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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过分邪魅(穿书)(39)+番外

作者: 惊鸿无双 阅读记录

扶艳无语垂下头,谢卿呵呵两声尬笑:“我说着玩的,你想是,他还没有那么多钱呢。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劝劝他。”

“好,多谢了。”

扶艳折身下山,没走多远,不到百米又返了回来,绕到屋子后面草丛里待着。

——

屋内,谢卿轻手轻脚走到萧念稚面前,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还没出声,萧念稚开口说:“你不会到今天才晓得我是个瞎子吧,玩什么呢。”

谢卿嘿嘿笑了两声,坐在他面前,认真说:“叔叔,我刚才在外面看见一个人,长得有点像你徒弟呀。”

萧念稚一个烛台敲过去,道:“你个小毛孩子你见过谁啊,外面是个人都长得像我徒弟?”

谢卿忙道:“不是不是,他告诉我他叫扶艳,挺可怜的,要不你就见见他吧。”

萧念稚难得叹了口气,道:“说见就见哪有这么容易。”

“你的意思是……”

“他当年下手那么狠,还不得我生会儿气啊。”

谢卿嘴角抽搐:“啊?”

“你们在外面说什么我都听见了,我又不是聋子,说到底,我早就知道这天会来,只不过我毕竟受了点小伤,有些事无法去直面。”

谢卿突然很想知道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萧念稚的态度似乎和那位的关系并不简单。

“到底发生了什么?扶艳为何挖了你的眼睛?”

“一瞬执念止乎此,只怪江湖纷争而已。”

萧念稚第一次和谢卿完完全全说了天下江湖中的事,涉及正和邪,涉及人心险恶,涉及爱恨纠缠。

每个人心中都待着欲望,所以每个人的心中多多少少都有恨,不同程度的恨,造成了一个又一个必然的结局。

从前萧念稚不愿和谢卿说,是希望他能一直纯净如此,莫要卷入到他人的阴谋当中,而他现在告诉他,是因为要想避免一些事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告之,戒之,方能保全。

谢卿似懂非懂:“那当初爹你那么维护扶艳是因为也想保护他。”

萧念稚轻快一笑,摇了摇头,说:“不,我喜欢他。”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亿万财产源于现代社会表情包

祝大家高考结束开心,终于解放了

第29章 夜凉如水

风动兰摇的夜湖边, 一只萤火虫从城东的桥上飞来, 渡过为银月做伴侣, 浮游田间点亮一小禺天地;扑闪翅膀未停歇,直到停在一个戴着白色面纱斗笠的男子指尖, 闪了两下。

男子在夜湖边上站了有一会了, 他身形不那么挺拔, 反倒显得有些单薄,他的左手手腕上缠绕着好几道银色装饰软兵刃, 月光之下透着寒光。

湖中忽然泛起涟漪, 惊走了男子手中的萤火虫。

宣未, 瑶和, 清浅掠过湖上,纷纷轻足立在男子身旁, 过了一会, 又来了一男一女,分别为琴瑟下五弦的负离和妖灯。

妖灯立于身侧, 腰间蓝玉配饰轻轻撞响,发出清脆的声音。她轻启涂着紫色胭脂的唇,道了声主人。

“温筠呢?”男子藏在斗笠下的表情未能传达到身边的人。

清浅接道:“无伤,小千, 秦梦出任务去了。”无伤即为温筠。说到琴瑟十五人, 只有温筠保留着出世的红尘名。第一次入琴瑟抽取代号时,温筠便说,我只希望可以保留温筠这个名字, 琴瑟之主没反对,后来便叫开了。

“任务做完了叫他早点回来。”男子的声音平淡无奇,除了天生的寒冷,他说任何话的时候都不带情绪,叫人听不出他的意思。

但身后跟他叱咤江湖多年的属下不辨音也知道他所指。

妖灯狐媚身姿,眼尾勾勒的黑线快要连到鬓角了,看一眼如同身于地狱。

“龙九还是逃走了,不识好歹的东西。”

“他被押在地牢还能逃出来?真是不要命了,当初说好了一辈子为琴瑟而活,现却总想着逃跑,没良心。”清浅愤愤难平。

不过姑娘毕竟才十五岁,思考问题只看得表面,她认为主人对龙九比对别人都要好,可龙九却还想着逃离,实在是忘恩负义,若不是主人将他救回收入琴瑟,如今他还不知死在哪个角落里,死无全尸了。

男子道:“他受了伤,逃不了多远,天涯海角,掘地三尺,也要将人给我带回来。”

宣未双手抱着胸,黑色剑器别在腰间,眼睛一直盯着夜湖下暗涌的流水,深深在眼底浮动。

“他功在下五弦,又受了重伤,按照他的性格,应该会先保命。”

如何保命?

负离猝然开口:“听说阴泉之境下的扶艳逃出来了,这可是个好机会。”

男子静听他们说一遭才道:“龙九八脉被封了六脉,需借力解封。”

瑶和半天开口:“鬼蜮魔路妖魔皆有命海镇丹田,通灵护体,于此中人为命门,于外人眼中,其妙不亚于妖族的内丹。”

但龙九不会去剖妖类的内丹,以他现在的功力进不进得去人妖结界还是个迷,万事求稳,他宁愿耍点聪明去凡间找救命稻草。

妖灯轻笑:“听说南宫府的老妖精萧念稚也还活着,这倒有意思了。”

月下男子白纱轻微摇动,雪白的光偷偷泄入缝隙印在他的脸上,描绘出了男子肤如凝脂,阴艳柔美的面孔。

因为侧面只能看到侧脸,男子右眼角顺下眼眶点了胭脂雨妆,眼角开而细长,皮肤光洁,唇瓣淡色优美,这一眼看下去竟觉得说为女子也不为过。

貌若天仙,也就如此了。

“带得回来就带,带不回来……”他顿了一下,道:“就杀了。”

盛况夜空下,五个迥然不同的人异口同声说道:“是,主人。”

——

萧念稚这边,扶艳使着苦肉计,而萧某人铁面无私。

早起,谢卿给萧念稚换眼布,扶艳只敢站在远处看着,他担心萧念稚排斥他,自己还没靠近就被轰得老远,所以这位曾经高高在上被捧在手心里的人哈巴狗跟在后面帮忙倒倒水,打扫收拾屋子。

谢卿要去溪华那修习,萧念稚背着旗幡下山干活,扶艳两手空空距离十米外跟着。

到了城中摆好摊,萧念稚跟顾客谈天说地瞎扯一番,他就在一边看着,不说话,他将全世界忽略,眼里只留一个萧念稚。

他看他的眼睛,看那刺眼的红布,看他明明世界一片黑暗,动作却仍然娴熟的忙前忙后,那应该是经历了多少次的失败后才熟稔起来的。

心上人在眼前,扶艳却一发不可收拾地想萧念稚,对方像灯草,不知何时就会没了,两手抓不住,飘飘忽忽。

此时扶艳非常想自己是个哑巴,就这样陪一个瞎子过一生,虽然话语寥寥无几,但可以相伴终生,互相扶持。

他渴望的你爱我,我爱你,以一种身体畸形但心灵纯净的方式展现,更凸显相依相偎的爱意。

萧念稚看不见后,听觉和其他感官异常敏感,他一开始便知道扶艳像个跟屁虫赖着,没打算理他。

到了收摊的时刻,他照例心情好去酒楼买点点心吃。

进了门,萧念稚跟小二打了照面,安排上了一桌,萧念稚忽然道:“这人不是和我一起的,把他赶走。”

小二正给他上茶,看见扶艳正要在桌对面坐下,立马过去没好色道:“这位客官,你有银子吗?”

扶艳摇头:“我就坐着,不吃东西。”

小二甩着肩膀上的抹布,态度坚硬起来,说:“不好意思客官,没钱就不能在这儿坐着,请出去吧,再说你在别人桌上上坐着,你不害臊啊。”

扶艳着急,说:“我认识他,我和他一起的。”

萧念稚无辜又撇的干干净净:“不是,我没朋友的,你看我那次来不是一个人。”

他是常客,小二知道,所以语气愈发不耐烦,声调威胁甚有怒意:“你若不走,我就找人来轰你了,不买还占位子,占着茅坑不拉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