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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深处有为家(183)

吴瑛心里一个激灵。

赶紧又给那小吏塞了钱,问了问二房分到的店铺.... 果然,全都易主了。

又问了吴有为名下的那两个铺子,也卖了;房产,也易主了。

因为吴有为将自己那房子卖给了张升!

还给了个亲情价!

张升就算是考中进士,也要在京三五年,才能外放,这段时间加上他备考的时间,差不多十年,就得在这里度过,总是租房子也不好。

如今那里,已经挂了门匾:张宅。

吴瑛蔫头耷拉脑的回来了,因为他发现了,他恐怕找不到二房了。

他们出来的时候兴致怏然,回去却如同打了败仗的士兵,一个个都没了活力。

吴孙氏没跟着他们去,她是不想跟以前被自己看不起的二房弟妹打交道,现在二房比她强,她都没有绸缎衣服可以穿,吴家以后只能穿最好的细棉布,最差的粗麻布衣服

绫罗绸缎是不要想^了。

二房却可以穿绫罗绸缎,她不想不如弟妹。

更不想被人看不起,老虔婆可以,谁让她是长辈,她... 行,拉不下那个脸。

结果,人回来了,还受了伤!

“怎么回事?”二房难道欺负他们了?

“别提了!”吴瑛将事情讲了一遍,吴老夫人一听,顿时哭了起来:“天煞的养汉老婆,竟然就这么走了!”

她的钱,她的好日子啊!

什么指望都没有了!!!

吴孙氏也生气,可她更生气的是,这看病抓药就花了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啊!

够一大家子人吃一个月的了。

就这么一天,全都花出去了。

也不干了,闹了起来,跟吴老夫人犟嘴了起来,婆媳俩撕破了脸,整日哭嚎怒骂,家里一刻不安宁。

可是钱也是越花越少。

最后,实在是无米下锅了,只能先将粗使的下人一家卖了,换了点钱,后来又发现,丫鬟才是花钱的大头,四个丫鬟卖了三个,只留一个给吴老夫人用。

吴孙氏没留丫鬟在身边,但是她有儿子的小妾,一样可以呼奴使婢。

吴瑛觉得这样也不行,这点钱也不能活太久,只能出门去继续找生钱的办法,最后还是吴孙氏又给了他三十两银子,然后吴老夫人躺在炕上,让他去找吴有为。

“他好歹也是你亲叔叔,就说我说的,让他扶持你一把!”吴老夫人流着泪道:“没想到临老临老,我还有让他一个庶子扶持你这个嫡孙的时候!”

这个时候,被现实狠狠惊醒了的吴老夫人,彻底的认了命。

当初自家形势大好的时候,那个没用的都能及时分宗,真是走了大运!

现在却不得不去求他,给大孙子一条生路。

家里老弱妇孺一大堆,不能给大孙子铺路,只能拖后腿。

“祖母!”吴瑛蹲在那里,流下了眼泪。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对于吴瑛来说,宁愿去要饭,也不想给人低头,可是时势所逼,他,不得不低头。

只是他们都想的太好了,他们去求,难道吴有为就会答应?

将自己看的太高了。

刚刚入冬,下了第一场霜雪后,壬辰,朝廷大朝会,宪宗皇帝下了圣旨:立王氏为皇后。

冷宫里,听着外面喜乐之音,吴倩儿满脸麻木。

她已经不是皇后了,在打了万妃之后的第二天,她就已经被软禁了起来,陪嫁进来的人,全都杖毙。

就在她眼前,一个个的打成了肉泥。

她以前不是没处置过下人,但是那都是拉下去处理,从来在眼前... 哪天,血流满了坤宁宫前面的空地。

下人们临死前的哀嚎,凄厉的求饶,每每午夜梦回,都能在耳边徘徊。

还是今天好啊,今天是喜乐之音....

听着听着,吴倩儿流下了悔恨的眼.... 如果她不那么冲动... 如果她没有嫉。妒... 如果她.....。

那么多的如果,也换不回曾经了。

她成了废后,大明立国以来,第一个废后,新婚才一个月啊!

钱太后喜欢她,为什么不给她一个机会?只要她还是皇后,她绝对不会再这样,万氏... 万妃,她跟她争什么呢?她一个老女人,她还能活的过她去?

有老宫女来给她送了饭。

刚来的时候,给她的饭菜都是些炒白菜,白切肉之类的一点色香味都不讲究的饭菜,她以前身边的丫鬟都不屑的吃,可是现在,她得吃,不吃就没得吃了。

每日保证她两菜一汤一个主食。

一荤一素,粗茶淡饭,也不过如此了。

莫灵山庄

吴瑛走了,吴有为面色淡淡的,小小却欢呼了起来:“活该!早就想这么赶走他了!"

小小现在学了许多东西,人也开窍了,回想起来,最讨厌的人就是吴府的那些家伙。

现在他们倒霉了,小小别提多高兴了。

林素管家也满意了,老爷就该强硬一些,不然这些人黏上来,可就不好处理了。

吴有为抻了个懒腰:“赶紧把香炉拿走,这味儿也太冲了!”

他喜欢自然的味道,这种高级货他有点享受不了,鼻子怪痒痒的。

“这是熏香!”林素管家才不听他的呢,让人将香炉放到了客厅中央,这样既能供暖又能熏屋子。

吴有为赶紧起来去换下这身华丽的衣服,这衣服穿着其实也挺好看,就是别扭,他还是喜欢自己那套家居服。

跟小小俩收拾完了出来,栗子烤上,热茶点心端上。

吴有为吃着栗子,想着的却是地瓜,这要是有点地瓜烤着会更美。

只可惜,这个时候还没地瓜什么事儿。

他记得在上自然课的时候,介绍过,地瓜的野生种起源于美洲的热带地区,由印第安人人工种植成功,抗病虫害强,栽培容易。哥伦布初见西班牙女王时,曾将由新大陆带回的甘薯献给女王,西班牙水手又将甘薯传至菲律宾。

在明朝万历十年(1582 年),从当时的西班牙殖民地吕宋(今菲律宾)引进华夏,由东莞人陈益从安南首先引入广东。

万历二十一年(1593 年)五月,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又从吕宋携带回大明,试种后,“甫及四月,启土开掘,子母钩连,大者如臂,小者如拳”,福建巡抚金学曾大力推广,并撰《海外新传七则》。

《农政全书》详细记述了番薯的种植方式,李时珍《本草纲目》载:“南人用当米谷果餐,蒸炙皆香美...... 海中之人多寿,亦由不食五谷而食甘薯故也。

所以地瓜也叫甘薯,又叫红薯,因来自海外,也叫番薯。

距离现在还差百十来年呢,也不知道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吃到地瓜。

他记得后来还在某部《封神榜》之中看到过那里的人烤地瓜,当时就笑喷了,封神演义那是商周时期的事情,那个时候连海外都不一定有人知道地瓜,那里的人就会烤地瓜吃?

简直是搞笑嘛!

想着想着,他就又掏出自己写的那个本子,在玉米、土豆等等高产农作物后头,添了地几....

宫里

万通跟宪宗皇帝正在说他的那些实验:“都已经验证过了,的确有效,不过,为了更稳妥,还是在皇庄试用一下为好。

“那就在京郊的皇庄试用。“宪宗皇帝道:“对了,朕听说,那吴佣的莫灵山庄,就挨着朕的一个皇庄?"

“是,臣已经跟看守皇庄的公公提过了。”万通是怕那些人欺负吴有为,这才打了招呼。

看守皇庄的公公还是很给万通面子的,一直跟吴有为相安无事。

不然在皇庄周围,那可不是好待的地方,不是受人欺负,就是跟人同流合.... 去欺负别人。

“那就在那个皇庄实验,到时候挨着近,有个什么问题就能去请教了。“宪宗皇帝安排的很不错:“让他们都态度好点,如果成功了,你说朕该赏给他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