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大学之后,就参加了那么一次运动会,报了长跑,当天不幸感冒了,却没当回事照样上场。回到宿舍就开始头痛,躺了几天,发现自己再也不能看书了。
一看到字就头痛。
后来好像变成了灵感体质,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最后他觉得自己好像没有长脚。他想,王家卫说人就是那种无脚的鸟,原来是真的。
以后要怎么办呢?
他觉得自己没有以后了。
那天他握着刀片,想这是自己的命来找自己了。那就不要负隅顽抗了。
耳边一直有人告诉自己,死吧,死吧,死吧。死了就解脱了。
可是最后,他没能下得了手。
他想自己真的是完了。什么都没了。连自我了断的勇气都一并没了。
他合上那本《鬼吹灯》,手轻轻拂过书角上擦不掉的暗褐色血迹。
他想,她不会再来了。
其实有时候,有她在,好像还是蛮开心的。
下巴上又冒出了好多胡茬,自从她来了之后,就是她替自己刮,头发也是她给自己理。
她好像什么都会。
她好像很喜欢胡子扎手的感觉,每次用电动剃须刀之前,她都会在自己下巴上来来回回摸上几次,然后呵呵傻笑。
自己好像,也跟着傻笑了?
有一两次笑得流出了口水,她起初有点惊慌,却轻车熟路掏出手绢给自己一点点擦干净,嘴里一边说:“不笑的时候像佟大为,笑的时候,居然像房祖名了……”
后来,她不会给自己全部弄干净,而是留一点点胡子,然后把剃须刀放到自己手上,笑眯眯地:“呐,很好玩的,你要不要试试?”
研究半天,打开开关,瞪着这个嗡嗡叫的玩意,跟看阿凡达一样,看了十几分钟,最后把这讨人厌的东西戳到她脸上,然后放声大笑。
他看到她失声惊叫的样子,就觉得特别好玩。
但她总是很快就恢复淡定,扣扣脸颊歪头看着自己:“这是你的第十八种人格?果然,这才是你的本性。”
不刷牙,不洗脸,不梳头,不刮胡子,不看书,不做家务,不运动,不爱说话,不讲礼貌……
不生这场诡异的病,你就不知道,神马才是“真·叶卫央”啊!
他把书放到一边,莫名其妙开始觉得孤单。
心情好的时候,他也会主动跟她说话,说自己做的梦,听到的声音,各种各样,光怪陆离。
哪怕在心理医生那里说过一遍了,他还是想告诉她。
她盘腿而坐,频频点头,跟听八卦似的全神贯注。
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听得很认真,还积极提问,踊跃讨论,大胆质疑,最后两个人笑作一团。
他隐隐约约,觉得这种场景有一点点亲切。
但是,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第5章
“跟疯子呆久了,你好像也变成疯子了。”龙镜一边啃着三黄鸡,一边发表见解。
星菱摇头:“大卫才不是疯子。”
龙镜笑笑。想眼前这小猫硬是把□□签名“神经病和精神病不是一个东西好不好!”晾了整整一学期,so what?我的意思是,who cares?
这个时代无人关心他人。
就算这两个不一样,在广大人民群众眼中,并无区别。
左右都是需要避而远之的物种。
龙镜指了指她额角的疤:“他没疯,这个是你自己撞门上磕出来的?”
星菱继续摇头:“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大卫那不是疯,是傻。”
龙镜摊手:“有什么本质区别么?”
星菱说:“傻子要萌多了啊~~你不知道,大卫乖的时候,很乖很乖的!你捏他脸揉他头发他都没意见!”
龙镜倒地:“你是真的爱他我早该明白!”
叶卫央有没有正常一点,龙镜是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自己死党已经越来越不正常了。
前几天去逛花鸟市场,丫在一卖宠物狗的笼子前流连忘返,凑过去一看,无语了:“你的品味还真是每况愈下,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啊!这个狗怎么长得跟低能一样!”
星菱爱不释手地摸着狗头:“我觉得它很可爱的呀~~长得这么忠厚,一定是个好人!”
龙镜若有所思:“原来白痴还有个好听的说法,叫做忠厚……”
星菱恍若未闻:“长得有点像大卫的说啊~~”
龙镜挑眉:“你想他了?”
星菱把忠厚的狗狗摸得都快睡着了,她答得直率又坦白:“嗯,我想他。”
“你还真是……”真是极品啊!“说实在的,你是不是被聊斋里那个狐妖小翠附体了?”那么热衷于帮人照顾傻少爷?
“我倒希望自己能有李冰冰一半好看就好了呢。”星菱说。
龙镜撇撇嘴:“这不是重点。关键是跟林志颖相比,叶家大少爷长得也忒不俊俏了……”
星菱可不这么想:“可是你不觉得,林志颖看起来根本不傻么?就是说,他那股聪明劲都写在脸上了,就算他再怎么演傻子,看起来还是一脸聪明相啊。”
龙镜扶额:“……你完了。”
星菱严肃活泼地表态:“他是我老友。虽然我是觉得他傻傻的样子比以前那样更萌,但是他父母真的太不容易了,我本来想,只要他不要一看到我就掀桌,我就会一直陪他,现在看来……”
“他杀伤力太大,超出了你的预计?”
“不是,我是说现在我决定,就算他一看到我这张残念的脸就想掀桌,我也会一直陪着他。”
“央央,你看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