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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1v1)(42)+番外

作者: 傀儡娃娃 阅读记录

“做我们这行的,都在提前透支生命。上次有个同事跟我开玩笑,年薪百万也没用啊,谁知道哪天就一命呜呼了。怪不得说,嫁人就嫁程序员,人傻钱多死得早。”

子惜听得胆战心惊,“别这么讲…这个世界上没有风光体面还轻松安逸的工作。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薛皓点点头,他尤其喜欢她这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小惜,不如考虑嫁给我?”

子惜抬头,愣愣地看着他俊逸的眉眼,好半晌也没消化掉他说的话。

他神情认真,丝毫不像在开玩笑,“小惜,我们结婚吧。”

周六是子晟的忌辰,子惜空出下午的时间去扫墓。天气突然转凉,空中还飘着零星小雨,无端营造出一股悲伤的氛围。

子惜把一束白菊放在墓碑前,伸手摸了摸那张有些泛旧的遗照。看着照片里眉目英朗,笑容和煦的男人,微微出神,“爸爸,你和妈妈还好吗?”

她跪坐下来,絮絮道:“你们不用再担心女儿了,她过得很好啊。”

“爸爸,我回沪城了,现在供职于一家很厉害的公司,认识了好多优秀的人,上司和同事都对我很好,一切都很顺利。以前总是依赖你们,想一辈子待在你们身边,可没想到你们那么早就离开我了…其实我心里怨过你们,为什么要丢下我一个人呢?我真的好想你们…”

她用手背抹去泪水,音量小了下来,像是在说悄悄话一般,“爸爸,我可能要嫁人了。他各方面都很好,对我也很关心,很照顾。可是…我心里好空啊…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答应他,更不知道该如何拒绝他,他等了我这么多年…”

难得的休息日,本来和许昭约好了出来逛商场,陪她解闷。临行前接到沈策的电话,说要带她去见一个客户。

她刚入职不久,工作上的事不敢怠慢,只得和许昭连连道歉,并保证绝不会有下次。

前些日子崴到了脚,想着是无关紧要的小伤,也没在意,谁知这两天严重起来,脚踝红肿了一片。打开鞋柜,左看右看,挑了一双还算友好的高跟鞋,尽管如此,依旧宛如走在刀尖上。

沈策的车停在楼下,是辆外观低调的辉腾。见她下楼,他从主驾驶座上下来,走到另一侧,帮她打开车门。发动了车子,看到她穿的无袖连衣裙,便把车内的冷气关低了一些。这种毫不刻意的体贴透出他良好的修养,让人觉得很舒服。

车子停在一家当地有名的高档餐厅前,被训练有素的服务生领至预定的位置,大约等了五分钟,客户准时出现。

沈策在路上和她简单说明了客户的情况,是家实业集团的老总,对G&M提供的私募基金产品很感兴趣。

子惜以为又是个其貌不扬,挺着的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可看到来人,颇为惊艳,三十多岁的年纪,外表英俊,气宇不凡。

沈策起身和他握手,“宋总,您好。”

那人礼貌地笑笑,“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

落座后,他把目光转向子惜,沈策立刻意会,向他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小学妹,子惜。刚毕业没多久,但业务能力不错,后生可畏。”

子惜朝对方微微颔首,这才明白过来,沈策是打算把这个项目交给她了,心里既感激又忐忑。

接下来,沈策和这位宋总便围绕着主题开始交谈,子惜在一旁认真听着,偶尔会发表自己的见解。

期间,宋总接了电话,不知对方是谁,他的神色顷刻变得温柔许多。挂断后,他把手机放到一旁,面上的笑容无奈却宠溺,“我的侄女,这才几点,就催我回家了。”

话音刚落,手机又振动了起来,他的表情有些抱歉,但还是接通,耐心地附和几句。

最后,他摇头笑了下,“这小丫头,真是被宠坏了。”

能够在资本市场站稳脚跟,除去对金钱的敏锐嗅觉,深谙人情世故,善于察言观色也是基本技能。沈策看似无意却有意地感叹:“宋总好福气,有粥可温,羡煞尔等。”

意识到饭局结束,子惜跟着起身,送人离开。途经大堂,一阵喧嚷。不知是不是出现了错觉,她竟然听见了服务生恭恭敬敬地喊着靳总。

好奇地抬眸望去,那人挺拔高大的身影闯入了她的视线,让她愣在原地,两条腿像是灌了铅,怎么也迈不开步子。

“子惜,怎么了?”

对上沈策关心的目光,又看到那人就站在门口,如果这时出去,必定要和他打个照面。

她犹豫再三,“沈总,您先走吧,我想去一下洗手间。”

“好的,我在车上等你。”

又是没出息的落荒而逃,两年过去了,子惜依旧忘不了他带给自己的压迫感。

躲在洗手间平复着情绪,不是没想过会再次遇见他,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快到她根本没做好准备。

等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她走出来,也顾不上化了淡妆,拧开水龙头,掬起一捧水就往脸上拍,再抬头时,眼前突然一片模糊,大概是隐形眼镜掉了。

她一边揉着眼睛,勉强适应突如其来的模糊,一边扶着墙,一瘸一拐地往前走。猝不及防地撞到一个坚硬的胸膛,下一秒,嗅到那再熟悉不过的,专属他的的味道。

她往后退了一步,缓缓地放下手,等待着视线,一点一点地恢复清明。

深邃俊朗的五官似乎变得比之前更加凌厉,张狂强势的气场也收敛了许多,可又似乎什么也没有变,还是那个让她又怕又爱的男人。

可能是额头被撞疼了,她鼻尖发酸,已然忘记了自己躲在这里的原因,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然而,他只是冷冷地睨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与她擦肩而过。

淡漠的神情,嫌恶的目光…一时之间,她只觉心如刀绞。

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到底在期待着什么?不该这样的,他们不该这样的…可是啊,这不就是她想要的结果吗?再见面时,像陌生人那般。或许,在他心目中,自己从两年前离开的那一刻,就变成了永生再无交集的陌生人。

沈策的车还在那里停着,子惜强打起精神,告诉自己,不要再胡思乱想,一切都过去了。

可还是恍惚,踩空了台阶,就要跌倒,她认命地闭上眼睛,却没有想象中的疼痛,等恍过神,发现自己被人横抱起来。

男人深刻的眉眼近在咫尺,只要稍稍扬起下巴,额角便能触碰到他紧抿的唇。

她清楚地看到,他的喉结滚动了两下,似乎在压抑着什么。良久,他开口:“给你一分钟的时间,把那个人打发走。”

他的声音像是有魔力一般,子惜鬼迷心窍地拨通了沈策的电话,解释了一通,收了线,看到他的脸色愈发沉冷。

一言不发地将人抱到车上,握住她的脚腕,把鞋子脱掉,看到高高肿起的踝骨,他眉头拧起。

子惜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挣了两下,被他按住了膝盖,“你再动?”

靳承带她去了医院,抱着她跑上跑下,等检查完,包扎完,他已经出了一身汗,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流。

子惜呆呆地看着他的侧脸,一颗心又浮了起来,再也无法坠落。

出了医院,已经很晚了。夏风微凉,不知又有多少人将会在着缱绻的夜色中沉沦。

车子停在了小区门口,子惜惊觉,他怎么知道自己住在这里?

“你…”

靳承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好整以暇地开口:“你五月三号抵达沪城,五月四号搬进了这里,目前在G&M的资产管理部门工作,每天早上八点上班,乘坐地铁三号线,中间会换乘五号线,正常情况下晚上七点下班。不过几乎没有正常情况,据我观察,你基本上是晚上九点半后才回去的。哦,还交了一个男朋友,在Tuix的软件开发部工作,是个系统架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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