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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子难为(42)+番外

饶是明湛素来镇定,此刻也微抿了抿唇,舌尖儿抵着上鄂,唾液急剧分泌,以至于让他有一种想吞一口口水的冲动。拈起那枚印签,底端龙飞凤舞的刻着六个字:镇南王帝都印。

“此印,只可在万分之危急时方可调用。”凤景南很满意明湛克制下的镇定。

明湛将印鉴放回玉盒,听凤景南解释,“你在帝都,我将此印授予你。执此印鉴,你便可代我行事。任何有关朝政的公文皆要有此印或我的印玺方能生效。”

也就是说凤明礼凤明义只有交际权,而无决定权。明湛的心情稍微好过了些。

“我的意思是,这印最好不要用。这是在帝都,上面儿有皇上。我们镇南王府对于朝政向来从不加以干涉,对于帝都世家也只有面儿上交情,素不深交。镇南王府是本朝第一王府,我是皇上的胞弟,所以如果非事态紧急,不要用,最好等我的决定,你对帝都并没有太深刻的了解。”凤景南道。

明湛点了点头。

“待你大婚后,我会命明礼明义回云南,这里就交给你。”凤景南诚意十足,当他发现已经无法掌控明湛时,便已想过,退一步。昨晚,魏宁一翻话让他最终下定了决心。他想节制明湛都困难,何况明礼。真是如魏宁所言,逼急了明湛,明湛固可一死,可像明湛这样有才能的人,临死前以性命为筹码所做的冲撞与引发的后果,饶是凤景南也不愿多去想像。再者,虎毒不食子,他不大喜欢明湛,却也从未想过要明湛去死。

可反过来想,如果兄弟两个配合的好,明湛于帝都执权对明礼也是大有好处的。甚至明湛的强势可以稳固镇南王府的地位。

此刻,明湛终于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微笑。

他现在当然没有办法把明礼明义赶回云南,甚至朱子政有一点儿说的对,他在宫里,万事不便,他原来只想着能从凤景南手里得到帝都一部分人手儿便可。他与凤景南一无感情二无交情,凤景南当然不可能贸贸然将帝都的权利交到他的手里。

没想到,凤景南竟有如此决心。

凤景南的确魄力不小,只要给他一条生路,他是不愿和凤景南翻脸的。血缘是无法抹灭的东西,镇南王府已经在了,镇南王府如果出事,削藩什么的,他又能讨到什么好?或许凤景乾会出于脸面让他活着,成为帝王仁慈的一个象征。

可如果始终如在石榴院一般,身边有无数双眼睛监视,行止不可踏错半步,如履薄冰,性命只在别人一念之间。手中没有半分依恃,任人鱼肉。

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他在凤景南心中的地位是不及凤明礼的,可是他要让凤景南明白,谁才是大势所趋?

明湛写道,“我明白。”

短短三字,明湛已深谙政治用语的无限延伸性与多种解读性。

明白,你明白什么?明白本王的一番苦心?还是明白了你的权柄?

你他娘的就不能给本王一句准话儿么?

以往都是凤景南用这种含糊的说辞对待下属,今日已是三十年河东,感同身受时,只有满腔恼怒,直觉的明湛这小子太过奸滑不老实。

不得已,凤景南只好亲自开口说清楚,“兄弟之间要好好相处,我不希望听到你们之间有什么失颜面的事情发生。”

明湛点头,写道,“我从不主动招惹谁?”

“明湛,我希望你能以大局为重。你不招惹谁,那么如果被招惹,是不是就要喊打喊杀,失尽体统?”

想了想,明湛写道,“这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如果有人招惹我,我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

凤景南稍稍满意,咳了一声,说道,“照顾好自己。”

明湛一惊,看向凤景南的眼光好像在看外星人,凤景南这是在关心自己么?

凤景南也倍觉尴尬,这种话如果让他对明礼明义说,再自然不过,那俩人定是一脸感激欣喜。到明湛这儿,变成了张着嘴瞪着眼的蠢相,真……真是……

一息之间,凤景南已恢复往日优雅,起身,从容离去。

我靠,凤景南不会发烧了吧。明湛想。

第49章 狭隘

凤景南走后,明湛重回到石榴小院儿,不紧不慢的生活。

魏宁则继续做着明湛的乐理先生,如今明湛笛子吹的不错,魏宁打算教明湛弹古琴。

明湛不乐意学那个,魏宁把自己家里珍藏的大圣遗音抱来给明湛赏鉴。他发现了,这小子相当贪财,跟他一讲这琴如何如何珍贵无匹,如何千金不换,顿时便有了兴致。

魏宁将自己的宝贝搁一旁,整个显摆过程摸都没让明湛摸一下,然后便远远的收好。随手再取出一张稍小的带着清漆味儿的七弦琴,温声道,“你先学这个,等学好了这个,再让你弹大圣遗音。”

明湛虽不大满意,却非不知好歹,勉勉强强的点了个脑袋。

魏宁认为明湛在乐理方面很有灵性,是那种触类旁通的灵气,许多人弹一辈子琴都是匠气十足、邯郸学步,可明湛哪怕刚开始练习,乐曲里的喜怒哀愁便可以随着高高低低的琴声弥漫开来。

他的技巧并不如何高明,独这份天资实在令人感叹。

琴如其人。明湛虽口不能言,其内心却不知如何瑰丽多姿。

明湛其实不介意学一些才艺,琴棋书画,什么都好,反正他事情很少。如今连太后都少找他茬儿,谁见他都躲着走,连凤明礼凤明义也不知道是怎么商量的,轻易不肯露面儿。

搞的明湛真是……他娘的……寂寞如雪啊。

他叮叮咚咚漫不经心的弹了两首曲子,就缩回了手,跑到一边儿的火盆前去烤火儿,太冷了,不知不觉冬天已经到来。

抽抽鼻子,红薯的香味儿很甜。

魏宁很喜欢吃红薯,不过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因亩产高,为穷人所喜爱。尤其是放到炭盆上烤来吃,香软甜糯,为魏宁所钟爱。

魏宁掰了一半递给明湛,“少吃些,听明月说你天天吃,大便干。”

若不是香香甜甜的红薯还在冒着喷香儿的热气,引人食欲,明湛差点儿直接拍到魏宁脸上。他,他也喜欢吃这个,小厨房有心讨主子的欢喜,蒸的、煮的、油炸的、烤的、烘成红薯干,变着法儿的给明湛收拾了来吃,明湛连吃了三天,结果吃成便秘,在马桶上坐了小半个时辰,后头的小菊花儿还受了些伤,才便了出来。

请御医开了几副通便的汤药才好了,哪知明月这个大嘴巴给唧咕出来,正巧给魏宁听个正着。今儿刚拿到烤红薯就先恶心明湛一番。

自从魏宁敲边打鼓的帮了明湛一个小忙,助明湛得到了帝都权鉴,狼狈为奸的两个家伙心照不宣,交情更近了一步,魏宁闲了便会来石榴院逛一圈儿魏宁认为明湛野心勃勃,如今明湛龙遇浅滩,正是交好的机会,反正,明湛若飞黄腾达,他们交情在先。若明湛野心夭折,对魏宁也没啥损失。而且,他有一个便利,他是奉旨教明湛乐理。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不过说句心理话,魏宁还挺喜欢看明湛郁闷时嘟起的嘴巴。

魏宁天生一张薄唇,常被人批判凉薄。不过,明湛就是那种粉粉肉肉的唇,圆圆的,嘟起来像小小的花朵一样,可爱极了。

明湛吃东西的模样也乖巧,一小口一小口的,偶尔还会舔嘴角,认真而珍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捧着龙肝凤胆呢,其实不过是不值一文的红薯。

魏宁喜欢明湛这种态度,视线落在明湛侧脸的细疤上,瞧了一会儿才说,“太医的药瞧着怎么没什么效用似的。”

明湛伸手摸了摸,其实太医的药不错,刚开始伤口痊愈后,只要刮风下雨阴天多云什么的便会发痒,比天气预报都要灵光。如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魏宁凑近细看,明湛的皮肤真是极好,像刚磨出的带着热气的水豆腐,因为年纪小,还有细细的绒毛儿,故此,这道疤极是扎眼。魏宁深觉惋惜,摸了摸,问明湛,“还疼吗?”

明湛白眼,这人不是傻了吧?都妈的结疤了,还问疼不疼。

“好了,这么丑,还翻什么白眼。”魏宁笑着捏捏明湛的脸,“怎么觉得你又胖了。”

“冬天穿的多。”明湛在魏宁的掌心写了一句,他不乐意别人说他胖。可能他就是容易发胖的体质,喝口凉水都要胖。

“要不要我教你剑术?听说你早就不去校场学骑射了,每天练练剑也不错的。”魏宁道,在他看来明湛胖就是因为不爱动弹的原因,而且一到冬天,连书都不乐意念,就喜欢天天裹在被窝儿里,懒猪一个。要命的是,明湛对于美食很有兴趣,胃口极好,最最要命的是,明湛还不挑食,他基本上没有不爱吃的东西。

这种品质,如果出生于贫民之家,父母肯定极省心,说这孩子好养活,不挑饭食。可偏偏明湛住在宫里,要什么有什么,所以随着明湛的渐渐长大,他的体型也好像气吹一般,慢慢的福态起来。

凤景乾每次看到明湛真会感叹自己会养小孩儿,瞧把明湛养的多出息多水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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