不肯,他据理力争,他要娶皎月为妻,宁可将错就错,也不肯推诿过错,父皇气极,母后急着向父皇求情,大皇兄一再要求他向父皇道歉。

就算他做错事,他都说不出对不起三个字,何况他没错、皎月更没错,为什么要道歉。他硬着脖子说:“如果非要一个人承担过错,我是男人,我来。”

然后他被打得皮开肉绽,然后他的恶名四处流传。

他以为这样做她就会没事的,没想到她还是死了,他有满肚子说不出口的憋屈,幸好她没死……抱她更紧,他不要松手,永远永远都不要。

她说:“人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痛,我也一样,或许当下我曾经恨过,就如同你说的那样,我原本可以安享荣华的。但走过最辛苦、最想不开的那段,现在……因为过得很好,所以忘了痛。”

“或许在你的眼中,雕栏玉砌、金衣玉食才叫过得好,但日子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与其在东宫与一群侧妃良娣争宠斗心机,我更喜欢现在的自由自在。”

“所以你也放过自己吧,让那件事彻底过去,让罪恶感消弭,我是真的真的不怨你,当然我承认,一开始看见你有点排斥,那是因为担心。”

“担心什么?”不想放开她,他靠在她肩膀上说话。

“担心你又要插手我的人生,你曾经让我的人生转了个急弯,不管是不是故意,现在的我,很满意眼前生活,我希望它不会因为你再度改变。”

“这次见面,就让我们把没说清楚的话讲明白,解除疙瘩,往后我不怨你,你别挂念我,也许若干年后,鸡皮鹤发、老态龙钟时,再次巧遇,我们能像老朋友似的,一壶清茶、一盘棋,嘴里说的过往,都是童稚时期的笑话。”

轻轻推开他,笑眼相望,眼前的燕历钧,好像还是那个暴躁别扭的小男孩。

她的话很豁达,她的表情很豁达,他知道她说的全是真的,她真的不恨他、不纠结过去,她真的想要就此放下。

这是很好的事,但她的豁达……伤了他,胸口酸酸涩涩的,好像有人朝里头倒了不明浆液,迫得他好委屈。

委屈个什么劲,人家都不计较了呀,让它过去不好吗?

可是通通过去了,他和她之间还剩下什么?

不对不对,他用力摇头,越来越混乱了。

剩下什么?他期待和她之间剩什么?为什么没剩下什么,他的心那么难受?

说过一百一千次了,他不喜欢她啊,从小就不喜欢,每次看到她,不想爱护、只想欺负,母后说,前辈子他们一定是宿敌。

身为宿敌的他们,不见面、不交集,不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可是……

“不要。”他别扭得像孩子。

“什么?”冉莘以为自己听错。

“不要过去、不要云淡风轻,我要背负罪恶感过一辈子。”像宣示似的,他满眼郑重。

这是在……闹脾气?冉莘不懂他怎么了。“负责任不是这样子的,人要学着放下。”

“不要放。”燕历钧不管不顾,再度抱她入怀,好像松开手就放,他不要。

“为什么不?”

“因为我喜欢你。”

他脱口而出的六个字像巨石,一下子砸到他们头上,两个人都傻了。

推开他,冉莘快步走开。她想,他疯了,然后听到他的疯话,害她也跟着疯了,为了不让疯病传染蔓延,她必须理智而果断地逃开。

这次,燕历钧松开手,不是因为发傻,而是因为……因为很冲动、很没脑子的话脱口而出的刹那,心突然爽了,气突然顺了,委屈突然消失了,然后笑容浮上来。

像是某个人往他心头打开一扇窗、点亮一盏明灯似的,让他瞬间将所有模糊的、不明白的东西通通搞清楚了,豁然开朗。

原来追着她欺负,是因为喜欢啊。

原来看着她,心脏就抽动得很不舒服是因为喜欢哦。

原来罪恶感始终放不下是因为喜欢,原来极力否认、极力强调“讨厌”……通通都是因为喜欢。

养不教,父之过,都怪父皇没把他教好,害他把“喜欢”和“讨厌”混为一谈。

燕历钧笑着追上她的脚步,一步一步往前。

踩过她踩过的地面,心脏狂跳两下,不太舒服,但他搞懂了,这种不舒服不是因为生病或讨厌。

学问这种东西是这样的,弄不懂就不通,不通就反感,就越来越丧失求知欲,一旦搞懂,便恍然大悟,窥见学术殿堂,在知识里优游自在。

所以他自在幸福了,即使眼下的状祝不是享受幸福的时候。

她走、他追,她慌、他乐,她极力把他的话抛到脑后,他用力把话锁在心中。

她说就此放下?不干!

她说不要他插手人生?不干!

谁要等到鸡皮鹤发、老态龙钟才跟她下棋喝茶?他要从现在起,每天喝的茶,都是她亲手泡的。

想到这里,他越发兴奋不已。

狼窟到了,她想喊人,但刚开口就发现情况不对。

对危险更敏锐的燕历钧早一步揽住她的腰,在黑影向她撞来之前,抱着她飞身上树。

她全身血液凝结,手指微冰,轻声问,“那是……”

“有一群狼,在洞穴外面盘桓。”他的视力足够将附近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怎么会有狼?”至少她住在这里的四年里,连一次都没见过。

“他们在吃东西,洞穴有食物?”

食物引来狼群?假狼窟变成真狼窟?早知道就别取这个名字。

一击未成,两头狼在树下徘徊,不只他们这棵树,不远处的树下也有一只狼,想到什么似的,燕历钧往那棵树上看去。

燕历钧说;“我想,我找到点点和木槿了。”

“在哪里。”

“在前方一丈处的大树上。”

她们肯定也一样,到了这里却发现洞窟被野狼占据,想逃,但送上门的食物,野狼岂能放过,只好爬上树躲避,难怪天黑了还回不了家门。

“点点、木槿,是你们吗?”冉莘扬声喊。

听见她的声音,那端树上微动,传来点点的哽咽声。“姑姑,我们在这里。”

“待在树上别动,我去救你们。”燕历钧急道,他见不得点点伤心,说罢就要下树。

冉莘发觉他的动作,忙抱住他的腰。“你想做什么?”

“杀光狼群,把木槿、点点救下来。”

“你疯了?那不是一只狼,是一群狼呐。”她后悔没在身上带几瓶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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