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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输(ABO)(37)【CP完结+番外】

作者: 迟小爷 阅读记录

罗尧多委屈啊,他又是非法拘禁,又是无故打人,他这样发疯,不就是为了孩子吗?

孩子……仅仅是为了孩子。

程澈指尖颤抖,抖得难以克制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恰好看到罗尧将两手中的两个银色物件毫无留念地扔进了垃圾箱,然后转身走了。

恍若一道惊雷凌空劈下,程澈身体快过意识,大脑空白地跑到垃圾箱旁,疯了似地在里面翻找,可那两个小东西体积太小,早就顺着各种垃圾的空隙钻到了更里面。程澈找不到,便将整桶垃圾都倒了出来。

老小区的垃圾箱是未分类的,里面的易拉罐、塑料瓶、发臭果皮、烂菜叶子,各色各样的生活垃圾稀里哗啦散发着刺鼻的异味,一部分弄脏了程澈一尘不染的皮鞋和裤子。

但程澈无暇顾及,寻找无果的他甚至跪在垃圾堆里,终于,他在一堆泡沫盒下先后找到了那两枚戒指。

他捧着戒指跪坐在一堆垃圾上,其中一枚的内壁,“罗尧一生所爱”清晰可见,这是他的戒指啊!

他重获至宝一般握在手心,抵在胸口。

那次罗尧把戒指扔出去,他第二天下楼去找了好久,差点上班迟到也没找到。

他还记得五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罗尧突然说自己要出国留学,也没告诉他原因,他作为罗尧的恋人,纵有千般万般不舍,却也由衷地替罗尧高兴。他没有把不舍说出口,因为他不想做一个阻碍恋人发展的人,但他却因此郁郁寡欢了好一阵,在实验室里频频出错,有一次甚至忘了关明火电炉……直到那天,罗尧把这枚戒指郑重地戴在他的无名指上,他才再也忍不住地扑到罗尧怀里,一边哭一边告诉罗尧自己有多不舍得。罗尧也一再的安抚他,要他一定要等他三年,三年之后,他回来,他们就可以考虑结婚了。

可是,三年之后,罗尧亲手扔了戒指,扔了他。

“喂,你干什么!”一个清洁工拿着扫把气愤地在程澈身后喊道,他老远就看到他上午才收拾完的地区一片狼藉,还有一个人坐在垃圾里,捂着脸不知道在干嘛。

程澈抬头,这才发现自己情急之下干了什么坏事。

程澈抿了抿唇道:“抱歉,我会收拾的……”

“最好赶紧给我收拾干净,居委会定期有人检查的!看着人模狗样,怎么还在这捡垃圾,今天真是见了鬼了……”清洁工估计是气坏了,说话也毫不留情。

清洁工把手上的扫把扔到程澈脚边,低骂着离去,留下从垃圾堆里踉跄着站起来的程澈。

程澈看着手心的两枚银环,想着刚才清洁工说的“捡垃圾”,不由得红着眼圈大笑出声。

作者有话说

我觉得,罗尧最想打的不是严浪,而是某位自称亲妈的小迟T_T

第29章 胆怯

程澈端端正正地坐在餐厅的包间里,等着白桢的到来。

他约了白桢晚上七点吃饭,自己却六点不到就坐在了这里。

其实,在给白桢发出饭局邀请直到现在,他都没搞懂自己这样做的意义所在,但他突然很想和白桢说说话,想和白桢聊一些问题,就像那天演唱会结束后,他原本也是想和白桢说说话一样。

他和白桢是老相识,直到现在,白桢对他还延续着大学时期的称呼,叫他“程学长”。这是一个十分恭谦的尊称,以至于白桢身边亲近的人,譬如他的助理小唐,全都尊敬地喊他“程哥”。白桢一向是以谦逊的形象示人的,的确,他无论是私底下还是公开化,都很有礼貌。大学期间,白桢也是出了名的大好人,学生干部工作也处理的很好,深得老师同学喜欢,这些也直接导致那些想挖他成名之前黑料的人总是空手而归。

当分针指向七点的时候,程澈开始紧张起来,但直到七点半,白桢才敲门而入。

白桢戴着棒球帽、墨镜和口罩,炎炎夏日还穿着长袖长裤,气喘吁吁的关上门。

“好险!我差点被人发现了。”白桢惊魂甫定地拍着胸脯,随即取下墨镜和帽子,冲程澈莞尔一笑,那双温柔含情的桃花眼的确惹人心动。

“你穿成这样,不是更引人注目吗?”

白桢摇摇头。

“这是0和1的区别,乔装打扮引人注目却不被发现真身是0,而不乔装被狗仔发现并拍照,这是1。”白桢坐在程澈对面,“抱歉学长,我来晚了,今天录歌,耽误了时间。”

“是录《罗盘与针》吗?”

“不是,是另一首歌,不过程学长也听了这首?”白桢脸上惊喜。

程澈盯着他的脸看了许久,也丝毫没有找出一丝作伪的痕迹,就好像程澈听他的歌,他真的很惊讶一样。

“学长觉得怎么样?这是我出道以来的第一首原创。”

“很好。”程澈没有做过多的评价。

“谢谢程学长,”白桢冲程澈笑,脸上浮现出两个酒窝,“我记得大学那会,学长从来没去参加过我的演出,我还以为是我唱的不好,学长不喜欢听我唱歌呢。”

程澈摇摇头。

怎么可能不好,现在想来,也许就是太好了,所以他下意识的不想面对,尤其是和罗尧一起。他还记得他和罗尧是在学校的歌唱比赛决赛上初见白桢的,白桢的歌声惊艳到了罗尧,也惊艳到了其他观众,罗尧对白桢赞赏有加,白桢毫无悬念获得了全校冠军,罗尧作为受邀嘉宾亲手把校园歌手的证书颁发到白桢手上。

“你唱的很好,我研究所好多人都是你的饭圈死忠粉。”

“天,学长居然也会说出‘饭圈’这样的词语!”

程澈笑了笑,没说话。这词语是他听研究所的追星女孩男孩们说的,也许他在所有人的心中,就是这么一个古板、无趣,除了科研什么都不懂的人。

饭菜一一上桌,白桢也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之前在小公司做练习生的时候,每天都要保持身材,不能多摄入一点热量,后来好不容易从练习生熬出来了,进了簇星,结果比以前要求更严格了。”白桢饿极了一般,大口吃肉。

“当明星很辛苦吧。”程澈托着腮看白桢吃东西的样子,他化着淡妆,还没来得及卸,即使是狼吞虎咽,举手投足间也别有一番极具个性的美感。

“唔……”白桢咽下一口食物,“辛苦往往是由人的心理而不是身体来界定的,舞台让我快乐,我也期待爬上更高的舞台,所以不辛苦。”

程澈点点头,也吃起了东西。

这家饭店是H市有名的高档中餐厅,罗尧带他来吃过好几次,他对H市吃饭的地方不怎么了解,想来想去,也只有这里能配得上白桢的身份。

他们像普通的学长学弟那样对坐吃饭,白桢边吃边给程澈讲一些他在娱乐圈里的趣事,偶尔发散至天南地北,好像什么都略通一二。

程澈听进去了,也觉得十分有趣,这些东西他以前都不知道,他的生活除了那些刻板的化学元素,就是罗尧,单调的如同老旧的黑白电影,和他呆在一起,一定极其枯燥。

众多话题中,白桢说的最多的,还是关于音乐,这是他最执着的追求。

程澈突然想起,罗尧也是会音乐的,罗尧曾经跟着世界顶级钢琴家学过一段时间的钢琴,还会拉小提琴。他们应该很有共同语言。他记得白桢前几年出国进修过音乐,去的就是罗尧所在的国家,后来他们在同一个月先后回国,罗尧没过几天就用高额违约金将白桢签到了自己的公司,为白桢铺开花路。

白桢真的很健谈,也很有趣,他已经不再是大学刚入学的那个有着三分腼腆的男孩了,但也没有那种浸淫浮华已久的虚伪,这样的白桢,更有魅力。

程澈以为自己面对白桢的时候会尴尬,结果完全没有,白桢的坦然让他也做不出扭捏,也让他原本想问白桢的话变得说不出口,譬如:你为什么要从我身边抢走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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