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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同人)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217)

叶久泽伸手拽住天鹅的脖颈,以一种男人都懂的娴熟手法撸上了天鹅的脖颈。那从上到下的流畅速度,那轻重有度的舒适力道,一看就知道……身经百战?!

天鹅:嘎嘎嘎?

锥生零:……

“你在做什么?”他好歹是个十七岁的正常少年,她当着他的面,这样对待一只天鹅……简直有毒吧!

叶久泽撸秃了天鹅的毛,捏着它的脖颈上前:“你看这鹅脖子!修长、洁白、饱满!”

锥生零:……

“你说过,当那双眼睛变成血色,就说明他们有进食的欲望。”

叶久泽抬眼,送上了鹅脖子:“我看你眼睛红了,是不是饿了!”

“来,别客气,喝两口血!我保证放回去它还是活的!”

天鹅拼命挣扎着,凄厉惨叫,扑腾的翅膀扇上了锥生零的脸。

锥生零:……

你是不是对吸血鬼的饮食有什么误解?!

“我不喝鹅血!你见过哪只吸血鬼喝鹅血?”锥生零懵逼了,“无论是影视还是小说,都没有吧!”

“你不尝试一下怎么知道喝不了鹅血?”叶久泽压制住天鹅的反抗,“快吸鹅!不好吸,咱们下回可以换成猫!”

锥生零:……

即使背负血海深仇,即使面对优姬和理事长,他都没感到如此心累过。

跟女人讲道理就是傻逼,跟叶久泽讲道理就是智障。

锥生零冷了脸,拎起购物袋就走:“放回去,不吸。”

“吸吧!你就吸一口吧!”叶久泽追上去,“吸一口又不会死!”

“昂、昂、昂……嘎、嘎、嘎……”

“闭嘴!”

“让它闭嘴你就吸一口啊!”

“我是让你闭嘴!”

“你吸了我就闭嘴啊!”

叶久泽举起了鹅,凑到他嘴边:“瞧你瘦的,肯定是没好好吸血。人血是正餐的话,鹅血就是点心吧?”

“没道理吸血鬼不能喝动物血啊,你就尝一口吧,就当补充点维生素。”

锥生零坚定地推开了鹅脖子,叶久泽坚持着递上了鹅脖子。

在二人推拒之中,但听得“咔嚓”一声响,天鹅的脖子嘎嘣一下骨折了,软软地塌陷下去。

鹅子嘎也不嘎了,翅膀也不扑了,腿也不蹬了,说嗝屁就嗝屁了。

锥生零:……

叶久泽:……

啊,生命无常,多么脆弱,说没就没了==

“那个公园是一条家的所有物,虽然供人欣赏,但里头的花木都价值不菲。”锥生零揉着太阳穴,“你手里的这只白天鹅,是从英国空运过来的珍品,价值足有10万美金。”

妈的!10万美金!唯满侠的鹅都特么没这么贵!这鹅是怎么生养的?!镶金的吗?

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但没有限制他的食欲。

“所以呢……”叶久泽举起手中的天鹅,“死都死了,要不咱们……把这10万美金吃了吧?”

锥生零:……

“我还没吃过10万美金一只的鹅呢!你放心,我不跟你抢血!”

锥生零:……

这个女人,别是有毒吧?!

……

事实证明,只要是女人,关了灯都一样;只要是鹅子,下了锅也一样。

锥生零被叶久泽闹得没辙,最后只能提着菜刀把这天鹅剁了。该清蒸就清蒸,该红烧就红烧,他也不知道为何要亲自下厨,大概……

是怕她把厨房炸了吧==

他终是没把她带回学园,许是怕一条家真为了一只鹅计较;许是怕她被吸血鬼的外貌迷惑,沦成俘虏……

于是,他将她带回了黑主家,左右优姬忙着上课、理事长忙着管理学院,家中空落落的,正好安置她。

说起来,他还是有一回给优姬之外的女孩做菜……嘛,算她幸运吧。

好歹,她没有因为他的身份疏远他、回避他、恐惧他——这种被人类理解、赞同、陪伴的感觉,确实让他心头熨帖。

10万美金的白天鹅成了一桌子菜,叶久泽吃得满嘴流油,特别给面子地扫光了不少盘子。万万没想到,男主角还觉醒了“厨艺”这块技能!

不愧是人生赢家,无论是撩妹的房子、外形、气质,乃至厨艺都特么具备了!

厉害了我的哥!

叶久泽打了个饱嗝,为锥生零的厨艺双击666:“太好吃了!以后谁要是嫁给你真是有口福了!”

锥生零顿了顿,没有接话。

嫁娶这种事情,不仅离他遥远,还隔了一个世界。他注定是背负仇恨前行之人,孤独才是他真正的道路。

“说起来,你是吸血鬼……”叶久泽问出了心底的疑惑,“吸血鬼也能吃人类的东西吗?”

锥生零点了点头:“嗯……但鲜血才是他们的正餐。人类的食物之于吸血鬼,只是劣等品。”

切,人类的食物是劣等品?

杀生丸也说过“我不吃人类的东西”,最后还不是吃朝天椒吃得欢快?

所以,妖怪也好,吸血鬼也好,自诩高贵什么,到头来都是美食的俘虏。

“你们怕十字架吗?怕洋葱大蒜吗?怕圣经吗?”

锥生零:“不怕。”

“你们怕朱砂吗?怕金刚经六字真言吗?怕桃木剑符箓吗?”

锥生零:“……不怕。”

“那吸血鬼怕什么?”叶久泽抽了抽嘴角,“怕老婆吗?”

锥生零:……

这天,是聊不下去了==

……

吸血鬼怕什么,当然是怕挖了祖宗的坟,撬出来的却是条狗哇!

鬼知道好端端的一副棺材,埋了千年挖出来,里头居然蹦出来一只狗子!

不,憋住!贵族不能骂脏话!

但是谁能够给他们解答一下,为什么祖宗的棺材里,会蹦出一只狗呢?啊!

瞧瞧他一身油亮的黑毛、健壮有力的身躯、锋利尖锐的獠牙。作为一只獒犬,他完全是獒犬中的王者,甚至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所向披靡的气息。

可……他不是普通的獒犬,是从棺材里蹦出来的“祖宗”啊!

那是“祖宗”啊!

不用怀疑,那就是“祖宗”——

这世界上哪只狗的眼睛会是滴溜溜的血红色,红得比他们闪耀,红得比他们纯粹,像是一团燃烧不息的烈火,充盈着生命的光辉。

那么问题来了,千年前沉睡的吸血鬼,怎么千年后醒来却成了一只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元老院”中的吸血鬼们面面相觑,纷纷看向身后的纯血帝王“玖兰枢”。

“玖兰枢”不语,直勾勾地盯着那只黑色的藏獒,舔了舔唇:“开几副棺木,就跑出来几只狗……我真没想到,吸血鬼沉睡之地的东西,也能被人打包调换。”

吸血鬼们垂下了高贵的头颅:“万分抱歉,枢大人,我们……”

“不必寻找遗失的先祖。”“玖兰枢”知道他们理亏,自然会加上自己的筹码,“放走他,然后……跟着他。”

“是。”

黑暗之中,无数双鲜红的眼睛瞪起,紧紧盯着獒犬宇智波斑。

宇智波斑静静注视着不远处的“玖兰枢”,舔了舔爪子没有动手。他嗅到了同僚遗留的气味,看来不久前,他们已经来到了陌生的世界。

比起与这批势众的吸血鬼动手,找回饲主才是该做的事情。

若是这会儿耗尽了力量却得不到灵力的补充,岂不是把自己送入了虎口?

这做狗呐,总得长几个心眼。

宇智波斑记住了这里的地址,甩甩尾巴跑了出去。等找全了同僚,再来拆房子也不迟。

那么问题来了,该去哪儿呢?

嗯……去警署吧,他作为獒犬,在哪里能发挥出极大的价值。

且警署那地方有无数信息资源,而人类绝不会防备一只狗,只要他成了“警犬”,想要找饲主和同僚,不是什么大事。

但宇智波斑没想到,比他先到达这个世界的同僚,小日子过得是风生水起、多姿多彩。